2023年是陇县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的关键年。县委、县政府以“三个年”活动为统揽,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持续增强经济活力,县域经济取得新成就。
一、综合
依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3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增长2.3%。第一产业增长4.4%,增幅较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长2.0%,增幅与上年持平;第三产业增长1.5%,增幅较上年下降2.9个百分点。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50.95%。
2019年—2023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速度(%)
三次产业结构为24.7:34.0:41.3。与2022年相比一产提高3.3个百分点,二产下降6.5个百分点,三产提高3.2个百分点;三次产业贡献率分别为43.3%、32.1%和24.6%,分别拉动GDP增长1.0、0.7和0.6个百分点。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50510元。
2019年—2023年三次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
二、农业
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45.96亿元,按可比价计算,较上年增长4.3%。其中,农业产值25.78亿元、增长3.7%,林业产值1.56亿元、增长5.0%,牧业产值15.10亿元、增长2.6%,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3.49亿元、增长3.2%。
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26.82亿元,按可比价计算,较上年增长4.2%。其中,农业增加值15.72亿元、增长3.9%,林业增加值0.96亿元、增长4.9%,牧业增加值8.18亿元、增长7.5%,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1.95亿元、增长3.1%。
全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49.85万亩,较上年增长0.2%;粮食总产量11.14万吨,较上年增长0.5%。其中小麦播种面积26.41万亩、较上年增长0.3%,总产量4.52万吨、较上年下降0.2%;玉米播种面积17.05万亩、总产量5.76万吨,分别较上年增长0.7%和0.7%。
2019年—2023年粮食产量及增长速度
2023年主要种植业产品产量 | ||||||
产品名称 | 产量(万吨) | 增长(%) | ||||
粮食 | 11.14 | 0.5 | ||||
夏粮 | 4.53 | -0.2 | ||||
#:小麦 | 4.52 | -0.2 | ||||
秋粮 | 6.61 | 1.1 | ||||
#:玉米 | 5.76 | 0.7 | ||||
豆类 | 0.39 | 2.6 | ||||
薯类 | 0.33 | 持平 | ||||
油料 | 0.43 | 8.4 | ||||
#:油菜籽 | 0.39 | 19.1 | ||||
烟叶 | 0.29 | 8.9 | ||||
蔬菜 | 14.42 | 4.2 | ||||
水果 | 6.19 | 16.8 | ||||
#:苹果 | 5.37 | 20.2 | ||||
柿子 | 0.24 | -1.6 | ||||
桃 | 0.47 | -0.1 | ||||
2023年全县畜牧业生产情况 | ||||||
指 标 | 计量单位 | 总量 | 增长 % | |||
牛存栏 | 万头 | 5.23 | -0.6 | |||
猪存栏 | 万头 | 1.91 | -9.9 | |||
羊存栏 | 万只 | 33.53 | -1.0 | |||
#:山羊 | 万只 | 33.09 | -0.9 | |||
家禽存栏 | 万只 | 49.14 | -6.7 | |||
牛出栏 | 万头 | 2.57 | 2.4 | |||
猪出栏 | 万头 | 2.20 | 3.3 | |||
羊出栏 | 万只 | 10.57 | -7.4 | |||
家禽出栏 | 万只 | 26.87 | 1.6 | |||
肉类总产量 | 吨 | 7717 | -2.8 | |||
奶类总产量 | 万吨 | 20.08 | 1.1 | |||
禽蛋产量 | 吨 | 2249 | 3.1 | |||
蜂蜜产量 | 吨 | 425 | 5.9倍 |
全年造林面积6.70万亩,林地面积233.83万亩,草地面积71.6万亩,木材采伐量5614立方米。全年核桃产量18036吨,较上年增长8.9%。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工业增加值增长3.4%,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4.7%。按门类分,采矿业增加值增长3.3%,制造业增加值增长2.8%,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增加值增长11.3%。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3.8%,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3.5%。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增长9.2%。按经济类型分,股份制企业总产值增长8.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总产值增长22.2%。按轻重工业分,轻工业总产值下降8.7%,重工业总产值增长51.2%。
2019年—2023年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
2023年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及增长速度
产品名称 | 单位 | 产量 | 增长(%) |
冻肉 | 吨 | 484.5 | 31.9 |
乳制品 | 吨 | 18184.9 | 25.4 |
酱油 | 吨 | 137.0 | -25.9 |
食醋 | 吨 | 1241.0 | -23.7 |
饮料 | 吨 | 505.7 | 274.3 |
商品混凝土 | 万立方米 | 3.8 | 28.0 |
水泥混凝土电杆 | 根 | 18776.0 | -45.1 |
石膏板 | 万平方米 | 8.5 | 66.3 |
砖 | 万块 | 13561.6 | 40.0 |
瓦 | 万片 | 3631.8 | 33.3 |
隔热、隔音人造矿物材料及其制品 | 吨 | 83250.0 | 11.3 |
发电量 | 万千瓦时 | 39952.3 | 51.4 |
2023年全县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12户,占规上工业总数的 41.4%。其中,新材料产业6户,新能源产业3户,生物产业3户。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产值较上年增长32.1%。
全年建筑业实现增加值9.45亿元,下降3.0%。具有资质等级的4户建筑企业全年共签订合同额14.85亿元,下降6.4%;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2.92亿元,下降12.4%;年平均从业人员3349人,下降2.1%。房屋建筑施工面积61.17万平方米,增长2.2%;房屋建筑竣工面积50.98万平方米,增长2.3倍。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0.4%。按产业分,第一产业投资增长4.2%,第二产业投资增长16.3%,第三产业投资下降7.3%。三次产业投资占比为4.3:35.7:60.0。
在固定资产投资中,民间投资增长16.3%,基础设施投资增长2.1%。
2019年—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
全年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投资6.29亿元,增长35.0%。商品房施工面积33.55万平方米,增长21.1%;商品房销售面积5.96万平方米,下降27.6%。
五、商贸和旅游
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7.58亿元,较上年增长6.2%。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3.6%。
2019年—2023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及增长速度
按销售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4.28亿元,增长6.7%;乡村消费品零售额3.30亿元,增长1.4%。按行业分,批发业实现零售额2.71亿元,下降8.4%;零售业实现零售额30.65亿元,增长6.6%;住宿业实现零售额0.72亿元,下降3.8%;餐饮业实现零售额3.50亿元,增长19.8%。
全年外贸出口总额1453.8万元,较上年下降38.1%。
全县坚持以文彰旅、多业融合,全域旅游强劲复苏。斩获美丽中国·最佳全域旅游休闲目的地、全国黄金旅游目的地。关山草原客旺业兴,风筝节、赛马节、摄影展掀起仲夏旅游热,《大秦关山》实景演艺带火草原夜经济,草原美景惊艳央视《大美中国》,关山旅游公司跻身国家旅游服务业标准化试点,荣获最美中国山水生态旅游度假目的地、陕西省自然教育基地。龙门洞获评避暑养生休闲旅游最佳目的地,雷音山创建为国家3A景区。陇县成功入选省级非遗特色示范县公示名单,陇州社火、固关古镇入选全国乡村文化产业典型案例。截止年底,全县共有A级景区5个,其中4A级景区2个,3A级景区3个;创建省级特色旅游名镇4个,省市级乡村旅游示范村11个,市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1家,旅行社服务点2家,星级宾馆饭店3家。
六、交通和邮电
全年旅客运输量41万人次、同比增长32.3%,旅客周转量3895万人公里,同比增长48.1%。年底全县公路线路总里程达到1999公里,较上年增长3.0%。年末拥有营运汽车440辆,同比增长5.8%。其中普通载货汽车364辆,增长6.7%;载客汽车76辆,增长1.3%。在册出租汽车80辆,年末公交线路12条,公交车38辆,通公交车的行政村58个。
全年邮电业务总收入14086万元,较上年增长9.0%。其中,邮政业务收入3933万元,增长21.7%;电信业务收入10153万元,增长4.7%。年末电话用户达到18.77万户,其中,固定电话0.74万户,移动电话18.03万户。全县互联网用户63232户。
七、财政、金融和保险
全年财政总收入35410万元,增长19.6%;地方财政收入19207万元,增长13.8%。其中,工商税收7210万元,增长26.6%;烟叶税1620万元,增长21.3%;企业所得税1242万元,增长63.4%;教育费附加238万元,下降8.1%。
财政支出255967万元,增长1.9%。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502万元,增长5.9%;公共安全支出5883万元,下降10.1%;教育支出5836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137万元,增长5.9%;卫生健康支出17558万元,下降0.1%;农林水支出66270万元,增长0.4%。
2019年—2023年地方财政收入及增长速度
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53.03亿元,增长6.4%。其中,住户存款余额136.22亿元,增长10.3%。
全县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61.03亿元,增长20.2%。其中,短期贷款余额16.21亿元,增长16.0%;中长期贷款余额39.90亿元,增长22.9%。在各项贷款中,农村商业银行贷款32.89亿元,增长12.2%;农业银行贷款16.11亿元,增长38.0%;邮政储蓄银行贷款1.45亿元,增长30.1%;长安银行贷款5.45亿元,增长11.5%;村镇银行贷款3.20亿元,增长0.3%;建设银行贷款1.93亿元,增长2.3倍。
全年人寿和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业务收入3715万元,增长9.2%。其中,财产险业务收入2569万元,增长20.3%;人寿险业务收入1146万元,下降9.6%。全年保险业务支出3026万元,增长3.816.3%。其中,财产保险业务支出2328万元,增长11.8%;人寿险业务支出698万元,下降16.2%。
八、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县有普通高中2所,在校学生4349人,增长6.2%;职业中学1所,在校学生1806人,增长4.2%;初级中学13所,在校学生9743人,增长7.5%;小学54所,在校学生18511人,下降5.5%;幼儿园44所,在园幼儿6457人,下降11.9%。普通高中专任教师375人,增长2.7%;职业中学专任教师105人,增长4.0;初级中学专任教师724人,下降3.5%;小学专任教师1024人,下降0.3%;幼儿园专任教师429人,增长6.5%。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小学毕业升学率达到100%,初中毕业升学率达到94.68%。全县高考一本上线450人,上线率49.61%,较上年提高2.71个百分点;二本上线887人,上线率97.79%,较上年提高2.84个百分点,一、二本上线率获得全市12县区“双第一”。陇县崇文中学学生斩获全市中考第一名。
全县科技活动机构44个,从事科技活动的人员4021人,全年申请专利36件,实现技术合同交易额1615万元。年末关山尚品、天香苑等11户企业获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命名,和氏乳业列入“秦创原”支持计划。全县共有高新技术企业6户,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8户,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宝鸡市青年科技新星2人。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52项,其中,省级7项、市级5项、县(区)级40项。全县共有电影放映单位1个,艺术表演团体13个,文化站(馆)11个,公共图书馆1个、年末藏书量11.71万册、增长3.1%。全县数字电视用户11159户,下降5.8%;其中,农村用户8304户,下降1.2%。数字电视入户率30.15%,通数字电视的行政村94个,数字电视播出节目76套。
年末全县卫生机构数188个,床位1921张;其中,医院床位1441张,卫生院床位480张。全县卫生技术人员1594人,其中,执业医师及助理医师368人,护师护士689人。农村设医疗点185个,乡村医生和卫生人员284人。全县卫生防疫人员83人。产妇住院分娩比例达到100%,新生儿死亡率0.88‰。
疫情防控平稳转段,摘取全省卫生应急示范县、全市社会心理服务示范县,国卫复审病媒生物防治通过省级评估。
圆满承办省“四健会”篮球、射箭、航模3项赛事,省“延长杯”三人篮球联赛,职工运动会,举办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等体育赛事,组队参加宝鸡市2023年中小学生运动会等,参赛23大项,获奖66个。开展陇县2023年老年人综合运动会等群众性运动项目15个,各项体育运动引发全民健身热,全县104个行政村、4个社区体育健身工程全覆盖,人均场地面积2.57平方米,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总户数79625户,下降0.4%;户籍人口267132人,下降0.6%。按性别分,男性140595人,占52.6%;女性126537人,占47.4%,性别比为111.1:100。按年龄分,0-17岁55031人,18-34岁62230人,35-59岁99921人,60岁及以上49950人,分别占总人口的20.6%、23.3%、37.4%、18.7%。
年末全县常住人口19.99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43.09%。全年人口出生率5.44‰、死亡率8.75‰、自然增长率-3.31‰。
2019年—2023年总人口、男、女人口数量
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862元,同比增长7.8%。其中,工资性收入15703元,增长7.4%;经营净收入4001元,增长8.2%;财产净收入409元,增长5.4%;转移净收入3749元,增长9.3%。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963元,较上年增加2059元,增长5.9%。其中,工资性收入26310元,增长5.8%;经营净收入3855元,增长5.3%;财产净收入1080元,增长4.1%;转移净收入5718元,增长7.1%。城镇常住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支出23013元,增长4.1%。城镇常住居民人均住房面积33.6平方米。
2019年—2023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增长速度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821元,较上年增加1289元,增长8.3%。其中,工资性收入10059元,增长8.8%;经营净收入4071元,增长7.0%;财产净收入51元,增长6.3%;转移净收入2640元,增长8.3%。全年农村常住居民家庭人均支出19967元,增长13.1%;其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4108元,增长10.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住房面积37.3平方米。
2019年—2023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增长速度
全县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20:1,较上年缩小0.05。
全县全社会从业人员15.06万人,下降3.8%。按三次产业分,第一产业从业人员5.01万人,下降15.4%;第二产业从业人员4.15万人,增长2.2%;第三产业从业人员5.90万人,增长4.1%。
全年全县转移就业78163人,开发公益性岗位1197人,技能培训2029人。城镇新增就业2083人,企业失业再就业83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1.66%。
年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28788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5456人,机关事业单位8835人。参加失业保险6062人,失业救济金101.95万元。工伤保险14604人。
年末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14096人,参保率100%;收缴医保基金5420.22万元;城乡居民参保212596人,参保率93.27%,收缴医保基金20409.22万元。
城镇职工住院4924人次,医保报销2953.98万元;职工慢病报销5973人次187.81万元;职工药店、门诊结算156929人次509.86万元;职工生育医疗费报销177人次50.47万元;职工生育津贴补助54人次84.2万元。
城乡居民住院57262人次,医保报销24133.15万元;居民门诊统筹结算141599人次572.3万元;居民生育医疗费报销1127人次224.11万元。
年末儿童福利院1个,床位26张,收养12人;敬老院2个,床位300张,供养185人。城镇居民766户1264人领取低保金840.3万元;农村居民5941户10451人领取低保金6718.2万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492户503人,救助金437.2万元;困难群众临时救助383户1278人228.4万元;孤儿救助30人55.5万元。70岁以上老人76590人领取补贴1367.1万元。
十一、环境、资源和安全生产
全县森林面积209.4万亩,森林覆盖率59.48%;全年降水量625.6毫米,年平均气温12.0℃,最高气温36.3℃,最低气温-14.8℃;年平均相对湿度67%,全年日照时数1862.2小时,年平均风速2.1m/s,最大风速8.7m/s。
全年全社会用电总量25984.47万度,其中工业用电量4671.05万度,居民生活用电量10773.61万度,其中农村居民生活用电量4940.23万度。居民生活使用天然气28711户,入户率86.47%。
全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70,地级及以上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84.1%,较上年降低2.7个百分点。工业废水和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100%。污水排放量462.33万吨,处理厂集中处理率97%。环卫工302人,垃圾处理站1个,生活垃圾清运总量29816.2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公共卫生厕所20座。
全年发生交通事故1978件,死亡9人;刑事案件立案数282件,犯罪207人;意外死亡32人。人民警察181人,律师19人。
指标解释
国内生产总值指按市场价格计算的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对于一个地区来说,称为地区生产总值。英文缩写为GDP。
固定资产投资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
民间固定资产投资指具有集体、私营、个人性质的内资调查单位以及由其控股(包括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的调查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造或购置固定资产的投资。
基础设施投资包括交通运输、邮政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投资。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交易直接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个人包括城乡居民和入境人员,社会集团包括机关、社会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居委会或村委会等。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调查期内城乡居民家庭成员人均获得的、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可以体现各地区城乡居民收入及生活水平变化情况。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含四项,分别为: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
城乡居民收入比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用于衡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居民消费支出指居民用于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消费需要的全部支出,既包括现金消费支出,也包括实物消费支出。消费支出包括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以及其他用品及服务八大类。
注释
1.户籍人口数和户数为公安部门统计的年报数;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为卫健局统计的年报数。
2.地区生产总值及三次产业增加值绝对值为现价计算,增长速度为可比价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绝对值和增长速度均为现价计算;工业增加值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绝对值为现价计算,增长速度为可比价计算。
4.农林牧渔业总产值、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绝对值为现价计算,增长速度为可比价计算。
数据来源
本公报城镇新增就业、登记失业率、社会保障数据来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数据来自财政局;林业数据来自林业局;公路里程、公路运输客货量、周转量来自交通运输局;年末互联网用户数来自电信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金融业数据来自人民银行陇县支行;保险业数据仅包括县财产保险公司和人寿保险公司;教育数据来自教体局;气象数据来自气象局;艺术表演团体、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广播电视、图书等数据来自文物旅游局;卫生、高龄补贴数据来自卫健局;医疗保障、新农合数据来自医保局;社会服务、低保和五保供养数据来自民政局;环境监测数据来自生态环境局;生活垃圾数据来自住建局;安全生产数据来自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