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旗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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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锦旗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杭锦调查队

  (二〇二四年四月)

  2023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全旗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在自治区、市和旗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办好两件大事和“三个四”工作任务,以打好“翻身仗”为抓手,统筹推进各项任务,全年经济发展质效明显提升,民生保障有力有效,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

  一、综合

  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3年杭锦旗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70.01亿元,按不变价计算,同比增长5.0%。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35.84亿元,同比增长5.6%,拉动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1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78.74亿元,同比增长2.0%,拉动地区生产总值增长0.9个百分点。其中工业增加值65.57亿元,同比增长1.2%,建筑业增加值13.17亿元,同比增长5.1%。第三产业增加值55.43亿元,同比增长8.5%,拉动地区生产总值增长3.0个百分点。三次产业比例为21.1:46.3:32.6。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146816元,同比增长3.3%。

  

  

  

   年末全旗常住人口11.62万人,较去年增加0.0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7.65万人,乡村人口3.97万人,城镇化率为65.83%,比上年提高2.31个百分点。

 

  年末全旗户籍人口总户数64922,户籍人口141977人,较去年减少452。其中,城镇人口25278人,占总人口比重为17.8%乡村人口116699占总人口比重为82.2%。按性别分,男性71962人,占总人口比重为50.7%;女性70015人,占总人口比重为49.3%。按民族分,蒙古族人口27879人,占总人口比重为19.6%;汉族人口113710人,占总人口比重为80.1%;其他少数民族人口为388人,占总人口比重为0.3%。家庭户均规模为2.19人。按年龄分,18岁以下26915人;18-34岁23544人;35-59岁59681人,60岁及以上31837人。

  二、农牧业 

  全年全旗农林牧渔业实现总产值55.70亿元,同比增长5.6%。其中,农业产值33.39亿元,同比增长6.2%;林业产值2.16亿元,同比增长6.4%;畜牧业产值18.70亿元,同比增长4.0%;渔业产值0.34亿元,同比增长4.1%。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业实现产值1.1亿元,同比增长8.0%。

  农作物总播面积128.33万亩,同比增长9.3%。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73.29万亩,油料播种面积33.79万亩,蔬菜及食用菌播种面积1.37万亩。全年粮食总产量39.42万吨,同比增长2.8%。其中,小麦产量0.20吨,玉米产量35.72万吨。油料产量7.60万吨,同比增长8.0%。蔬菜及食用菌产量4.59万吨,同比增长14.4%

  

  三、工业能源消费和建筑业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0.2%,实现营业收入271.12亿元实现利润总额6.51亿元。亏损企业12户,企业亏损面24.5%。

  从产品产量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要产品产量呈五升五降”态势。其中,高碳醇16324.36吨,同比增长131.4%;发电量102.82亿度,同比增长44.6%;原煤594.56万吨,同比增长11.5%;液化天然气92.48万吨,同比增长10.3%;中成药8.99吨,同比增长6.9%;氦气28.35万立方米,同比下降7.7%;精甲醇34.81万吨,同比下降26.7%;乙二醇19.79万吨,同比下降29.3%;化肥20.84万吨,同比下降29.9%;工业二氧化碳4.35吨,同比下降40.5%。

  

  全年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等价值)657.39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84.35%。单位GDP能耗4.59吨标准煤/万元,同比下降15.6%。

  全年具有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4家,实现建筑业总产值3.06亿元,同比下降5.7%。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8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7.9%,房屋建筑竣工率为100%。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全社会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48.9%。从三次产业看:第一产业同比增长324.1%,拉动全部投资2.8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同比增长37.5%,拉动全部投资36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同比增长328.6%,拉动全部投资10.1个百分点。从主要行业看:采矿业投资同比下降32.8%,占投资总额比重为10.1%;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投资同比增长66.1%,占投资总额比重为77.0%;制造业投资同比下降50.5%,占投资总额比重为1.3%。从控股类型看:国有投资同比增长48.9%,占投资总额比重为92.2%。民间投资同比增长49.9%,占投资总额比重为7.8%。

 

  五、国内贸易 

  全年全旗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6.58亿元,同比增长8.7%。从经营地看:城镇完成12.41亿元,同比增长8.0%;乡村完成4.17亿元,同比增长10.9%。从消费类型看:餐饮收入完成3.29亿元,同比增长19.3%。商品零售完成13.29亿元,同比增长6.3%。全年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中,粮油食品类占比31.6%,汽车类占比22.6%,中西药类占比16.2%,日用品类占比10.4%。

  

  

  六、交通、邮电

  全年邮电业务收入实现1.47亿元,同比增长20.6%。其中,邮政业务收入0.15亿元,同比增长67.2%;电信业务收入1.32亿元,同比增长16.8%。年末固定电话用户3723户,移动电话用户1601684G网络57672户,5G网络102496,宽带用户达到43992户。

  全年公路货运量188.65万吨,货运周转量12558.1万吨公里,公路客运量18.21万人次,客运周转量1646.6万人公里。

  七、财政、金融 

  2023年全旗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3.58亿元,同比增收3.17亿元,同比增长30.5%。

  分地区看:旗本级完成9.85亿元;同比增收2.54亿元,同比增长34.8%;工业园区完成3.72亿元,同比0.63亿元,同比增长20.4%。

  分税种看,税收收入完成5.54亿元,同比增收1.26亿元,同比增长29.3%;非税收入完成8.03亿元,同比增收1.92亿元,同比增长31.4%。

  2023年,全旗公共财政支出累计完成55.07亿元,同比增加支出7.65亿元,同比增长16.1%。

  年末金融机构存款余额112.80亿元,同比增长11.97%;金融机构贷款余额95.99亿元,同比增长9.95%。

  八、教育 

  年末全旗共有各类学校26所。其中,幼儿园15所(公办幼儿园15所),小学6所(民族小学1所),中学5所(初级中学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完全中学2所)。全旗在校学生人数14066人。其中,在校幼儿3165人,在校小学生6612人,在校中学生4289人(初中生3067人,高中生1222人)。全旗共有专任教师1629人。其中,幼儿园专任教师312人,小学专任教师691人,中学专任教师626人(初中专任教师439人,高中专任教师187人)

                 

  九、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体育

  年末旗旗直文化和旅游部门1个,各苏木镇、管委会文化站7个。文化旅游系统工作人员124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02人。图书馆总藏书量13.2万册(其中电子藏书量6000册)。杂志240报纸22种。

  全旗旅游及涉旅企业31家。其中,旅行社3家, AAAA级景区3家,AAA级景区1家,AA级景区2家,景点3,星级酒店3家,自治区级星级农牧家乐14家,乡村旅游重点村2家。全年累计接待游客167.90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8.39亿元。

  年末全旗共有旗直医疗、预防、保健、爱国卫生、卫生监督机构6个,基层卫生院1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嘎查村卫生室51个,个体医疗诊所47个。拥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837名,其中高级职称147人、中级职称211初级及其他人员479人;具有硕士学历4,本科学历553人,专科学历235,中专及其他学历45人。各类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及助理医师279,护理人员299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59人。全旗共有病床598其中,旗直409妇幼保健30张,基层149,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张。

  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3人、自治区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29人、市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28人、旗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359人。年内举办协办13项重要体育赛事。我旗有1个旗级全民健身中心、1个旗级乒乓球馆。全民健身体系日趋完善,体育场地面积34.75万平方米,人均拥有体育场地面积3.01平方米。完成体育彩票销1570.32万元。

  十、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40978元,同比增长5.2%。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21765元,同比增长24.8%;经营净收入14105元,同比增长20.3%;财产净收入1319元,同比增长68.0%;转移净收入3789元,同比增长25.0%。全年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6117元,同比增长24.6%;其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28.4%。

  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52429元,同比增长4.7%。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38127元,同比增长5.7%;经营净收入11140元,同比增长0.9%;财产净收入696元,同比增长10.3%;转移净收入2466元,同比增长5.5%。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9320元,同比增长21.1%;其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23.1%。

  全年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27064元,同比增长7.3%。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2395元,同比增长11.1%;经营净收入20593元,同比增长7.0%;财产净收入828元,同比增长7.8%。转移净收入3248元,同比增长6.5%。全年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2275元,同比增长28.2%;其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29.8%。

  年末,城镇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22220人(包括企业在职参保人员14879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7341,城镇离退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8846企业离退休人员4980人,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3866人),工伤保险参保15700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63386人。年末全旗居民医疗保险参保92252,累计报销480197人次

  全年享受城镇低保对象218人,享受农村低保对象1598人。全年共发放城镇低保资金192.34万元,发放农村低保资金944.06万元。

  注: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产品产量据为月报数据、财务指标为年报数据。主要工业产品产量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口径。

  4.经济作物数据均为统计上报数。

   部分指标解释

  1.增加值:是指常住单位生产过程创造的新增价值和固定资产的转移价值。它可以按生产法计算,也可以按收入法计算。按生产法计算,它等于总产出减去中间投入;按收入法计算,它等于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之和。

  2.国内生产总值(GDP):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国内生产总值有三种表现形态,即价值形态、收入形态和产品形态。从价值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全部货物和服务价值超过同期中间投入的全部非固定资产货物和服务价值的差额,即所有常住单位的增加值之和;从收入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创造并分配给常住单位和非常住单位的初次收入分配之和;从产品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最终使用的货物和服务价值与货物和服务净出口价值之和。在实际核算中,国内生产总值有三种计算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分别从不同的方面反映国内生产总值及其构成。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全部法人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和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