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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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瑶族自治县统计局

2024年3月18日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锚定全国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标杆,深入实施县委“125”战略,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全年经济稳中有进、进中提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

一、综合

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全县地区生产总值162.03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3.7%。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35.07亿元、增长4.0%,第二产业增加值57.06亿元、增长3.1%,第三产业增加值69.90亿元、增长4.1%。全县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21.6%,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35.2%,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3.1%。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6576元,增长5.2%。

二、农业

全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70.57亿元,比上年增长4.3%。农林牧渔业增加值37.07亿元,增长4.0%。

全年粮食播种总面积58.26万亩,粮食总产量23.61万吨。其中,稻谷面积38.93万亩,下降0.5%,产量15.6万吨,增长1.0%;玉米面积16.5万亩,增长0.9%,产量7.23万吨,增长2.3%。蔬菜种植面积17.33万亩,增长3%,产量24.36万吨,增长5.3%;油料种植面积13.05万亩,增长10.2%,产量1.75万吨,增长10.5%;烤烟种植面积5.5万亩,增长5.9%,产量0.9万吨,增长9.3%。

年末生猪存栏45.43万头,下降4.8%,全年生猪出栏72.25万头,增长2.3%。年末牛存栏12.23万头,增长9.4%;全年牛出栏5.15万头,增长27.5%。年末家禽存栏384.1万羽,增长15.6%;全年家禽出栏628.62万羽,增长27.0%。猪、牛、羊肉产量6.08万吨,增长4.1%;禽蛋产量0.26万吨,增长30.0%;水产品产量0.52万吨,增长2.0%。

全年开工各类水利工程274处,投入资金0.71亿元,完成土石方51万立方米,新增节水灌溉面积248亩。全县农产品加工企业63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625个,休闲农业经营主体75个,家庭农场1311个。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规模工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7.6%。分三大门类看,采矿业下降26.3%;制造业增长10.2%;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下降13.5%。全部工业增加值52.61亿元,比上年增长2.2%。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2.0%。工业实缴税金6.1亿元,增长7.7%。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统计的产品产量中,大米8.4万吨,增长21.2%;水泥175.9万吨,下降3.0%;液晶显示屏4787万片,增长25.3%;锂离子电池10778.2万只,增长21.6%;光电子器件6433.7万只,增长17.6%;商品混凝土50.4万立方米,下降38.3%;发电量14.7亿千瓦时,下降16.0%,其中水电4.4亿千瓦时,下降36.5%;风电9.4亿千瓦时,下降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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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规模工业企业营业收入164.8亿元,下降5.9%;实现利润14.2亿元,下降29.9%;工业产品销售率97.0%,比上年下降2个百分点;出口交货值5.69亿元,增长49.9%。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为55.4%,比上年上升6.2个百分点。

全年建筑业增加值4.46亿元,比上年增长14.8%。房屋建筑施工面积26.51万平方米,下降1.2%,新开工面积12.30万平方米,下降45.2%,房屋建筑竣工面积18.25万平方米,增长92.9%。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3.4%。按经济类型看,国有投资增长27.2%,非国有投资下降3.2%。按投资方向看,工业投资增长22.3%,高新技术产业投资下降24.5%,民生工程投资下降22.4%,生态环境投资增长50.7%,基础设施投资增长22.5%,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8.9%。全年施工项目个数比上年下降13.7%。其中,本年新开工项目下降44.0%,本年投产项目个数增长1.1%。

全年商品房销售面积26.41万平方米,下降37.9%。其中,住宅销售面积21.46万平方米,下降36.4%。商品房销售额12.7亿元,下降42.6%。其中,住宅销售额9.75亿元,下降35.4 %。年末商品房待售面积3.88万平方米,下降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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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国内贸易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1.02亿元,比上年下降14.0%。分经营地看,城镇消费品零售总额47.07亿元,下降13.7%;乡村消费品零售总额13.96亿元,下降15.0%。

限额以上法人单位商品零售额12.35亿元,比上年下降53.4%。分商品类别看,粮油、食品类增长7.3%,烟酒类下降16.7%,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下降81.1%,家具类下降72.9%,石油及制品类下降26.1%,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增长44.7%。

六、对外经济

全年进出口总额106.85亿元,比上年增长26.3%。其中,出口106.27亿元,增长26.7%;进口0.58亿元,下降19.1%。实现破零企业16家,倍增企业30家。

全年实际利用外资金额979万美元,比上年增长18.8%。新引进2家500强企业。实际引进境内省外资金92.05亿元,增长24.1%。引进2亿元以上境内省外项目20个。

七、交通、邮电和旅游

全年公路货运量264.50万吨,增长0.5%;公路货物周转量1.98亿吨公里,增长1.5%;公路客运量390.20万人,增长0.3%;公路旅客周转量1.83亿人公里,增长2.2%。

年末全县公路通车里程0.23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通车里程15.6公里。年末民用汽车保有量5.90万辆,本年新注册汽车0.29万辆。

年末固定电话用户1.58万户,移动电话用户48.64万户,互联网宽带用户11.86万户。

全年全县国内旅游人数591.50万人次,国内旅游收入58.76亿元。全县共有旅游等级区(点)6家。江华瑶都水街·中国爱情小镇获得首批湖南省夜间消费聚集示范区。江华瑶都金竹被评为湖南省五星级乡村旅游区(点)。

八、财政和金融

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5亿元,比上年增长6.2%,其中地方收入12.4亿元,增长7.5%。地方收入中,税收收入9.06亿元,增长4.6%;非税收入3.30亿元,增长16.1%,非税占比26.6%。上划中央“两税”2.90亿元,增长24.4%;上划中央所得税1.10亿元,下降37.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81亿元,增长5.6%。其中,教育支出8.88亿元,增长1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9亿元,增长8.0%;城乡社区支出6.20亿元,增长71.28%;科学技术支出1.09亿元,增长0.8%;住房保障支出1.29亿元,增长2.4%。

年末全县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254.58亿元,比上年末增长8.7%。其中,住户存款余额190.58亿元,增长11.9%;非金融企业存款余额40.64亿元,增长0.3%。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195.1亿元,增长4.6%。其中,住户贷款余额107.87亿元,下降3.0%;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余额87.23亿元,增长15.9%。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年末全县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0.64万人,普通高中在校生0.99万人,初中学校在校生2.56万人,普通小学在校生4.49万人,幼儿园在园幼儿1.40万人。各类民办学校6所,在校学生0.41万人。全年落实中职免学费资金1457万元,资助中职学生1.21万人次。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523万元、中职国家助学金237万元。

全年授权专利292件,其中发明专利31件。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县有艺术表演团体14个,群众艺术馆、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农家书屋312家,文物保护单位52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省级11处、市级14处、县级24处。拥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6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5项。

年末图书馆藏书量50.2万册,全年到馆125.58万人次,外借图书47.8万余册次(其中纸质书籍32.4万余册次,电子图书15.1万余册次),阅览106.2万余册次。全年共完成送图书下乡3500余册。

年末全县共有卫生机构430个。其中,医院11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46个,村卫生室346个。卫生技术人员4157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1475人,注册护士2060人。医院拥有床位3473张,乡镇卫生院拥有床位810张。

年末全县体育场地2548个。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17.4万人。开展全民健身项目16次。高质高效高标承办了第十届全省民族运动会,江华代表团在竞赛项目中斩获20金16银11铜,在表演项目中获得4个金奖,以团体总分527.48分的成绩圆满收官,奖牌榜和团体总分均居甲组第一,创历史最好成绩。全县共有体彩网点23家,2023年全年销售体育彩票2747万元。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总人口为53.41万人,总户数16.53万户,常住人口43.9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6.94万人,农村人口26.98万人,城镇化率38.57%。全年出生人口数3518人,出生率6.36‰;死亡人口数3117人,死亡率5.64‰;人口自然增长率0.73‰。

全年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474元,增长5.2%。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546元,增长3.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703元,增长5.8%。农村居民收入比城镇快2.0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由上年度的2.18调整为2.14,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全年全县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5351元,比上年增长4.6%。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2123元,增长3.3%;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1210元,增长5.2%。

全年新增城镇就业人员4589人。年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登记参保人数32.98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5.19万人;参加工伤保险职工人数4.06万人;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2.04万人,领取失业保险金职工人数0.02万人。

全年获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居民人数1.75万人,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682.88万元。获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村居民人数16.23万人,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4366.42万元。全县提供住宿民政机构床位1644张,收养各类人员713人。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1.29亿元,筹集福彩公益金922万元。

十二、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年全县耕地面积3.03万公顷,基本农田2.59万公顷,批准建设用地32.2公顷,补充耕地21公顷。已发现矿种43种,已探明资源储量的矿种26种。

全县城市污水处理率97.3%,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全县达到或优于III类标准的水质断面比重为100%。全年完成造林面积0.12万公顷,年末林地面积24.29万公顷;全县活立木蓄积2154万立方米;全县森林覆盖率65.73%。

全县全年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2起,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2人。亿元地区生产总值事故死亡人数0.012人。全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503起,道路交通死亡率1.5人/万辆。

注释:

1.本公报所列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及相关行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由于统计调查制度规定的调查范围变动、统计执法、剔除重复数据等因素,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相关指标增速及变化按可比口径计算。

4.根据有关规定,对外贸易采用人民币计价。

5.非统计直接口径的数据均来自县直相关部门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