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面对经济恢复波浪式发展、曲折式前进的新形势新挑战,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决扛起经济大区真正挑大梁的责任担当,全力以赴拼经济、抓项目、促发展,勇当广州高质量发展主阵地和动力源,经济总量连续17年领跑全市,荣获2023企业家幸福感最强区,连续四年位列赛迪全国创新百强区前三,第四次获评“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区”。
一、综合经济
生产总值
根据广州市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全年地区生产总值(GDP)6551.26亿元,比上年(下同)增长5.1%,总量连续17年全市第一。三次产业比例为0.04:7.18:92.7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为2.77亿元,增长27.6%;第二产业增加值为470.52亿元,增长8.0%;第三产业增加值为6077.98亿元,增长4.8%。人均GDP29.38万元,增长5.0%。
现代服务业增加值4672.90 亿元,增长4.7 %,占GDP比重71.3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1454.51亿元,增长4.9%,占GDP比重22.2%。五大主导产业增加值4523.15亿元,增长5.2 %,占GDP比重69.0%。其中,金融业增加值1326.22亿元,增长7.9 %,占GDP比重20.2%;新一代信息技术增加值1220.74亿元,增长4.1 %,占GDP比重18.6%;现代商贸业增加值903.42亿元,增长4.7 %,占GDP比重13.8 %;高端专业服务业增加值706.28亿元,增长2.4 %,占GDP比重10.8 %;现代都市工业增加值366.49亿元,增长6.5 %,占GDP比重5.6%。
财政收支
全年税收收入860.28亿元,增长1.5%。其中,增值税331.47亿元,增长19.7%;企业所得税242.73亿元,下降10.6%;个人所得税142.15亿元,下降5.5%。现代服务业税收收入631.62亿元,增长0.5%。五大主导产业税收收入663.29亿元,下降1.4%,占全区税收收入比重77.1%。其中,金融业税收收入187.98亿元,下降12.0%;新一代信息技术税收收入168.06亿元,增长0.2%;现代商贸业税收收入146.13亿元,增长2.1%;高端专业服务业税收收入127.90亿元,增长10.2%;现代都市工业税收收入33.22亿元,增长4.2%。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2.77亿元,增长1.8%。其中,增值税22.29亿元,增长24.9%;城建税11.67亿元,下降0.6%;印花税9.23亿元,增长4.1%;房产税9.39亿元,增长1.2%;企业所得税7.19亿元,下降2.0%。来源于税收的收入63.84亿元,增长7.9%,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77.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含市资金)180.19亿元,增长30.8%。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2.74亿元,增长31.1%。其中,教育支出39.65亿元,增长2.2%;城乡社区支出25.60亿元,增长20.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64亿元,增长28.6%;卫生健康支出25.07亿元,增长60.6%;公共安全支出14.06亿元,增长18.4%。
市场主体
现有各类市场主体72.04万户。其中,企业55.29万户,占全市企业总量比重26.3%。新增企业10.06万户,增长21.9%,占全市新增企业比重27.3%。其中,新增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企业0.38万户,增长0.7%,占全市同类新增企业比重23.7%。
从行业类型看,新增设立企业主要集中在批发和零售业4.6万户、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5万户、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4万户、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2万户,分别占我区新增设立企业比重45.9%、15.3%、13.5%、11.9%。新增设立企业增长最快的三个行业是农、林、牧、渔业,制造业,教育业,分别增长72.7%、67.3%、60.5%。
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额(按项目在地)增长20.0%。按产业分,第二产业固定资产投资额增长81.0%,第三产业固定资产投资额增长15.0%。按构成分,其他固定资产投资额增长7.6%,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增长37.3%。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额增长17.9%。145个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投资536.76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118.9%。
对外经济
全年外贸进出口总值660.2亿元,增长5.0%。其中,出口276.7亿元,增长9.5%;进口383.6亿元,增长2.1%。服务外包全口径执行额71.47亿美元,增长29.0%;服务外包离岸执行额22亿美元,增长5.54%。服务贸易额8.20亿美元,下降38.7%。
合同利用外资12.45亿美元,下降50%;实际利用外资3.70亿美元,下降55.9%。新设外商投资企业1589家,增长65.7%,其中,合同外资超千万美元的企业15家。合同外资增资的企业中合同外资超千万美元的企业12家。
重点发展片区
天河中央商务区(建成区)全年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003.70亿元,增长11.6%;建筑业企业总产值411.33亿元,下降7.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78.15亿元,增长2.0%。天河中央商务区新增亿元税收楼宇2栋,合计92栋。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数字服务出口额20.5亿美元、增长14.8%。天河路—珠江新城商圈新入驻首店71家,新增全国示范智慧商店1家。
天河智慧城竣工投产重点产业项目5个,计划投资总额超亿元企业33家。全年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02.23亿元,增长7.0%;建筑业企业总产值64.69亿元,下降7.3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9.69亿元,增长14.2%。天河智慧城核心区和智谷开发建设提级推动,出让产业用地1宗。天河科技园技工贸总收入3290.61亿元,增长6.7%;软件园软件业务收入1721.80亿元,增长8.2%。
二、行业经济
工 业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118.95亿元,增长9.3%。工业产品生产销售衔接良好,产销率达99.4%。按规模分,大型企业工业总产值945.94亿元,增长13.8%;中型企业工业总产值70.20亿元,增长5.6%;小型企业工业总产值102.81亿元,下降16.5%。按行业分,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工业总产值951.08亿元,增长13%;制造业工业总产值167.87亿元,下降6.3%。四大硬核产业“三正一负”,其中,能源供应产业951.08亿元,增长13%;智能装备产业69.66亿元,下降10.2%;都市消费工业完成64.23亿元,增长7.1%;生命健康产业18.67亿元,增长37.1%。
建筑业
全年建筑业总产值1410.65亿元,增长6.0%。分行业看,房屋建筑业851.63亿元,增长10.1%;土木工程建筑业346.28亿元,下降2.3%;建筑安装业80.54亿元,下降5.4%;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132.19亿元,增长12.2%。
国内商业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152.79亿元,增长6.4%,占全市比重19.5%。主要商品中,限额以上新能源汽车类商品零售额增长11.1%,限额以上金银珠宝类商品零售额增长13.6%,限额以上粮油、食品类商品零售额增长16.7%。网上零售保持平稳增长,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零售额297.13亿元,增长4.8%。
金融业
全区持牌金融机构288家,占全市比重达75%以上。其中,法人金融机构23家,占全市比重约40%。金融业增加值1326.22亿元,增长7.9%。新增境内外上市企业2家,占全市比重14.3%;累计境内外上市企业45家(正常存续),占全市比重19.5%;累计新三板挂牌企业60家(正常存续),占全市比重26.5%。
房地产业
全年房屋施工面积966.68万平方米,下降2.9%;房屋竣工面积76.00万平方米,下降59.9%。商品房销售面积124.23万平方米,增长34.0%。其中,现房销售面积14.96万平方米,下降54.1%;期房销售面积109.27万平方米,增长81.9%。
营利性服务业
全区规模以上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合计3745.66亿元,增长5.6%。其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2284.73亿元,增长1.3%;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营业收入946.85亿元,增长11.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404.67亿元,增长11.2%;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营业收入81.38亿元,增长69.7%;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营业收入28.04亿元,增长5.7%。
三、科技创新
创新主体
新增科技类企业2.7万户,增长30.4%,占全市新增企业比重35.4%。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367家,占全市比重18.0%;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入库企业4242家,占全市比重19.9%;入选2023年中国互联网百强企业3家,占全市比重42.9%;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数量累计59家。现有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136家,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80家。2022年全社会R&D经费投入198.64亿元,占GDP比重3.2%。
创新服务
区政务大数据平台上线运行。与87个地区实现720项高频事项多渠道“跨域通办”。天河“政企+”服务平台投入使用,为全区超72万市场主体提供精细化、个性化服务。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新引进港澳项目97个、累计达967个。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数字服务出口额20.5亿美元,增长14.8%。新增国家级孵化器1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总数达254家。其中,国家级孵化载体40家,省级孵化载体26家。
创新环境
广州(国际)科技成果转化天河基地累计注册展示科技成果437项。授牌设立10大元宇宙试点园区,落地15个元宇宙应用场景建设项目。专利授权量1.93万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9438件,增长29.6%。PCT国际专利申请量284件,占全市比重15.3%。商标申请量7.52万件,商标有效注册量54.42万件。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89.7件,是全市平均水平的2.3倍。
四、社会事业
教 育
高考全区公民办特招控制线上线率创历史新高,连续7年位居全市第一;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比例达到100%。全区公办园在园幼儿数占比52.7%,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90.6%,提前完成学前教育“5085”目标,新开办5所优质公办幼儿园。核增教育事业编制190名,公开招聘624名在编教职员。新增正高级教师7名、副高级教师94名、中级教师435名。
文 化
区图书馆和区文化馆均为国家一级馆,21个街道文化站均为省特级文化站。现有2个区级总馆,21个街道文化馆分馆,6个文化馆社会分馆,21个街道图书馆分馆,34个社会合作图书馆分馆,29个学校图书服务点。举办群众文化活动7219场,公益文化艺术普及活动224场。获得82个国家、省、市级文艺大赛奖项,39节精品慕课荣登学习强国平台。
体 育
全区共有体育场地3766个,体育场地面积为399.57万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80平方米。全民健身路径387条,新建或更新健身路径20条,升级改造6个篮球场、维修维护辖内公共体育设施100余件。区体校与区教育局共建训练学校增至35个,区体校与社会共建训练基地共计23个。全区取得省、市体育专业比赛获得金牌136人次、银牌73人次、铜牌102人次,向省、市输送运动员16名。
卫 生
全区共有医疗卫生机构1075个,包括:69个医院,994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7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5个其他卫生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1.53万张,其中,医院1.49万张。全区社会办医院床位数4643张,占医院床位总量比重为30.4%。在岗职工3.93万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3.17万人,注册护士1.50万人,执业(助理)医师1.16万人,中医执业(助理)医师0.15万人。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量2512.19万人次,住院人数52.90万人次。医疗病床使用率76.8%,出院者平均住院日7.47天。
五、城区建设
规划建设
完成立体绿化建设5160平方米、新增绿道2公里、绿道提升10公里。完成体育西路G出口、沙河顶市场、水荫横路等5个口袋公园的建设。结合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打造执信四路社区公园1个。完成广州金地、珠江花城1.04公里缓跑径建设。
市容环卫
建成星级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65个,培育“无废细胞”282个。打造3个垃圾分类体验馆、4条垃圾分类特色线路,全区日均分出厨余垃圾489吨、可回收物1563吨,资源回收利用率达42.0%。治理违法建设196.5万平方米,更新改造燃气老化管道16.61公里,新建、改建公厕16座,教育整改“门前三包”问题3.6万余宗。
环境保护
2023年,天河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43;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89.3%;SO2、臭氧第90百分位和CO第95百分位的年均浓度分别下降16.7%、10.4%和10.0%。全区地表水环境水质指数为4.96,下降15.5%;13条重点区域一级支流均达到水质目标,其中猎德涌、棠下涌、车陂涌、程界东涌、深涌主涌等5条河涌优于考核目标1个水质类别;全区30条黑臭水体持续保持不黑不臭、“长制久清”。
安全生产
2023年,全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2宗,死亡12人,分别下降20.0%、25.0%,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检查、巡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13.3万家次,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4.14万条,立案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案件754宗,实施经济处罚421.63万元;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宣讲活动14.6万次,受众308万人次,对外发布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动态551篇。
综合治理
全区案件类110警情下降16.5%。累计清理整治各类“六乱”行为14.3万宗,立案处罚623宗,罚款12.56万元;开展“随手扶”等规范停放共享单车65.82万辆(次),通报共享单车公司清理、调度单车106.5辆(次)。出动人员7018次,检查广告招牌近5万块。培育提升社区面积6平方千米,巡查并完成整改问题775宗。出动燃气安全检查人员2.17万人次,检查燃气经营站点1855家次,检查用气餐饮场所3.15万家次,检查涉管工地501个次,发现并整改隐患问题1831宗,发出整改通知521份,立案处罚105宗,处罚金额18.03万元。
法律服务
受理人民调解案件3998宗,调解成功3988宗,调解成功率达99.8%。公共法律服务线上线下平台共提供法律服务咨询2.9万人次。社区法律顾问累计服务对象4.4万人次,提供包括诉讼及非诉讼服务总件数0.95万件。法律援助处提供法律援助咨询6435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874件,提供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法律帮助1805人次。
六、人民生活
人 口
年末常住人口223.80万人,增长0.7%;年末户籍人口109.47万人,增长2.1%;户籍人口出生数0.98万人,出生率9.5‰,死亡率4.1‰,自然增长率5.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4717元,增长1.2% 。
就 业
全区城镇新增就业人数8.7万人。全年帮助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7522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3425人。举办各类公益性招聘会135场,开展高校系列专场招聘活动28场。开发空岗信息逾8.6万个,为失业人员提供岗位推荐服务逾7200次。
社区服务
21个“双百工程”社工服务站、230个“双百工程”社会工作服务点持续跟进在册特殊困难群体5205名,累计服务17.6万人次,实现辖内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开展居家探访或电访服务8万人次,个案服务1830个,小组服务3039节,社区活动1686场,服务社区居民达30万人次。依托社工站平台共设立社区慈善捐赠站点21个、“时间银行”志愿服务站点21个、街道级社区慈善基金16个,组建志愿服务队伍327支,发展在册志愿者2.5万人;组织开展各类社区志愿服务活动3167场,服务居民约37万人次。
民生保障
向困难群众发放各类社会救助金4554.12万元。救助流浪乞讨、露宿人员1478人次。打造高品质“家政+养老”服务,累计服务7.32万人次。111个长者饭堂为3.32万名老人提供就餐服务,累计服务195万人次,送餐服务6649人次。发放70周岁及以上长者约89.53万人次,长寿保健金5407.16万元。
注:
1.本公报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2023年广州市天河区国民经济统计资料》为准。
2.本公报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和工业总产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本公报中部分数据取自相关部门统计数据。
4.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常用统计指标解释和计算方法
国内(地区)生产总值 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国内生产总值有三种表现形态,即价值形态、收入形态和产品形态。从价值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全部货物和服务价值超过同期中间投入的全部非固定资产货物和服务价值的差额,即所有常住单位的增加值之和;从收入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创造并分配给常住单位和非常住单位的初次收入分配之和;从产品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最终使用的货物和服务价值与货物和服务净出口价值之和。在实际核算中,国内生产总值有三种计算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分别从不同的方面反映国内生产总值及其构成。
三次产业 三次产业的划分是世界上较为常用的产业结构分类,但各国的划分不尽一致。我国的三次产业划分是: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 将一个地区核算期内(通常是一年)实现的GDP与这个地区的平均常住人口相比进行计算,得到人均GDP。人均GDP是衡量人民生活水平的一个标准。
人均GDP=GDP÷平均常住人口
平均常住人口=(上年末常住人口+本年末常住人口)÷2
经济增长贡献率 是指在经济增长的增量中,各产业部门增加值增量所占的份额。计算公式为:某产业贡献率=某产业增加值增量/地区生产总值增量×100%
可比价格 指计算各种总量指标所采用的扣除了价格变动因素的价格,可进行不同时期总量指标的对比。按可比价格计算总量指标的两种方法:一种是直接用产品产量乘某一年的不变价格计算;另一种是用价格指数进行缩减。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 指以货币表现的农、林、牧、渔业全部产品和对农林牧渔业生产活动进行的各种支持性服务活动的价值总量,它反映一定时期内农林牧渔业生产总规模和总成果。
工业总产值 是以货币表现的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已出售或可供出售工业产品总量,它反映一定时期内工业生产的总规模和总水平。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指各种经济类型的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制造业和其他行业对城乡居民和社会集团的消费品零售额。这个指标反映通过各种商品流通渠道向居民和社会集团供应的生活消费品来满足他们生活需要,是研究人民生活,社会消费品购买力、货币流通等问题的重要指标。
固定资产投资额 指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它是反映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速度、比例关系和使用方向的综合性指标,又是观察工程进度和考核投资效果的重要依据。按照我国现行管理体制,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基本建设投资、更新改造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和其他固定资产投资四个部分。
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 常住人口,指户口在本村(居)委会,居住在本村(居)委会的人口,或者户口不在本村(居)委会,居住在本村(居)委会半年以上的人口。户籍人口,指在调查区域内有户口登记的人口。户籍人口的统计和常住人口不同,如果未办理户口迁入手续,不论在调查区域内居住时间有多长,都不能统计为户籍人口。
居民可支配收入 指调查户在调查期内获得的、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调查户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可支配收入既包括现金,也包括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含四项,分别为: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计算公式为:可支配收入=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
外商直接投资 是指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法人和自然人,按我国有关政策、法规,用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在中国大陆地区对非上市公司的全部投资,以及对单个境外投资者所占股权比例不低于10%的上市公司的投资,包括设立或与大陆境内企业及经济组织共同设立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合作开发资源项目,设立境外公司分支机构等的投资。
“番”与“倍” 增加一倍,就是增加100%; 翻一番,也是增加100%。除了一倍与一番相当外,两倍与两番以上的数字含义就不同了,而且数字越大,差距越大。如增加两倍,就指增加200%;翻两番,就是400%,也就是增加了300%,翻三番是800%,也就是增加了700%(一番是二,二番是四,三番就是八)。“番”是按几何级数计算的,“倍”是按算术级数计算的。
“百分数”与“百分点” 百分数是用一百做分母的分数,在数学中用“%”来表示,在文章中一般都写作“百分之多少”。百分数与倍数不同,它既可以表示数量增加,也可以表示数量的减少。运用百分数时,也要注意概念的精确。如“比过去增长20%”,即过去是100,现在是“120”;“比过去降低20%”,即过去是100,现在是“80”;“降低到原来的20%”,即原来是100,现在是“20”。百分点是指不同时期以百分数形式表示的相对指标(如:速度、指数、构成等)的变动幅度。
出生率(又称粗出生率) 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平均每千人所出生的人数比率,一般用千分率表示。
死亡率(又称粗死亡率) 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一定地区的死亡人数与同期平均人数(或期中人数)之比,一般用千分率表示。
人口自然增长率 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人口自然增加数(出生人数减死亡人数)与该时期内平均人数(或期中人数)之比,一般用千分率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