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惠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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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全县“1357”工作体系,迎难而上、勇毅前行,全县经济总体呈现承压而上、持续恢复、进中提质的良好发展态势。

一、综  合

全县经济稳步回升。根据县级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2年我县GDP为235.0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3.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7.09亿元,增长4.8%;第二产业增加值72.91亿元,增长3.4%;第三产业增加值105.07亿元,增长3.7%。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24.3:31.0:44.7。

就业形势持续稳定。2022年全县新增就业5506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508人,保持了全县就业局势的持续稳定。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3.1万人。

人口总量稳中略降。年末全县总人口64.29万人,比上年末减少6488人,减少1%。其中男性32.55万人,占总人数的50.6%;女性31.74万人,占总人数的49.4%,性别比为102:100。全年出生4200人,出生率6.53‰;死亡8445人,死亡率13.14‰;人口自然增长率-7.53‰。

二、重点战略

乡村振兴全面推进。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止返贫监测预警机制,2022年度共识别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21户61人,其中突发严重困难户6户23人,边缘易致贫户8户22人,脱贫不稳定户7户16人。按照常态化帮扶的要求安排帮扶责任人进行入户走访,我县现有脱贫享受政策4031户7675人,防返贫监测户293户912人,共计4324户8587人,安排帮扶责任人1656人。全力构筑帮扶政策保障,设置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公益性岗位356个,为享受政策家庭学生发放“雨露计划”专项补助646人次、资金96.9万元。资金项目从严监管,完成5个产业项目建设,拨付资金5254.13万元,完成了省市关于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要求。投资1962.1万元用于村内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为继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支撑。

市场主体活力不断增强。全年新设立市场主体8404户,注册资本金132.12亿元。年末各类市场主体实有56023户,注册资本金1228.74亿元。全年新增“四上”企业50家,其中工业19家,建筑业2家,批发10家,零售7家,服务业6家,房地产1家,餐饮业5家。

三、科技与创新

高新技术产业再创佳绩。规模以上工业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增长21.82%,高出全部规模以上工业增速12.1个百分点,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比重达到43.69%。

科技创新扎实推进。2022年,惠民县全社会研发投入6.45亿元,占生产总值比重为2.82%,同比提高0.46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企业通过认定31家,1家待审核,全县高新技术企业总量达到65家。完成备案科技型中小企业156家,全年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72项。三项成果获2022年度滨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1人获滨州市科学技术青年奖。

知识产权工作取得新突破。全县共授权专利774件,其中授权发明专利67件。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13409万元。全年争取各项知识产权资助资金178.04万元。

四、农林牧渔业

农业生产稳中向好。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13.89亿元,增长5.9%。其中,农业产值58.86亿元,增长1.6%;林业产值4.83亿元,增长8.7%;牧业产值35.57亿元,增长23.7%;渔业产值2.47亿元,降幅8.7%;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12.15亿元,增长2.5%。

主要农副产品产量稳中有升。全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74.66万亩,较上年增长0.17%;粮食产量76.9万吨,增长0.8%;单产440.39公斤/亩,增长0.65%。蔬菜瓜类种植面积47.3万亩,下降1.5%;蔬菜及食用菌总产量115.22万吨,增长0.7%;瓜果类总产量为52.49万吨,下降2.7%。猪牛羊禽肉产量11.57万吨,禽蛋产量6.68万吨,牛奶产量0.27万吨。

农业生产条件显著改善。农业机械总动力84.64万千瓦,增长1.7%。机收面积12.17万公顷,上升29.86%。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90.02%,其中小麦机收率99.62%,玉米机收率92.99%。农机合作社总数52家。

林业生态建设持续推进。完成合格造林面积2928.5亩,农田林网18755亩,发展林下经济1944亩。建设白龙湾段、五甲杨段、齐口段三处黄河郊野公园,建设面积138.4亩。更新提升黄河淤背区现有残次林带308亩。成功创建5个市级森林村居和2个市级森林单位。

五、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185家,实现营业收入542.71亿元,利润总额13.0亿元,其中营业收入过亿元企业42家。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4.3%,其中,重工业增长7.0%。产销衔接良好,工业企业产销率达95.3%。

建筑业较快增长。全县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39家,比上年增加2家。实现建筑业总产值13.91亿元,增长10.2%,其中建筑工程产值12.97亿元,增长11.3%。全社会建筑业增加值实现5.50亿元,增长5.9%。

六、服务业

服务业取得新突破。服务业实现增加值105.07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3.7%,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44.7%。现代服务业发展势头良好,实现现代服务业增加值48.96万元,同比增长3.7%。规模以上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实现由“0”到“1”的突破,规模以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营业收入增长130.9%。

通讯业务快速增长。邮政业务总量1200万元,增长22.4%。年末全县通信业务总量实现1.19亿元;移动电话用户55.37万户,增长2.7%;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26.98万户,增长2.9%。

民用汽车发展迅速。年末民用汽车保有量17.17万辆,其中本年新注册0.41万辆;年末私人汽车保有量15.59万辆,其中本年新注册0.36万辆;年末私人轿车保有量13.98万辆,其中本年新注册0.29万辆。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年末公路通车总里程2734.4公里。全年改造危桥13座,完成路网新改建100公里,养护大中修176公里。村道三级及以上安防工程建设60公里,校车路线上安装示警桩和道口标注共120个,新增单柱式交通标志60个,为学校驻地附近安装减速带40米。全县营运公交车171辆,营运线路21条(城乡15条、城区5条、旅游1条)。全县公交候车亭132个(贫困村92个、城区40个),公交站牌503个(农村420个、城区83个)。年末实有出租汽车数51辆,网约车17辆。

七、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开发

固定资产投资平稳增长。2022年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同比增长13.0%。从投资主体看,民间投资增长11.6%,占比77.1%,市场信心进一步增强。从动能转换看,制造业技术改造投资同比增长17.5%;高技术投资同比增长1707.8%,占全部投资比重达到12.8%。

房地产市场总体稳定。商品房竣工面积51.20万平方米,增长5.3%,其中住宅50.66万平方米,增长4.6%。商品房销售面积22.42万平方米,下降61.7%,其中住宅21.30万平方米,下降63.6%。全年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18.65亿元,同比增长39.5%,其中住宅17.42亿元,同比增长37.1%。

八、国内贸易和对外经济

消费潜力持续释放。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5.1亿元,同比增长0.3%。按经营地统计,城镇实现75.4亿元,增长0.3%;乡村实现19.7亿元,增长0.4%。按消费形态分,全年餐饮收入8.2亿元,下降4.2%;商品零售86.9亿元,增长0.8%。按单位规模分,限额以上单位实现零售额12.3亿元,增长12.5%;限额以下单位实现零售额82.8亿元,下降1.2%。

对外贸易稳步增长。全年实现进出口总额26.8亿元,增长14.9%。其中,出口额26.5亿元,增长13.7%。

九、财政和金融

财政运行平稳有序。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74亿元,自然口径下降19.2%;其中,税收收入12.29亿元,自然口径下降30.0%。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3.4%。支出方面,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6.92亿元,增长14.3%;其中民生支出38.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82.7%。

金融市场稳健运行。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358.04亿元,较年初增加48.58亿元,增幅15.7%;各项贷款余额207.20亿元,较年初增加31.65亿元,增幅18.03%。

十、民生保障

居民收入稳步提高。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30660元,增长5.4%。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289元,增长4.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901元,增长6.4%。

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66万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2.47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职工长期护理保险人数分别达到6.12万、51.7万、6.12万。征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分别达到25155万元、49159万元、701万元。医保服务能力不断提升,20项医保服务事项实现无证明办理,全县建成基层医保服务站点272家,慢性病审批实现医院端办理。

兜底保障坚实有力。城市低保提高到每人每953元;农村低保提高到每人每月745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35元。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享受特困供养31人,享受低保保障1876人,占脱贫群众的60.3%。全年共发放特困供养生活费3367.85万元;发放低保资金9214.61万元;临时救助427户,发放资金143.33万元;发放211名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53名困境儿童生活费397万余元;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共计2715万余元;开展“夏季送清凉”、“冬季送温暖”专项行动及日常救助工作,全年共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6人次。

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全县共有医疗卫生机构405处,包括医院7处,乡镇卫生院12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处,妇幼保健院1处,专科疾病防治院1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处,卫生学校1处,其他卫生机构380处。年末各类卫生技术人员3918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543人。全县开放床位4453张。

生态环境持续好转。2022年,惠民县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40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7%;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74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8.6%;臭氧平均浓度154微克,同比改善2.5%;综合指数4.49,同比改善4.5%;优良天数294天,同比增加39天。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市控以上河流断面稳定达标;2处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达标率均为100%。累计完成47个农村的生活污水治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为100%。全县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强度为一级,处于较好的水平。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为二级,处于较好水平,Ⅱ至IV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均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

垃圾处理技术进一步提升。2022年全县垃圾进场量为14.03万吨,全县垃圾中转站共计16个,垃圾清运全覆盖日产日清。惠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运营以来,全县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为焚烧处理,处理率达100%。实现了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改善城市环境,优化能源结构,促进惠民县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十一、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协调发展。年末全县拥有普通中学26所,专任教师2430人,班级606个,在校学生24809人,较上年增加1.25%。其中,普通初中在校生人数15586人,较上年增加3.58%;普通高中在校生人数9223人,较上年减少2.44%。全县共有小学49所,专任教师2456人,班级908个,在校学生35575人,较上年减少0.41%。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全县共有幼儿园141所,班级782个,在园幼儿达到20423人,幼儿园专任教师1397人。

体育事业取得新进展。2022年共成立各类协会及俱乐部26家,培训各类体育社会指导员300余人,举办各类健身活动和群众性体育赛事600余次,建成全民健身站点(村居)100余个。

文化事业蓬勃发展。全县拥有文化馆1处,为国家二级馆,从业人员10人,文化馆分馆14处,从业人员14人;公共图书馆1处,为国家二级图书馆,从业人员5人,图书藏量18.2万册,县图书馆分馆14处,从业人员14人,图书藏量21.1万册。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惠民支中心1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基层接收站14处。非物质文化遗产102项,(其中国家级项目2项、省级以上项目9项、市级以上项目34项、县级以上项目102项)。

文博事业高质量发展。全县共有博物馆4家(国有博物馆1家,非国有博物馆3家)。惠民县博物馆是我县唯一国有博物馆,为国家三级馆,馆藏文物1410件(套),其中珍贵文物282件(套)。我县不可移动文物较多,入选第二批山东省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9处;公布县级第六批文物保护单位4处。截至目前,惠民县共有文物保护单位72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2处,市县文物保护单位59处)。

旅游产业再创佳绩。惠民县孙子文化生态旅游区被评为山东省生态旅游区;石庙镇“白鹭的森林”成功入选省级十佳产品开发民宿;圣豪丽景温泉汤屋民宿顺利迎接四星级民宿、五星级民宿验收;孙子兵法城成功入选第三批山东省华侨国际文化交流基地;鑫诚田园生态旅游区成功入选2022年山东省乡村旅游创新企业;魏集村被评为乡村好时节体验基地;孙武古城商业区通过第二批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验收;孙武街道城关社区通过山东省乡村旅游重点村验收;惠民旅游休闲特色小镇(麻店镇)、魏集古堡民居休闲旅游特色小镇获批省级特色小镇。大年陈镇崔常村、淄角镇石张村、孙武街道城关社区、李庄镇刘家口4个村庄顺利通过第三批景区化村庄验收;渤海革命老区机关旧址成功创建山东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专题实践教学基地;孙武文化旅游有限公司、魏集古村落、圣豪丽景温泉酒店成功入选滨州市2022年度优秀文旅企业。

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影响,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情况。

2.全县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4.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统计范围: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行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行业法人单位;以及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行业法人单位。

5.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包括城镇和农村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以及城镇个体户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投资,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开发项目投资。

6.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限额以上零售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