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罗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统计公报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市委、市政府罗平现场办公会精神,攻坚克难,着力扩大内需、优化结构、提振信心、防范化解风险,全县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态势,民生持续改善,各项社会事业取得全面进步,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经济增长预期目标。 一、综合 初步测算,2023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366.8亿元,比上年增长7.2%。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69.06亿元,增长4.2%,对全年GDP的贡献率为14.3%,拉动GDP增长1.0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122.53亿元,增长7.1%,对全年GDP的贡献率为30.2%,拉动GDP增长2.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175.20亿元,增长9.0%,对全年GDP的贡献率为55.5%,拉动GDP增长4.0个百分点,三次产业结构为18.8:33.4:47.8。全年人均GDP达到69706元,比上年增长8.5%。 民营经济增加值实现228.72亿元,占全县生产总值的比重达62.4%,同比增长7.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6.13亿元,增长4.6%;第二产业增加值70.11亿元,增长6.5%;第三产业增加值102.48亿元,增长10.2%。
全县年末常住人口52.62万人。全年出生人口0.53万人,出生率为10.0‰;死亡人口0.55万人,死亡率为10.4‰;自然增长率为-0.38‰。全县年末常住城镇人口22.38万人,常住乡村人口30.24万人,城镇化率42.53%,比上年末提高1.97个百分点。 2023年罗平县年末常住人口及构成 二、农业 2023年,我县农村经济发展良好。全县实现农业增加值70.96亿元,同比增长4.3%,对全年GDP的贡献率为14.8%,拉动GDP增长1.1个百分点。实现农业总产值123.48亿元,比上年增长4.9%。其中,农业产值增长2.7%,林业产值下降7.3%,牧业产值增长8.4%,渔业产值下降6.3%,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产值增长15.1%。 全年粮食播种面积84.15万亩,比上年增长0.7%;粮食总产量[[2]]38.6万吨,增长0.3%;油料播种面积85万亩,增长2.1%;油料产量下降1.1 %。
全年猪牛羊禽肉总产量[[3]]比上年增长1.7%,其中,猪肉产量增长0.6%,牛肉产量增长0.9%,羊肉产量增长9.9%,禽蛋产量增长9.2%。年末生猪存栏同比下降5.4%;全年生猪出栏同比增长2.1%。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实现72.71亿元,比上年增长9.3%,对全年GDP的贡献率为23.1%,拉动GDP增长1.7个百分点。 规模以上工业[[4]]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0.1%, 分门类看,采矿业增长33.4%,制造业增长7.0%,电力燃气和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下降36.9%。
主要支柱产业中,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同比增长34.8%,有色金属采矿业同比增长26.2%,农副食品加工业同比增长10.0%,食品制造业同比增长23.9%,酒、饮料和精制茶的制造业同比增长15.8%,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同比增长43.8%,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同比增长12.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同比增长17.7%,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同比增长23.7%,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同比下降4.4%, 发电量同比下降46.4%。 全年建筑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4.2%,对全年GDP的贡献率为7.6%,拉动GDP增长0.6个百分点。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完成总产值比上年增长11.6%。 四、服务业 全年规模以上服务业[[5]]实现营业收入比上年增长18.4%,重点行业营业收入增长13.2%。其中,装卸搬运和仓储业下降30.3%,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增长18.0%,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增长34.2%,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增长25.5%,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增长45.9%。
五、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 2023年,全县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6]]比上年下降2.5%,其中:分产业看,第一产业下降16.7%,第二产业增长11.3%,第三产业下降5.7%。工业投资增长10.5%,其中,能源工业投资下降20.2%。产业投资增长11.0%,民间投资增长19.7%。
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比上年增长11.2%,其中,商品住宅投资增长6.4%。全年房屋施工面积比上年增长45.9%,房屋竣工面积增长100%,商品房销售面积下降17.7%,商品房销售额下降25.5%。 六、国内外贸易 随着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观念的逐渐改变,城乡消费市场环境的进一步改善,2023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3.14亿元,同比增长12.5%。全县限额以上单位批发和零售业[[7]]商品零售额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增长21.3%,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商品呈现较快增长态势。
七、交通和电信 截止2023年底,县道通车里程426.687千米,乡道通车里程1160.163千米,村道2360.356千米;在公路通车总里程中,一级公路21.28千米,二级公路60.033千米,三级公路167.903千米,四级公路3014.291千米。辖区内共有桥梁174座,其中,大桥10座,中桥45座,小桥119座。 公路客货运输总周转量370939万吨公里,同比增长22%。其中客运量593万人,旅客周转量38950万人公里;货运量2370万吨,货运周转量367044万吨公里。 年末全县千兆宽带用户39515户,其中,移动31000户、电信8015户、联通500户。5G电话用户数20.5万户,4G电话用户数28.3万户,5G基站数828个,宽带营业收入0.28亿元。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14.3万户,移动电话用户50.1万户,固定电话用户数8270户。 八、财政和金融 全县财政总收入达16.09亿元,同比下降11.7%;全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39亿元,同比下降(同口径)14.7%;全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19亿元,同比增长1.5%,其中:用于公共安全的支出为1.38亿元,同比下降1.4%;用于教育支出为10.83亿元,同比增长1.4%;用于科学技术支出为0.05亿元,同比增长14.2%;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为0.96亿元,同比增长12.4%;用于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65亿元,同比增长20.3%;用于卫生健康支出2.26亿元,同比下降18.3%;用于节能环保支出0.23亿元,同比增长27.5%;用于城乡社区支出2.34亿元,同比下降46.4%。
年末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215.58亿元,比年初增加18.15亿元,同比增长9.2%;其中:住户存款165.06亿元,比年初增加15.94亿元,同比增长10.7%;非金融企业存款余额18.06亿元,比年初减少5.04亿元,同比减少21.8%。年末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165.18亿元,比年初增加18.48亿元,同比增长12.6%;其中:住户贷款99.08亿元,比年初增加12.68亿元,同比增长12.6%。
九、教育、文化和卫生 2023年,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学校453所。其中初级中学21所,公办普通高中3所,民办高中2所,职业技术学校1所,教师进修学校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小学243所(含63个教学点),幼儿园180所(教育部门办63所,民办106所,企业办1所,集体办10所)。共有在校学生11.96万人、教职工8124人(在职在编6463人、民办学校聘请1661人)。全县学校占地面积319.22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52.56万平方米。2023年,全县在园幼儿数20211人,学龄前3年毛入园率为88.5%。2023年,全县小学在校生53676人,入学率为99.98%,辍学率为0%;初中在校生28590人,毛入学率为100.8%,辍学率为0%。 2023年,我县共建成图书馆1个、博物馆1个、文化馆1个、文化站13个,保证了每个乡镇均有一个文化站。 2023年,全县共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74个。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中有三级综合医院1所;二级甲等医院2所(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一级甲等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所,一级乙等卫生院5所。全县各级各类机构共开设床位3897张,有卫生技术人员3628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数1274人,注册护士数2960人。乡镇卫生院12个,床位908张,卫生技术人数1057人。全年总诊疗人次428.76万人,出院人数11.44万人。 十、环境、资源和应急管理 全县共有2个自然保护区,分别为:万峰山自然保护区,珠江水系水生野生自然保护区。全县共有水库18座,其中:中型2座,小(一)型4座,小(二)型12座。总库容3309.73万立方米,兴利库容2559.02万立方米。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水源达标率为100%。全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9平方千米。 2023年年末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为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2023年,全县共发生各类事故列入国家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直报系统数据3起,同比减少6起;死亡3人,同比减少7人;受伤0人,同比减少2人;直接经济损失246万元,同比减少835万元,全县安全生产事故呈现“四下降”态势。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县户籍总人口66.71万人,同比增长0.4%;其中:男性35.39万人,女性31.32万人,男女比例为1.13:1。户籍出生人口7001人;户籍死亡人口3577人,户籍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1‰。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31150元,同比增长5.1%。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190元,同比增长3.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262元,同比增长7.8%。居民人均消费支出[[9]]23481元,同比增长11.2%。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7683元,同比增长6.5%。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379元,同比增长16.3%。
2023年,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45909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07850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75105人,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44663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8261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3780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163人。全年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就业5500人,新增城镇就业3712人。 |
注释:
- [1] 公报中各项数据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 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增加值的绝对值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
- [] 粮食总产量由国家统计局罗平调查队提供。 ↑
- [] 肉类产量、牛奶产量、禽蛋产量、生猪存栏出栏数由国家统计局罗平调查队提供。 ↑
- [] 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
- [] 规模以上服务业是指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行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行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行业法人单位。 ↑
- [] 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是指城镇和农村非农户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 ↑
- [] 限额以上批发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限额以上零售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 ↑
- []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由国家统计局罗平调查队提供。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通过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取得的,调查户在调查期内获得的、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调查户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除以家庭常住人口得到的人均收入。可支配收入既包括现金,也包括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含四项,分别为: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按常住地分,得到城镇和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
计算公式为:
可支配收入=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
其中:经营净收入=经营收入-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
财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财产性支出
转移净收入=转移性收入-转移性支出 ↑
- [] 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数据由国家统计局罗平调查队提供。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指住户在调查期间内用于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消费需要的全部支出,包括用于消费品的支出和用于服务性消费的支出,除以家庭常住人口得到的人均支出。根据用途不同,消费支出可划分为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及服务八大类。根据来源不同,消费支出可划分为现金消费支出、实物消费支出(含自产自用、来自单位、来自政府和其他社会组织)。按常住地分,得到城镇和农村居民消费支出。
[11] 公报中财政、交通运输、电信、金融、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应急管理、社会保障等数据来源于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