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统计局
2024年4月
2023年,县委、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着力推动昌江绿色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全县经济社会建设呈现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
一、综合
(一)地区生产总值
2023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162.84亿元,同比增长6.8%(按不变价格计算,下同),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6.63亿元,同比增长2.8%;第二产业增加值61.39亿元,同比增长3.3%;第三产业增加值54.82亿元,同比增长13.5%。三次产业结构比为28.6:37.7:33.7。全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69117元,同比增长7.5%。
表1 2023年全县主要经济指标
指标名称 |
单 位 |
绝对数 |
比上年增减(%) |
全县地区生产总值 |
万元 |
1628360 |
6.8 |
第一产业 |
万元 |
466252 |
2.8 |
第二产业 |
万元 |
613928 |
3.3 |
其中:工业 |
万元 |
425169 |
-6.1 |
建筑业 |
万元 |
190647 |
29.7 |
第三产业 |
万元 |
548180 |
13.5 |
其中:批发和零售业 |
万元 |
72267 |
3.9 |
住宿和餐饮业 |
万元 |
37775 |
4.6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万元 |
72232 |
27.5 |
金融业 |
万元 |
52639 |
13.5 |
房地产业 |
万元 |
98412 |
40.0 |
其他服务业 |
万元 |
201207 |
5.8 |
(二)人口
2023年末,全县户籍人口25.2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0.97万人、乡村人口14.31万人。按乡镇划分,石碌镇人口9.04万人、昌化镇人口2.89万人、海尾镇人口3.46万人、乌烈镇人口3.47万人、叉河镇人口1.54万人、十月田镇人口2.62万人、七叉镇人口1.92万人、王下乡人口0.34万人。按性别划分,男性13.31万人,女性11.97万人。按年龄结构划分,0-17岁人口5.48万人,占人口比重为21.69%;18-34岁人口6.08万人,占人口比重为24.06%;35-59岁人口9.77万人,占人口比重为38.66%;60岁以上人口3.95万人,占人口比重为15.63%。
2023年末,全县常住人口23.56万人,比上年增加0.01万人。全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1.33%。人口出生率9.13‰。人口死亡率6.79‰。从年龄结构看,0-14岁人口4.43万人,占人口比重为18.80%;15-64岁人口16.49万人,占人口比重为69.99%;65岁及以上人口2.64万人,占人口比重为11.21%。
(三)财政
2023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7亿元,比上年下降29.5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6.4亿元,下降15.27%;非税收入4.31亿元,下降43.6%。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06亿元,比上年下降6.52%。
表2 2023年财政收支
财政收入情况 |
单位 (万元) |
比上年增减(%) |
财政支出情况 |
单位 (万元) |
比上年增减(%) |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107040 |
-30 |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
370638 |
-7 |
1.地方税收收入 |
63969 |
-15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4284 |
-37 |
#增值税 |
21492 |
-15 |
公共安全支出 |
20512 |
-33 |
企业所得税 |
5831 |
-46 |
教育支出 |
64011 |
0 |
个人所得税 |
2916 |
26 |
科学技术支出 |
5027 |
4 |
资源税 |
11886 |
-39 |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4554 |
-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679 |
10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63664 |
11 |
房产税 |
4536 |
30 |
卫生健康支出 |
41327 |
-2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3515 |
22 |
节能环保支出 |
4292 |
-57 |
土地增值税 |
1731 |
225 |
城乡社区支出 |
19814 |
22 |
契税 |
3454 |
153 |
农林水支出 |
76109 |
1 |
2.地方非税收入 |
43071 |
-44 |
交通运输支出 |
9046 |
-51 |
#专项收入 |
8144 |
-37 |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3751 |
-25 |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
2489 |
-51 |
住房保障支出 |
17926 |
41 |
罚没收入 |
4594 |
-87 |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3250 |
-12 |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27258 |
25 |
债务付息支出 |
9260 |
1 |
(四)固定资产投资
2023年,全县固定资产投资111.82亿元,同比增长40.9%,其中,房地产投资7.19亿元,同比下降21.3%;非房地产投资104.63亿元,同比增长49.0%。从投资构成看,建安工程投资55.02亿元,同比增长12.2%;设备工器具购置36.29亿元,同比增长175.8%;其他费用19.04亿元,同比增长11.2%。从投资主体看,社会投资104.46亿元,同比增长41.2%;政府投资7.36亿元,同比增长37.1%。
二、人民生活和民生事业
(一)居民收支
2023年,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966元,同比增长5.4%,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2304元,同比增长8.4%。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503元,同比增长4.4%,人均消费支出27821元,同比增长6.8%;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857元,同比增长7.0%,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5963元,同比增长11.1%。
(二)强农惠农
2023年,全县常年蔬菜基地18个,常年蔬菜种植面积3819亩。冬季瓜菜种植面积15.06万亩、产量28万吨,热带水果种植总面积20.18万亩,收获面积16.17万亩,产量34.64万吨。橡胶价格保险53392.02亩、香蕉树风灾保险8919亩、制种水稻种植保险14151亩、蔬菜价格指数保险7446亩。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164.01万元,惠及农户15715户,补贴标准240元/亩。发放减船转产配套补助556.79万元,惠及渔民7人次;发放2022年度渔业资源养护补贴657.16万元,惠及渔民342人次;发放特定水域专项渔船发放补贴804.4119万元,惠及渔民7人次;发放332艘渔船渔业互助保险财政保费补贴186.8万元,惠及1019名渔民。
2023年,创建1家热带作物标准化示范园,全县“两品一标”农产品认证累计达到8个,其中,地理标志2个、有机食品2个、绿色食品4个。2023年,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定性检测85275批次,合格率99.95%,定量检测353批次,合格率98.87%。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
2023年,投入各级财政衔接资金1.9亿元,其中,安排产业项目衔接资金1.07亿元,占衔接资金总额56.6%。扶持发展产业项目23个,其中村集体产业项目20个。发放产业发展奖励补助资金471.5万元,惠及脱贫户和监测对象2104户次。举办“消费助农大集市”等消费帮扶活动169场,其中,县级4场、镇级19场、村级146场,消费金额282.06万元,受益农户8675户次。发放小额贷款593户1757.88万元,贷款金额同比增长40.97%。
(四)就业
2023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人员2329人,城镇失业再就业人员380人,困难人员就业人数210人,全县农村外出务工5.7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163人。
(五)社会保障
2023年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50521人(含退休人员15569人),其中,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40733人(含退休人员12391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9788人(含退休人员3178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7523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81485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00695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25976人。
(六)社会救助和福利
2023年,全县城乡低保对象3144户7897人,其中,农村2293户6112人、城镇851户1785人。发放低保金4782.088万元。城乡特困供养对象636户655人,发放供养金620.31万元。临时救助772户2906人,发放救助金404.846万元。发放孤儿福利金102人次13.77万元、困境儿童3226人次133.08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99人次50万元。发放80岁以上高龄老人长寿补助金44296人次806.145万元、残疾人护理和生活补贴6.94万人次1113.47万元。
(七)教育
2023年秋季,全县学校87所(公办61所,民办26所)。其中,幼儿园43所(公办20所,民办23所),完全小学23所(公办22所,民办1所),小学教学点4个(公办),初级中学2所(公办),九年制学校11所(公办10所,民办1所),完全中学2所(公办),十二年制学校1所(民办),职业教育中心(职业高中学校)1所。全县在校学生42624人(公办36782人,民办5842人),其中,小学阶段在校生19406人(公办18282人,民办1124人);初中阶段在校生9503人(公办9246人,民办257人);普通高中阶段在校生4668人(公办3716人,民办952人),职业高中阶段在校生1647人。在园幼儿7440人(公办3931人,民办3509人)。
2023年秋季,全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2953人(专人教师2891人),其中在编教职工人2846人、未入编特岗教师106人、编外高中教师1人。
发放学前教育“三类幼儿”资助1776人230.8万元、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909人632万元、义务教育阶段1-7级残疾学生169人16.9万元、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1236人247.2万元、中职国家助学金320人64万元。发放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990万元,惠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895人。发放大学新生资助金143.5万元,惠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87名。发放大学新生临时性生活及交通补助7万元,惠及大学新生104名。发放教育教学资助金29万元,惠及家庭经济困难教师27人。继续对脱贫户、监测户等家庭学生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职教育全程扶持,发放特惠性学生资助3957人915万元。
(八)科学技术
2023年,投入省级财政资金28万元,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4个,涉及科普示范学校3个、科普教育基地1个。海南昌江鲜食大豆科技小院认定为第三批“海南省科协科技小院”。2023年公民具备科学素质比例为13.57%。2名科技工作者获评2023年海南省“最美科技工作者”。
(九)文化体育旅游
2023年,全县有图书馆1个、博物馆1个、文化馆1个、艺术表演团体1个、乡镇综合文化站8个、村(社区)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86间。全年送戏下乡7场,其中文化惠民下乡演出7场。举办全国国际象棋锦标赛、海南省青少年羽毛球邀请赛、2023全国海钓锦标赛、2023年第十四届环海南岛公路自行车赛(昌江站)、2023年第七届东亚青少年国际象棋锦标赛、2023“博海争霸”职业拳击冠军赛等活动。
2023年,全县接待游客255.31万人次,同比增长32.1%。实现旅游总收入14.45亿元,同比增长36.5%。其中,旅游接待过夜游客人数123.47万人次,同比增长34.6%;过夜旅游收入11.13亿元,同比增长34.6%。创建聚缘花卉园和兰花博览园2个国家2A级旅游景区、霸王岭(海南长臂猿)旅游小镇和王下乡旅游小镇2个省级旅游小镇、沙渔塘社区1家三椰级乡村旅游点、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霸王岭)和海南核电2家世界研学基地。
(十)医疗卫生
2023年,全县各类卫生机构150个,其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妇幼保健机构1个、专科疾病防治机构2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个、乡镇卫生院12个。全县医疗机构共拥有病床位1039张。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人员2295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832人、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564人、注册护士911人、药师(士)96人、技师(士)112人。
(十一)危房和棚户区改造
2023年,全县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169户,其中,农村易返贫致贫户1户、突发严重困难户168户,补助资金1036.144万元。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7个,总投资1717.6万元,涉及楼栋45栋、户数659户、建筑面积58506平方米。
2023年,生活垃圾处理量为84238.22吨,无害化处量率为100%,全县城区(不含乡镇)建成区面积为12.35平方公里,绿化覆盖率为44.19%,绿地率为37.5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9.14平方米/人,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为59.52%。
(十二)生态环境保护
2023年,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优良,有效监测天数363天,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1.853,优良天数比例为100%。主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年平均浓度分别为24、14.1、4、5微克/立方米,臭氧(O3)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为119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为0.7毫克/立方米。
2023年,我县造林绿化11029.95亩,完成省下达任务的129.76%。森林蓄积量997.01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62.59%。
(十三)节能减排
2023年,全县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185.85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7.7%,万元GDP能耗1.3098吨标准煤/万元,同比下降13.6%,完成省下达能耗强度目标任务。其中,工业增加值能耗3.6298吨标准煤/万元,同比下降8.3%。2023年,全县清洁能源发电量108.21亿千瓦时,同比增加7.1%;全县用电量27.5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3%。
(十四)安全生产
2023年,全县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4起死亡5人,其中,工矿商贸事故2起死亡2人;建筑施工事故2起死亡3人。事故起数比上年减少4起,下降50%;死亡人数比上年减少2人,下降29%。未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三、国民经济各行业
(一)农林牧渔业
2023年,全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79.82亿元,同比增长3.2%。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46.63亿元,同比增长2.8%。从内部行业看,种植业产值48.04亿元,同比增长1.1%;林业产值4.39亿元,同比增长0.8%;牧业产值6.28亿元,同比增长0.7%;渔业产值18.82亿元,同比增长12.1%;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2.28亿元,同比增长2.2%。
表3 2023年农林牧渔业主要产品产量及其增长速度
产品名称 |
单 位 |
绝对数 |
比上年增减(%) |
粮食 |
吨 |
28003.7 |
2.2 |
糖料 |
吨 |
239071.1 |
-4.7 |
蔬菜 |
吨 |
355441.9 |
0.6 |
水果 |
吨 |
346380.6 |
2.5 |
其中:香蕉 |
吨 |
254917.6 |
-1.3 |
菠萝 |
吨 |
22713.6 |
9.7 |
芒果 |
吨 |
22561.0 |
8.5 |
荔枝 |
吨 |
85 |
1.5 |
龙眼 |
吨 |
568.7 |
8.7 |
橡胶(干胶) |
吨 |
8765.5 |
-5.9 |
椰子 |
个 |
153667 |
2.3 |
肉类总产量 |
吨 |
15145.1 |
5 |
其中:猪牛羊肉 |
吨 |
10857.5 |
18.9 |
禽肉 |
吨 |
3888.9 |
-22.2 |
禽蛋产量 |
吨 |
975.3 |
-67.3 |
水产品总产量 |
万吨 |
7.25 |
8.7 |
其中:海水产品 |
万吨 |
6.19 |
10.0 |
淡水产品 |
万吨 |
1.04 |
1.5 |
(二)工业
2023年,全县工业增加值42.52亿元,同比下降6.1%。全县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11.3亿元,同比下降8.4%。
按轻重工业分,重工业产值109.8亿元,同比下降8.3%;轻工业产值1.5亿元,同比下降19.4%。
按控股类型分,国有控股企业工业产值43.5亿元,同比增长0.2%;民营企业工业产值67.3亿元,同比下降13.8%。
按行业大类分,黑色金属矿采选业产值17.6亿元,同比下降9.3%;非金属矿采选业产值0.5亿元,同比下降27.7%;农副食品加工业产值1.3亿元,同比下降24.5%;木材加工业产值0.8亿元,同比下降13.7%;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产值1.7亿元,同比下降5.3%;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产值47.9亿元,同比下降15.5%;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产值2.5亿元,同比增长3.9%;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产值0.3亿元,同比增长45.5%;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产值0.2亿元,同比下降53.3%;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产值37.5亿元,同比增长0.8%;燃气生产和供应业产值0.6亿元,同比下降18.8%;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产值0.3亿元,同比增长7.4%。
表4 2023年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及其增长速度
产品名称 |
单 位 |
绝对数 |
比上年增减(%) |
塑料制品 |
吨 |
1502 |
-63.7 |
铁矿石原矿 |
万吨 |
591 |
-1.1 |
铁矿石成品矿 |
万吨 |
290 |
2.2 |
硅酸盐水泥熟料 |
万吨 |
987 |
-17.0 |
水泥 |
万吨 |
533 |
-14.9 |
商品混凝土 |
万立方米 |
37 |
4.4 |
成品糖 |
万吨 |
2.2 |
-22.9 |
黄金 |
千克 |
559 |
0.2 |
自来水生产量 |
万立方米 |
1319 |
6.4 |
砖 |
万块 |
3739 |
-26.6 |
(三)建筑业和房地产业
2023年,全县建筑业实现增加值19.06亿元,同比增长36.0%。房地产完成投资7.19亿元,同比下降21.3%。商品房销售面积15.2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75.8%;商品房销售额12.49亿元,同比增长263.4%。
(四)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
2023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0.36亿元,同比增长8.5%。按经营地分,城镇零售额25.80亿元,同比增长8.5%,乡村零售额4.56亿元,同比增长8.6%。按消费形态分,餐饮收入3.92亿元,同比增长10.0%;商品零售额26.44亿元,同比增长8.3%。
(五)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023年,全县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7.22亿元,同比增长27.5%。2023年末,全县电信业务总量收入2.92亿元。固定电话用户2.77万户。移动电话用户24.21万户。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10.55万户。全县公路货物周转量16188万吨公里,同比增长37.4%;公路旅客周转量7795万人公里,同比下降8.0%。
(六)金融业
2023年末,全县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133.20亿元,同比增长1.7%,其中,住户存款余额99.24亿元,同比增长10.6%;全县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176.30亿元,同比增长33.1%,其中,住户贷款余额46.31亿元,同比增长18.8%。
注释
1.本公报大部分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最终核实数以各部门或《昌江统计年鉴¾2024》公布的数据为准;
2.地区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对三次产业进行划分。
3.本公报中部分合计数或相对数由于单位取舍不同而产生计算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财政数据来自县财政局,金融机构存贷款数据来自人行儋州支行,森林数据来自县林业局,货物、旅客运输及周转量数据来自县交通运输局,邮政业务数据来自昌江邮政局,通信数据来自县工信局,重点项目和节能数据来自县发改委,旅游、文化和体育数据来自县旅文局,保障性住房、城镇绿化和垃圾处理数据来自县住建局,教育数据来自县教育局,医疗卫生数据来自县卫健委,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数据来自县民政局,社会保障数据来自县社保服务中心,就业数据来自县人社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数据来自县乡村振兴局,科技数据来自县工信局和县科协,环境保护和减排数据来自县生态环境局,污水处理和部分农业数据来自县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数据来自县应急管理局,其他数据来自县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