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统计局
2024年2月
今年以来,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精准高效推进经济稳进提质,积极推动各项有利于经济稳定的政策落地见效,有效应对各项风险挑战。全区经济呈现承压回稳向好态势,转型升级稳步推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民生福祉不断提升,奋力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高能门户,为“双一流双示范”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一、综合
经济总量。据初步核算,2023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2729.18亿元,比上年增长5.0%(按可比价计算,下同),一季度、上半年和前三季度地区生产总值比上年分别增长3.7%、3.4%和5.0%。分产业看,第一、二、三产业分别实现增加值9.11亿元、1232.58亿元和1487.48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5.8%、5.8%和4.3%,三次产业占比为0.3:45.2:54.5,第二、三产业分别拉动GDP增长2.64和2.35个百分点。按常住人口计算,2023年北仑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07860元(按年平均汇率折算为43688.20美元),比上年增长2.4%。
财政收支。2023年,全区实现财政总收入813.41亿元,比上年下降10.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3.48亿元,比上年下降2.5%,其中,税收收入356.8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86.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7.06亿元,同比增长1.4%,其中,科学技术支出比上年增长20.1%。
人口规模。2023年末,全区(户籍人口)总户数为183380户,总人口452757人,总人口比上年末增加3225人。全区非农人口320715人,男女性别比例为91.69:100。全年出生人口2644人,出生率为5.86‰;死亡人口3513人,死亡率为7.79‰;自然生长率为-1.93‰。
就业创业。2023年,新增就业人数4.57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8958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367人,公益性岗位开发保持637个,全年登记失业率为1.88%;新增创业实体1.97万家,发放各类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合计约0.79亿元。
二、农业、农村
农业生产。2023年,全区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3.50亿元,比上年增长5.8%(按可比价计算,下同),其中,农业10.92亿元,比上年增长2.6%;林业0.22亿元,增长46.4%;牧业1.17亿元,增长37.7%;渔业0.32亿元,增长24.9%;农林牧渔服务业0.87亿元,增长3.1%。年末全区有农业龙头企业29家,其中省级4家,市级18家;工商登记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83家,其中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2家,区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2家;注册家庭农场110家,其中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11家,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26家,区级示范性家庭农场37家。
美丽乡村。启动“‘千万工程’再深化,和美共富新启航”三年行动,成功创建省级未来乡村2个,其中春晓街道三山村评定优秀、白峰街道小门村评定良好;创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街道1个;省级特色精品村4个;和美乡村达标村31个;市级艺术赋能村4个;市级具有地域辨识度的和美乡村8个;成功创建市“一环十线”蓝色海湾线。
三、工业、建筑业
工业。2023年,全区1047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增加值1110.70亿元,比上年增长5.7%,一季度、上半年和前三季度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分别增长5.2%、下降0.5%和增长4.2%;实现总产值5342.46亿元,分行业看,全区32个列统行业中,有14个行业工业总产值保持正向增长,增长面43.8%;高新技术、装备制造、高端装备等新兴产业保持较高增速,比上年分别增长7.3%、11.0%和6.6%,均高 于全部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占规上工业比重分别达到69.0%、40.6%和24.6%。
建筑业。北仑137家区属建筑业企业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48.57亿元,其中省内产值161.72亿元。新开工建设工程119个,其中房建项目100个,总建筑面积366.13万平方米;市政项目19个,总造价7.4亿元。监督单位工程竣工验收143项,其中房建工程115项、建筑面积357.7万平方米,市政工程28项、工程造价10.3亿元;工程合同总造价105.6亿元。年末纳入监管的在建项目183个,其中房建项目151个,总建筑面积925.8万平方米;市政项目32个,总造价17.37亿元。完成竣工验收备案133项,建筑面积407.23万平方米。全年共3个建设项目获钱江杯、7个项目获省标优良工地、15个项目获市标优良工地、10个项目获市结构优质奖、3个项目获 “甬江建设杯”优质工程奖。
四、固定资产投资、开发建设
固定资产投资。2023年,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7.0%,其中,基础设施投资、项目民间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比上年分别增长71.5%、16.6%和9.2%。分产业看,二产投资比上年下降4.5%,下拉固定资产投资2.3个百分点;三产投资比上年增长18.9%,拉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9.3个百分点。
基础设施建设。2023年,新增市政道路长度6.4公里,绿化面积3.45万平方米,新增桥梁5座,新增雨水管道7.2公里,新增污水管7.2公里,新增公建类项目房屋建筑面积14.13万平方米。镇海中学甬江校区一期工程、临港经济示范区配套学校新建工程、北仑区三河六岸公共空间提质项目等重点项目开工建设;太河路北延(海关-骆霞线)工程、云台山路(东泰巷-清水河)工程、凤凰城国贸地块北侧及东侧规划道路工程等一批市政项目建成;北仑中心城区停车场暨青年SPORT港工程、新碶小学扩建工程、浙师大附属芦江书院改建工程等一批民生工程投入使用。
重点项目建设。2023年全区共安排重点工程256个、计划总投资3369亿元,其中,重点建设项目199个、总投资271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01亿元;重大前期项目57个、总投资655亿元。全年已有国能北仑电厂一期节能减排改造项目等77个项目实现开工,开工率100%;已有台塑丙烷脱氢年产60万吨丙烯项目等65个项目建成或基本建成,计划完成率100%;11个列入省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的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24.6亿元,投资完成率152.6%,新建项目开工率100%。
五、国内贸易、旅游
国内贸易。2023年,全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65.67亿元,比上年增长12.6%;限上商品销售额达21879.59亿元,比上年增长5.8%。全年完成“浙里来消费”主题活动超100场,先后举办进口商品欢乐购、梅山国际汽车消费节、国际葡萄酒文化节等大型特色促消费活动,参与商家1.4万家,合计拉动消费约16.8亿元;出台商贸流通发展专项政策,配套资金550万元;出台重点消费领域产业政策,配套专项财政资金6000万元;出台内贸企业发展政策,配套资金500万元,带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超19亿元。
旅游业。2023年,宁波梅山湾沙滩公园、北仑宁钢工业旅游区成功创建国家3A级旅游景区;春晓街道成功创建浙江省5A级景区街道;宁波海港东方酒店、宁波大榭国际大酒店、丰和院获评“诗画浙江·百县千碗”省级美食体验店;“浙派好礼”文创产品评选荣获1银2铜,全国旅游商品大赛荣获1铜;区旅游咨询中心获评市4A级咨询中心。截至年末,全区共有星级饭店3家,花级酒店11家,特色文化主题饭店1家,旅行社23家,国家4A级旅游景区2个,国家3A级旅游景区6个,国家级文化产业 示范基地1个,省级旅游度假区1个,省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点)4个,省红色旅游教育基地1个,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3个,浙江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2个,省3A级景区城1个,省5A级景区街道1个,省4A级景区街道3个,省级景区村(社)54个,省银宿级民宿5家,“诗画浙江·百县千碗”省级美食体验店11家。
六、对外经济、交流合作
对外贸易。2023年,全区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4501.62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出口1930.50亿元,比上年下降3.0%;进口2571.12亿元,比上年增长2.3%。主要出口产品中,机电产品出口999.00亿元,比上年增长7.1%,占出口额比重为51.7%;高新技术产品出口131.10 亿元,比上年增长26.5%,占出口额比重为6.8%。
对外投资。2023年,北仑区新批境外投资项目73个,完成境外核准中方投资额21.37亿美元,同比增长54.9%,完成全年指标任务388.5%;完成实际对外投资9.92亿美元,同比增长88.8%;服务外包在岸8.26亿美元,同比增长9.7%,服务外包离岸15.36亿美元,同比增长10.1%。
招商引资。据投促局统计,2023年,完成实际利用外资26.96亿美元,同比增长91.3%;引进内资300.22亿元,比上年增长10.0%;完成浙商回归到位资金224.26亿,完成市对区考核的100.1%;全年累计完成环洋碳三、极光湾科技、鼎晖投资等63个重点项目签约,涉及化工新材料、高端装备、汽车制造、数字经济、现代金融、总部经济等领域,总投资额超1000亿元,其中,总投资100亿元以上项目1个,50亿元以上项目7个,20亿元以上项目14个,1亿美元以上项目7个。
七、港口、交通、邮电
港口生产。2023年,以北仑港区为主体的宁波港口年货物吞吐量完成6.72亿吨,比上年增长5.5%;集装箱吞吐量完成3230万标准箱,比上年增长5.0%。宁波舟山港货物吞吐量完成13.24亿吨,同比增长4.9%;集装箱吞吐量完成3530万标准箱,比上年增长5.9%。目前,宁波舟山港已与世界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600多个港口通航,集装箱航线总数达到302条。
交通运输。2023年末,北仑区公路网通车里程达525.52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里程62.42公里。全区共有货运业户3015家,货运车辆27003辆,其中集卡企业2260家,集装箱运输车辆24414辆,全年完成公路运输周转量公路周转量453.2亿吨公里,比上年增长17.7%;营运客车59辆,巡游出租车160辆,全年客运量80.48万人,周转量1611.4万人公里;共有公交车辆731辆,全年公交客运量2618.81万人次。年末共有水运企业39家,船舶120艘,吨位354万吨,全年完成水路运输周转量1519.7亿吨公里,比上年增长12.7%。
邮电业。2023年,全区实现电信业务收入14.07亿元,比上年增长10.5%;邮政业务收入1.51亿元,比上年增长13.4%;邮政业务总量1.60亿元,比上年增长11.5%;报纸订销1851万份,比上年下降16.6%;杂志订销46万份,比上年下降2.5%;发送函件36万份,比上年增长66.5%。截至年末,全区固定电话用户17.21万户;移动电话用户129.22万户;各类互联网用户51.71万户。
八、银行、保险
银行业。人民银行数据显示,2023年末,全区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2763.04亿元,比上年增长12.0%,余额比年初增加304.26亿元,境内存款中住户存款余额1071.57亿元,增长21.0%;非金融企业存款余额1445.86亿元,增长12.8%。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2517.87亿元,增长17.1%,余额比年初增加375.50亿元,境内贷款中住户贷款余额766.21亿元,增长1.8%;企(事)业单位贷款余额1751.49亿元,增长26.1%,其中,单位短期贷款余额640.77亿元,增长11.3%。
保险业。2023年,全区保险机构实现保费收入29.70亿元,比上年增长10.3%,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18.80亿元,增长6.1%;人身险保费收入10.90亿元,增长18.4%。全年保险公司赔付支出13.95亿元,比上年增长12.9%,其中,财产险赔付支出11.66亿元,增长8.8%;人身险赔付支出2.28亿元,增长40.0%。
九、教育、科技、人才
教育事业。2023年末,全区有小学22所,初中9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3所,普通高中5所,完全中学2所,职业高中1所,区教育“三中心”1 所,成人学校10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各级各类幼儿园70所,在校中小学生77781人,在园幼儿23446人。新增2所省一级幼儿园,辖区中心幼儿园全部创评为省一级园,省二级及以上优质园招生覆盖率达91.8%,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72.2%。完成学校新改扩建项目9个,开工建设项目4个,各学段新增学位超4000个,随迁子女100%入读公办学校,镇海中学甬江校区完成首届招生;全区参加普通高考学生上线率连续4年保持100%,各类职业教育赛事中,获国家级奖项6项、省级奖项13项、市级奖项114项。
科技创新。2023年,全区有效高企数突破670家、备案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601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394家;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104.19亿元;入选省创新能力百强8家、市研发投入百强23家;全年新增国家企业技术中心2家、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2家、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19家,入选省“315”重大工程项目2项;获批省“尖兵”“领雁”项目4项,获批市级重大科技攻关16项、获市级补助2640万元;促成科技成果转化项目48项,技术交易额103.8亿元;新增省级众创空间1家、市级孵化器2家,依托各类平台引进科技项目195个,其中高层次人才项目17个;获批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5项、自然基金项目13项、公益类项目5项;获省级科技进步奖1项、市级科技进步奖5项;全区共5个街道入选市创新能力30强;“社区科技志愿服务的探索与创新”入选“浙里科普”省级创新示范试点。
人才事业。2023年,全区新增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5人;获省西湖友谊奖2名、入选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3项;新增(净增)各类人才2.6万人,新增技能人才1.3万余人,高技能人才7417人,累计完成各类培训4.06万余人次;新建省级及以上博士后工作站8家、市级院士工作站(科创中心)2家、市级博士工作站4家。截至年末,全区专业技术人员17.1万,正高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519名,副高职称人员5463名,高技能人员7.7万名。
十、文化、卫生、体育
文化事业。2023年,全区新建省民生实事工程城市书房4个、文化驿站2个、乡村博物馆5个、建设“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49个;全年开展文艺演出、戏剧下乡、展览、培训、讲座等各类文化惠民活动878场,线上线下参与群众超830万余人次。大碶街道岩河社区荣获2023年全国“书香社区”称号,大碶街道入选浙江省第三批浙江文艺创作采风基地名单;大榭遗址、张人亚衣冠冢被认定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梅山盐场旧址、16件可移动革命文物入选浙江省第二批革命文物名录;港口博物馆获评2023年“浙江省最具创新力博物馆”、“浙江省智慧景区”称号。
卫生事业。2023年末,全区共有医疗卫生机构380家(其中停业13家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公共卫生机构4家、公立医疗机构66家、民营医疗机构214家、村卫生室96家;实有床位数3133张,据初步统计,共有卫生技术人员6164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2541人,注册护士2524人。2023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率达100%,建设慢病一体化门诊3家、市基层四星级急诊室2家、三星级急诊室3家;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83.2%;全区无甲类传染病报告,乙类传染病4393例,丙类传染病9004例,报告传染病死亡1例;落实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各项措施,开展监测预警10481人次,救治应急演练2次;接种各类疫苗26万余针次。
体育事业。2023年,完成省民生实事工程项目13个,完成率100%;公共体育场地面积新增41万平方米,总面积达281万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14平方米(按2023年常住人口计算);高水平办好“奥资赛”,赛事实际投入产出比达到 1:8.6;全年共开展各级各类全民健身赛事活动730场,参与人数达到68万人次;全年开展全民健身大讲堂14期,“一人一技”体育技能公益培训160期,受益人群1.2万余人次;宁波市第二届全民运动会(青少年部)比赛中,北仑共获得90枚金牌、252枚奖牌,团体总分1599.75分;北仑籍运动员在各类大赛中斩获世界冠军2项、亚洲冠军1项、全国冠军2项、省赛冠军10项,全年向上一级体校输送体育后备人才40名。
十一、生态建设、平安建设
生态建设。2023年,北仑区再夺省治水“大禹鼎”金鼎;连续六年获得美丽浙江考核优秀;成功入选第三批省级减污降碳协同试点;3个项目入选生态环境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典型案例,9个项目入选省级减污降碳协同标杆项目;完成106家企业挥发有机物治理,淘汰国三及以下标准柴油货车1799辆,全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2.8%,PM2.5浓度22微克/立方米;累计完成198个入海排口排查整治,完成176家企业工业“污水零直排”排查整改,北仑表面处理中心建成全省首批“污水零直排”标杆园区;梅山湾建成全省首批滨海宜居型美丽海湾,12个区控以上断面水质优良率保持100%。
平安建设。2023年,北仑区荣获浙江省委、浙江省政府命名表彰“平安区”称号,11个街道荣获市“平安街道”称号,90个社区、152个村成功创建区级平安(村)社区。继续实施“平安北仑”创新综合保险,将保险风险管理和救助机制纳入社会治理;累计建成建成共享法庭173家,全年共调解成功各类矛盾纠纷11181件,成功率为99.96%;印发《“除险保安”晾晒通报》125期,开展各类社会风险项目评估78件。
十二、居民生活、社会保障
居民收支。2023年,全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4642元,比上年增长5.5%。按城乡划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2322元,增长4.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622元,增长6.8%,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倍差为1.626,比上年下降0.03。居民人均消费支出45580元,增长6.7%,按城乡划分,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9458元,增长5.7%;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3451元,增长10.2%。
社会保险。2023年末,全区户籍人口已参加各类养老保险35.29万人,参保率达99.39%,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约60万人,工伤保险参保58.86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精准扶贫实现“三个100%”;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9.49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8.34万人,户籍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9.76%,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资助参保率、医疗救助政策落实率均达100%;全年共化解6名困难群众高额医疗费用44.8万元,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达90.79%;“天一甬宁保”参保率达50.2%,比上年度提升15.1%;全区定点护理服务机构27家,注册护理人员268名,本年累计待遇享受1487人,机构床日总数4.4万床日,居家护理时长12.5万小时,累计使用长期护理保险基金865万元。
民生保障。2023年,全区在册城乡低保对象1786户、2357人;低保边缘对象199户、353人;特困人员175户、176人;困境儿童230名、社会散居孤儿7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3名。全年累计发放低保金2898.0万元;特困人员支出供养金逾709.3万元;为1185人次困难群众实施临时救助约757.6万元;儿童福利累计支出395.5万元。截至年末,全区共20家养老机构,其中公办养老机构12家,民办养老机构8家;机构床位数3009张,其中护理型床位数2201张;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3家,居家养老服务站276家,爱心食堂(助餐点)70家,城乡助餐覆盖率100%;新建专业化运营的5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家;共有家庭养老照护床位240张。
注: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为统计快报数或初步核算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GDP)、各产业增加值和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幅按可比价计算;
3、根据新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从2015年起,公布的GDP数据中,第一产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和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上述三个行业归入第三产业;
4、规模以上工业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
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指:
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
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
住宿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
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