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高要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全区经济稳中有进、进中提质,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高要实践的新篇章。
一、综合
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初步核算并经市统计局核定,2023年地区生产总值实现561.5亿元,增长4.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21.4亿元,增长4.6%;第二产业增加值297.6亿元,增长4.8%;第三产业增加值142.5亿元,增长3.7%。三次产业结构占比由2022年的21.4:53.3:25.3,调整为21.6:53:25.4。
全年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上涨0.6%;建筑业指数下降0.9%;房地产指数上涨1.3%;工业指数下降2.0%;交通费价格指数上涨5.7%。
二、农业
全年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89.7亿元,增长4.9%。农林牧渔业增加值124.2亿元,增长4.7%。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完成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340.1亿元,增长*10.4%;完成工业增加值280.8亿元,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45亿元,增长*7.9%。
全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5.4亿元,增长9%;完成增加值 17亿元,增长9.7%。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9%。其中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增长4.1%;房地产投资增长2.1%。商品房销售面积54.3万平方米,增长6.2%,商品房销售额25亿元,增长9.8%。
五、交通和邮电业
全年已装固定电话5.47万部,下降7.4%;移动电话用户75.28万户,增长0.6%;互联网注册用户18.38万户,增长2.6%。
年末公路通车里程2207.2公里,其中:高速公路147.6公里;一级公路96.9公里。
年末民用汽车拥有量18.8万辆,增长0.2%。
六、国内贸易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5.5亿元,增长7.2%。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实现零售总额18.6亿元,与去年持平;限额以下企业实现零售总额76.9亿元,增长9.1%。
七、对外经济
全年外贸进出口总值46.6亿元,下降12.4%。其中:出口总值42.6亿元,下降14.8%;实际利用外资11974万元,增长178.1%。
八、财政、金融和保险业
全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9亿元,增长20.3%,一般公共预算支岀55.3亿元,增长2.5%。
年末银行各项存款余额516.9亿元,增长7%;其中:住户存款余额411.1亿元,增长8.4%;各项贷款余额321.4亿元,增长20.4%。
全年保险保费收入3.99亿元,增长9.4%;赔款1.25亿元,增长22.4%。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年末全区普通中学33所,在校学生4.69万人,增长1.6%;专任教师3135人,增长2.1%。小学52所,增加1所,在校学生 6.7万人,下降2.7%;专任教师3465人,增长0.1%。学龄儿童入学率为100%;初中升学率为98.57%;九年义务教育率99.12%;高中升学率为86.89%,下降9.7%。
全年专利授权1849个,减少486个;新增发明专利授权112个,增加16个。
十、文化、体育、旅游、卫生
全区拥有公共图书总藏量37.5万册,增长7.1%;公共图书馆、博物馆各一个,群众艺术和文化馆2个;运动员参加全国比赛获奖牌3块,获全省比赛奖牌5块,向上级输送人才10人,下降9.1%;旅游人数162.2万人次,增长65.5%,旅游收入16亿元,增长109.4%。
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2.83万人,下降4.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1.4万人,下降3.7%。年末共有医疗床位2733张,增长12.7%。卫生技术人员4167人,增长5.3%,其中:执业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共1701人,增长1.2%。
十一、人口、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根据计生人口显示,全区人口出生率7.62‰,死亡率5.03‰,自然增长率为2.58‰,下降0.4‰;据公安户籍统计,年末全区总人口812372人,比上年减少6739人,其中:乡村人口571746人。
根据调查队资料显示,2023年全体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00元,增长2.5%;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402元,增长1.1%;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349元,增长3.5%。
全年全社会用电量56.4亿千瓦时,增长10.1%,其中:工业用电量41.7亿千瓦时,增长10%;城乡居民生活用电4.9亿千瓦时,增长7.3%。
年末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3.72万人,增长1%;失业保险参保人数9.3万人,增长1.7%;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8.54万人,增长3.1%。
社会福利事业继续发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6232人,比上年减少164人,下降2.6%。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914元,比上年增加31元,增长3.5%。各类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有15个,增加1个,增长7.1%;床位965张,增加162张,增长20.2%;收养老人509人,增长81人,增长18.9%。农村五保供养人数1834人,增加50人,增长2.8%。
2019年-2023年高要区地区生产总值(GDP) | |||||
年份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GDP(单位:万元) | 4249134 | 4356155 | 5132100 | 5425895 | 5614522 |
注:1.本公报中的所有数据资料均为初步统计数。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指标绝对数按现行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工业总产值、增加值带*号的为省、市核定后的增速,其他为当年价的增速。
4.增长、增加都是同2022年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