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殷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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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殷都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化稳增长、稳就业、防风险举措,着力扩大内需、优化结构、提振信心、防范化解风险,全力促进经济回升向好,实现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一、综 合

初步核算,全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19.0亿元,同比增长2.6%。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9.4亿元,同比增长2.4%;第二产业增加值204.2亿元,同比增长2.3%;第三产业增加值105.4亿元,同比增长3.3%。三次产业结构之比为3:64:33。

年末全区常住人口61.8万人,城镇化率68.15%。分性别看,男性人口30.9万人,女性人口30.8万人。全年出生人口0.4万人,人口出生率为5.93‰;死亡人口0.5万人,人口死亡率为8.01‰。

全年全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与去年同期持平。其中,食品价格上涨0.2%,非食品价格与去年同期持平;消费品价格下降0.2%,服务价格上涨0.3%,工业品价格下降0.6%。

2023年殷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二、农 业

全年全区粮食种植面积57.46万亩,比上年增加0.03万亩。其中,夏粮播种面积21.75万亩,秋粮种植面积35.71万亩。油料播种面积1.7万亩。蔬菜播种面积4.8万亩。

全年全区粮食总产量19.75万吨,比上年增加0.24万吨。其中,夏粮产量8.51万吨,减产0.42万吨;秋粮产量11.24万吨,增产0.66万吨。油料产量0.27万吨,增产0.1%。蔬菜及食用菌产量13.16万吨,增产9.9%。园林水果产量0.5万吨,减产29.2%。

全年全区猪牛羊禽肉产量1.28万吨,比上年增长9.49%。禽蛋产量1.41万吨,增长18.98%;牛奶产量0.16万吨,增长9.62%。年末生猪存栏6.46万头,下降23.59%,其中,能繁母猪存栏0.61万头,下降11.05%;全年生猪出栏10.26万头,增长1.82%。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3.0%。分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下降0.3%,制造业增加值增长4.0%,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增加值下降4.0%。分重点产业看,传统产业增长3.5%;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长2.8%;高新技术产业增长4.4%;高耗能工业增长4.7%。全年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产销率95.6%。

2023年殷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全年全区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建筑业企业完成建筑业总产值31.6亿元,同比增长1.1%。

四、服务业

全年全区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12.0亿元,比上年增长6.2%;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12.1亿元,增长2.9%;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2.4亿元,增长5.6%;金融业增加值25.9亿元,增长8.0%;房地产业增加值10.5亿元,下降6.6%;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加值2.5亿元,增长11.8%。全年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18.3亿元,比上年下降8.0%。

五、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全区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下同)比上年增长5.3%。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3.96亿元,比上年下降53.2%。其中,住宅投资3.51亿元,下降41.6%。商品房销售面积10.9万平方米,房屋施工面积106.6万平方米,房屋新开工面积6.3万平方米,房屋竣工面积27.9万平方米。

六、贸易

全年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85.3亿元,同比增长7.8%。其中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3亿元,增长22.6%。

从限上商品零售类值看,粮油食品类同比增长1.2%;石油及制品类增长42.8%;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同比下降23.6%;汽车类同比增长42.2%;烟酒类增长51.7%;日用品类下降1.9%;饮料类增长11.6%;通讯类增长125.1%;中西药品类下降12.3%。

七、居民收入和社会保障

全年全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913元,增长5.4%。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616元,增长3.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532元,增长6.3%。

全区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184元,比上年下降0.6%。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5482元,下降5.9%;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1189元,增长13.1%。

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

3.三次产业分类依据国家统计局2018年修订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剔除国际组织)。

4.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7)》确定。高技术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确定。

5.2023年人口数据为市局反馈数据,仅反馈常住人口数据,此反馈数据含代管的安阳县西部九乡镇以及北关区部分村(社区)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