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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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统计局

(2024年4月)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和省州党委、政府及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抓实发展第一要务,全力以赴拼经济、抓产业、推项目、惠民生、保安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一、综 合

初步核算,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2781325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5.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98231万元,比上年增长4.5%,拉动经济增长1.83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1180930万元,比上年增长11.8%,拉动经济增长3.7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1002164 万元,比上年下降1.4%,拉动经济下降0.35个百分点。三次产业对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35.21%、71.62%和-6.83%。

表1  2023年生产总值和民营经济增加值

指       标 生产总值 民营经济增加值
绝对数(万元) 比上年增长(%) 绝对数(万元) 比上年增长(%)
合  计 2781325 5.2 1520330 5.2
第一产业 598231 4.5 416249 4.7
第二产业 1180930 11.8 561765 14.7
第三产业 1002164 -1.4 512316 -3
按行业分        
农林牧渔业 615858 4.6 428963 4.7
工业 849888 11.4 385736 14.4
建筑业 332654 13.1 177641 16
批发和零售业 193148 -10 108038 -17.6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88089 9.1 158089 10.5
住宿和餐饮业 60848 -11.4 57377 -8.9
金融业 82280 6.8 4032 6.8
房地产业 104792 -7.6 101427 -6.5
其他服务业 353768 0.2 99027 3.7

 

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21.0:41.4:37.6调整为21.5:42.5:36.0,呈现“二三一”的产业结构。全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GDP)为77810元,比上年增长6.3%。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1520330万元,比上年增长5.2%,占全市GDP的比重为54.7%。全社会用电量384885万千瓦时,比上年增长33.8%。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2.94%。

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下降1.2%。居民消费价格中,食品烟酒价格持平(其中粮食价格上涨0.1%),衣着价格下降1.5%,居住价格下降1.7%,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下降0.3%,交通通信价格下降4.7%,教育文化和娱乐价格上涨1.9%,医疗保健价格上涨0.1%,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上涨2.5%。

    市内重点产业情况,现代烟草产业、化工产业、冶金产业、装备制造产业、新能源新材料产业、文化旅游六大重点产业实现总产值5099765万元,比上年下降5.0%;实现增加值1161189万元,比上年下降4.6%,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为41.7%。

表2  2023年重点产业增加值完成情况

指  标 绝对数(万元) 比上年增长(%)
合  计 1161189 -4.6
现代烟草产业 29763 14.7
化工产业 54998 13.6
冶金产业 104372 6.1
装备制造产业 604894 -19.3
新能源新材料产业 95907 4.8
文化旅游产业 271256 32.8

二、农  业

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946615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4.6%。全年粮食种植面积645130亩,比上年增加6599亩,增长1.0%;经济作物播种面积719025亩,比上年减少5848亩,下降0.8%。全年粮食产量243297吨,比上年增加2489吨,增长1.0%。其中:秋粮192277吨,比上年增长1.4%;夏粮51020吨,比上年下降4.1%。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种植比为47:53,粮食作物种植比重比上年上升1个百分点。全年完成造林面积0.39万亩,全市森林综合覆盖率65.3%。

 

                                     

全年肉类总产量64461吨,比上年增长3.2%;禽蛋产量2934吨,比上年增长8.1%;水产品产量4490吨,比上年增长1.0%。大牲畜年末存栏124513头(匹),比上年增长4.2%;生猪年末存栏494300头,比上年下降5.2%;羊年末存栏 236412只,比上年增长7.6%。

全市已建成中型水库4座,总库容10015.86万立方米;小一型水库44座,总库容9620.11万立方米;小二型水库232座,总库容5722.48万立方米。农用化肥施用量(折纯)30596.09吨,比上年下降1.7%。农药施用量559.91吨,比上年下降4.0%。

三、工业和建筑业

表4  2023年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绝对数 比上年增减(%)
钢材 万吨 121.5 1.3
生铁 万吨 124.3 0.5
粗钢 万吨 123.7 -1.1
金属成形机床 1311 -19.5
铅酸蓄电池 万千伏安 20.5 -26.3
化学纤维 4957 -1.2
硫酸(折100%) 万吨 64.1 -5.5
成品矿 万吨 0 -100.0
石灰 万吨 3.1 -76.0
饲料添加剂 万吨 37.5 -4.8
机制纸及纸板 90358 61.1
玻璃包装容器 33299 48.3
饲料 5569 -41.1
钢结构 60583 -18.7
铸铁件 71481 53.1
单晶硅 89169 33.1
海绵钛 40589 58.6

全年实现工业增加值849888万元,比上年增长11.4%(可比价)。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3929536万元,比上年下降13.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798130万元,比上年增长13.3%(可比价)。

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利税总额341692万元,其中利润总额269898万元。企业亏损总额15718万元。规模以上工业用电量281880万千瓦时,比上年增长20.8%。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量1216268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8.7%。

市内注册建筑企业34户,全年签订合同额573560万元,比上年增长25.6%。完成建筑业总产值481444万元,比上年增长28.2%。房屋建筑施工面积965233平方米,比上年下降11.5%。商品房销售面积162134平方米,比上年下降27.1%。

四、固定资产投资和招商引资

全年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2427452万元,比上年增长2.2%。其中:5000万元以上非房地产项目投资完成1412231万元,比上年增长50.8%;5000万元以下非房地产项目投资完成479530万元,比上年下降39.0%;房地产项目投资完成104156万元,比上年下降37.6%;跨境项目投资完成431535万元,比上年下降11.2%。

全市共实施招商引资项目124项,其中结转项目7项,新入库项目117项。引进州外资金到位1385771万元,比上年增长39.5%。其中:省外资金到位1381664万元,比上年增长53.5%,占到位资金总数的99.7%。

五、国内贸易和对外经济

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78557万元,比上年增长0.9%。按限上限下划分:限上完成80299万元,比上年下降8.9%;限下完成998258万元,比上年增长1.8%。按销售单位所在地划分:城镇实现772211万元,比上年增长8.5%;乡村实现306346万元,比上年下降14.1%。按消费形态分:餐饮收入249861万元,比上年增长4.4%;商品零售828696万元,比上年下降0.1%。按行业划分:批发业零售额13234万元,比上年下降69.5%;零售业零售额800276万元,比上年增长3.9%;住宿业零售额19193万元,比上年增长10.4%;餐饮业零售额245854万元,比上年增长3.5%。外贸进出口总额39.22亿元,比上年下降53.2%。

全年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实现营销总额1305280万元,比上年下降14.3% ,其中批发业实现销售额423503万元,比上年增长10.6%;零售业实现销售额608277万元,比上年下降27.9%;住宿业实现营业额37735万元,比上年下降4.3%;餐饮业实现营业额235765万元,比上年下降8.4%。

六、交通、邮电和旅游业

市内通车里程5071.959公里。其中:铁路252.4公里,高速公路196.022公里,国道320线135.937公里,省道116.281公里(其中县管省道61.521),农村公路4371.319公里(县道486.844公里,乡道761.47公里,村道3123.005公里)。

全年公路运输周转量比上年增长5.3%。

全年邮政业务总量比上年下降3.0%;电信业务总量比上年增长15.8%。

全年共接待游客816.66万人次,比上年增长37.1%。实现旅游业总收入773031万元,比上年增长35.2%。

七、财政、保险

全年完成地方财政总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划收入)128642万元,比上年增收52948万元,增长70.0%。其中:上划中央收入38979万元,比上年增长667.6%;上划省级收入12331万元,比上年增长5.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7332万元,比上年增长31.2%。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5197万元,比上年减收17682万元,下降33.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3520万元,比上年减支12369万元,下降4.2%;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2231万元,比上年增支49290万元,增长53.0%。

全年保险机构保费收入比上年增长3.0%。

八、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

2023年年末全市有国民教育系列学校223所,其中:高中3所,在校学生5889人,专任教师537人;初中16所,在校学生11568人,专任教师1010人;小学144所,在校学生21490人,教职工2016人;幼儿园57所,在园(班)幼儿人数9136人,教职工1082人。有特殊教育学校1所,在校学生104人,教职工39人;职业高级中学1所,在校学生2486人,教职工131人;教师进修学校1所,教职工16人。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95.11%,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95.56%。小学毛入学率106.58%,学龄人口入学率99.91%,巩固率99.47%;初中毛入学率119.98%,学龄人口入学率99.93%,巩固率99.83%;残疾儿童入学率99.25%。小学、初中、高中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分别为100%、100%和99.37%;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95.19%,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96.94%。

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和优质均衡发展位列全州10县市第2名。2023年全州初中教学质量考核中10所获一等奖、4所获二等奖、2所获三等奖。2023年全市高考一本应届上线人数首次突破300大关,达321人。持续加大对禄丰职中教育经费投入,投资6000万元的市职业技能实训设施建设项目完成主体施工,统筹优化汽修、机电、物流、酒店四个重点专业设置。2023年禄丰职中在全省职业技能大赛中荣获1个一等奖、5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通过省州市层层选拔代表云南省参加全国新能源关键技术技能大赛荣获三等奖。

推动构建以“全民健身日”系列赛事活动为龙头,建立贯穿全年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满足群众多元化参赛需求。认真组织“行走大运河”全民健身健步走活动,禄丰市首届和美乡村(村BA)篮球大赛,2023年“火火楚雄”和美乡村篮球大赛(村BA),“万步有约”全民健身健步走活动。举办“希望杯排球赛”,“恐龙杯”篮球、羽毛球、气排球、乒乓球比赛,楚雄州“三大球”州级总决赛,2023云南省社区运动会大众健身操(舞)禄丰站和全省总决赛,“七彩云篮”2023年边境幸福村体育嘉年华三人篮球片区赛,2023年楚雄州轮滑比赛,2023年云南省青少年自行车锦标赛,职工穿城跑比赛,周末自行车骑行、登山、露营等赛事活动。组织参加的2023全国青少年锦标赛中,禄丰市仁兴小学舞龙队荣获传统套路第三名,创造了龙乡舞龙项目的新成绩。2023年全国妇女广场舞(健身操舞)大赛云南站获得常青组小集体规定项目特等奖、自选项目二等奖和小集体团体第七名的好成绩。

全年开展“奔跑吧.少年”学校体育比赛活动55场次;开展学校体育比赛活动56场次,开展民族体育表演40场次。国民体质组织监测样本561份,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120人,全市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4人,完成全市21490名小学生和11568名初中生体质健康测试。

2023年获得州级以上金牌38枚,银牌11枚,铜牌18枚。

2023年末全市体育场地963块,大型公共体育场馆1座,全市体育场地面积81.4827万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2.22平方米。足球场30块,篮球场700块,排球场地16块(个),游泳池6个,体育健身设施社区覆盖率100%。

2023年全年共获得省、州科技项目补助经费840万元。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 户,备案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4家,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7家,认定云南省科技特派员10人,2023年度(使用2022年数据)禄丰市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简称R&D)经费支出 22354万元,比上年增长14.6%;研发投入强度为0.83%,高于全州平均水平0.37个百分点,研发投入强度排名全州第一。

九、文化和卫生

2023年末全市共有专业文艺团体 1 个,有业余文艺团队共计531支,专业和业余文艺团体演出353场次,观众24.7万余人次;公共图书馆 1个,共建设农家书屋185个,馆藏图书46.68万册,人均占有藏书 1.1册,全年共接待到馆读者76740人次;市文化馆 1个,开展公益培训班53班次,参与免费培训6000余人;乡镇文化站 14个;博物、文物管理机构3个(新成立禄丰市文物局,挂牌市文化和旅游局),接待国内外观众13.5万余人次。

年末全市共有各类卫生机构266个。其中:医院9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5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卫生院14所,村卫生室169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 69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妇幼保健院1个,卫生监督所1个)。有卫生技术人员3079人,其中:执业医师719人,执业助理医师350人,注册护士1467人。医疗卫生机构实有床位2755张(医院床位1921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 817张,妇幼保健院17张)。

十、人口、环境、人民生活

年末全市常住人口35.52万人,其中女性人口17.32万人;居住在城镇的人口占总人口的42.62%。出生率7.83‰,死亡率8.39‰,自然增长率-0.56‰。按公安部门户籍人口统计,年末全市总人口419111人,比上年减少253人。其中:乡村人口208656人,城镇人口210455人。在总人口中,少数民族人口116018人,占总人口的27.7%,其中彝族人口84035人,占总人口的20.1%,占少数民族人口的72.4%。千人以上少数民族有彝族(84035人)、苗族(19381人)、回族(5725人)、傈僳族(3172人)和白族(1111人)。全年出生登记人口2766人,死亡注销人口1950人。男女性别比(以女性为100计算)为103。

2023年末市城区建成面积9.3平方公里,其中绿地面积365.27公顷,绿地率38.99%,绿化覆盖率42.53%。城区道路总面积174.85万平方米。

全年累计降雨量587.7毫米,年平均气温17.3℃,年日照2258.6小时。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100%。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地表水水质状况优良率80.0%,空气质量优良率97.1%。

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058元,比上年增长4.9%,其中: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362元,比上年增加1650元,增长9.9%;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6924元,比上年增加1228元,增长2.7%。

 

 

 

 

 

 

 

 

 

 

 

 

 

 

 

 

全市168个村(居)委会,全部开通程控电话,通公路,通电,通自来水。

十一、社会保障和安全生产

2023年末全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45259人,比上年增加5979人。其中:在职职工34293人,企业退休人员10966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数12446人,在职职工8418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242614人,比上年减少1619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24700人,比上年增加2200人。参加工伤保险50000人,比上年增加6230人。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和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全市参加医疗保险人数384432人,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42128,城乡居民医疗保险342304 人。参加生育保险16919人。

全市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1076户1483人,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4773户11671人,全年共发放低保金3769.69万元。登记在册各类社会组织113个(其中:社会团体66个,民办非企业单位47个)。享受孤儿等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94人(其中:孤儿26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68人)。享受困难生活补贴2638人,护理补贴5152人,全市残疾人两项补贴开展主动服务率达100%。享受高龄补助人员9956人,其中:80至99周岁高龄老人9941人、100周岁以上长寿老人15人。享受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760人。全市特困供养对象1541户1553人,其中:分散供养1292人,集中供养261人。辖区内运营的养老机构14所,其中:农村敬老院11所,设置床位1042张;禄丰市社会福利中心1所,设置床位15张;禄丰中医医院医疗养老中心1所,设置床位102张;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1所,设置床位80张。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35个,设置床位350张。各类养老床位共计1569张。

2023年全市发生各类安全事故132起、死亡19人、受伤64人、直接经济损失1817.957万元。亿元生产总值生产案例事故死亡人数为0.07人,同期相比增加0.03人。其中生产经营性事故11起,死亡15人,生产经营性事故起数同比上升7起,死亡人数同比上升11人,分别上升175%、275%。全市发生干旱、风雹、洪涝等自然灾害3类5次,造成13个乡镇12887户51908人次受灾,部分村(居)委会村(组)农户反复受灾,一般损坏房屋或厨房12户24间,受损公路长度0.04千米;农作物受灾3408.46公顷(成灾461.97公顷、绝收120.12公顷),其中:粮食作物受灾1274.63公顷(成灾211.10公顷、绝收17.13公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3.54万元,其中:房屋及居民家庭财产损失4.49万元、农林牧渔业损失2979.35万元、基础设施损失19.70万元。

 

 

注:1.本公报数为初步统计数,实际数以《禄丰市经济工作手册》为准。

 

2.生产总值、民营经济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六大产业增加值、增长速度均为按现行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

4.资质内建筑业企业是指注册地在我市的资质以上建筑施工企业。

5.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是指计划总投资大于或等于500万元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不包括农村私人建房和购买固定资产。

6.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GDP统一核算的要求,对2015年-2019年度的相关指标数据进行了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