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淇滨区统计公报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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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面对艰巨繁重的发展任务,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经济回升向好。

一、综合

初步核算,全年全区生产总值198.53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4.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0.55亿元,增长1.8%;第二产业增加值44.48亿元,增长9.8 %;第三产业增加值143.51亿元,增长2.8%。三次产业结构为5.3 : 22.4 : 72.3。

二、农业

全年全区粮食种植面积14.56万亩。其中,小麦种植面积7.1万亩;玉米种植面积 6.87万亩。油料种植面积 0.54 万亩。蔬菜种植面积0.72万亩。

全年粮食产量 6.87万吨,增产0.15 %。其中,夏粮产量3.52万吨,减少0.85%;秋粮产量3.35万吨,增产1.2%。全年谷物产量6.78万吨,比上年增产 0.3 %。其中,小麦产量 3.52万吨,减少0.85%;玉米产量 3.25 万吨,增产1.9 %。

全年猪牛羊禽肉产量1.41万吨,比上年增长1.4 %。其中,猪肉产量0.52 万吨,增长6.1 %;牛肉产量 0.02 万吨,增长 0 %;羊肉产量 0.06万吨,增长50 %;禽肉产量0.81万吨,减少3.6 %。禽蛋产量 1.62万吨,减少0.6 %。年末生猪存栏4.25万头,比上年末增长 1.2 %;全年生猪出栏 6.62万头,比上年增长7.1 %。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18.30亿元,比上年增长3.4%。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5.0%。在规模以上工业中,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增长27.4%;股份制企业增长5.0%,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长5.0%;私营企业下降4.1%。分门类看,制造业增长5.0%,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5.2%。

在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增长8.9%,专用设备制造业下降28.9%,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增长29.1%,照明灯具制业下降49.9%。

全年建筑业增加值26.18亿元,比上年增长13.8%。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115家,实现总产值 33.78亿元,增长10.04%。施工房屋面积148.83万平方米,下降37.7%;竣工房屋面积63.06万平方米,下降36.4%。

四、服务业

全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37.36亿元,增长5.4%;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加值11.03亿元,增长11.6%;金融业增加值13.90亿元,增长9.9%;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16.17亿元,下降9.5%;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17.34亿元,增长6.3%;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7.35亿元,增长3.1%;房地产业增加值9.83亿元,下降1.9%。全年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比上年增长13.5%。

五、国内贸易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上年增长7.2 %,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5.6%。分行业看,批发业增长43.1%;零售业增长17%;住宿业增长17.7%;餐饮业下降7.9%。

全年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中,日用品类增长13.7%,饮料类增长32%,烟酒类增长17.7%,中西药品类比上年增长4.6 %;体育娱乐用品类增长39.3%,文化办公用品类增长287%,网络实现零售额增长36.9%。

六、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长9.8%。其中,第一产业投资增长622.8%;第二产业投资下降4.2%;第三产业投资增长13.9%。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4.6%。基础设施投资增长20.4%。

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21.07亿元,比上年下降8.5%。其中,住宅投资19.60亿元,下降7.3%。全年房屋施工面积234.67万平方米,下降12.1%;新开工面积23.03万平方米,下降81%;商品房销售面积45.58万平方米,下降5.2%;年末商品房待售面积16185万平方米,比上年末下降61.1%。

七、人口和居民收入消费

2023年末全区常住人口48.12万人。全年出生率7.16‰,死亡率7.34‰,自然增长率为-0.18‰,城镇化率达到85.73%。

全年全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311元,比上年增长 6.6 %。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5907元,比上年增长4.6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539元,比上年增长8.1 %。

全年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27664 元,比上年增长   10.5%。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2297元,增长8.4%;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2947元,增长10.6 %。全体居民恩格尔系数为 24.2 %,其中城镇为23.2 %,农村为32 %。

注:

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生产总值、工业和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国内贸易、交通和邮电、金融和保险业为不含开发区口径。农业为不含开发区、示范区、大河涧划至鹤山区两个村口径。人民生活为含开发区、示范区口径(淇滨区、开发区、示范区统一进行住户调查抽样,数据无法单独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