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浈江区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努力克服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疫情反复等不利因素,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应对超预期因素冲击和经济下行压力,全区经济持续恢复,发展质量稳步提升,民生福祉持续改善,各项社会事业繁荣发展。
- 综 合
根据韶关市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2年全年我区地区生产总值为226.81亿元,同比下降0.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为8.17亿元,同比增长0.1%,;第二产业增加值为61.38亿元,同比下降7.4%;第三产业增加值为157.25亿元,同比增长1.7%。三次产业结构为3.6:27.1:69.3。 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62579元,同比下降0.6 %。
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年末个体工商户27412户,从业人员49343人,其中2022年新增登记个体工商户3072户,新增登记从业人员3610人,2022年注销个体工商户2163户。年末企业7818户,从业人员61506人,其中2022年新增登记企业1007户,新增登记从业人员3330人,2022年注销企业539户。
全年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3亿元,同比下降19.7%,其中,税收收入3.14亿元,同比下降18.7%;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7.24亿元,同比下降10.3%。
- 农 业
全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4.31亿元,增长1.5%。其中:农业产值增长2.1%;林业产值增长6.6 %;畜牧业产值下降2.1%;渔业产值增长1.6%,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活动产值增长5.1%。
全年农作物播种面积累计10.88万亩,增长3%,其中粮食播种面积4.63万亩,增长2.5 %;油料播种面积2.53万亩,增长7.8%;蔬菜播种面积3.16万亩,下降0.8%。
全年粮食产量19928万吨,比上年增长1.8%;油料产量0.69万吨,增长5.2%;蔬菜产量6.79万吨,下降6.7%;园林水果产量2.04万吨,增长2%。
全年肉类总产量1.22万吨,比上年增长3%。其中猪肉产量1.14万吨,增长6%;禽肉产量0.07万吨,下降21%。年末生猪存栏2.97万头,下降6.5%。全年生猪出栏14.36万头,增长1.6%。 水产品产量0.99万吨,增长1.5%。
2022年主要农产品产量 | |||
农产品名称 | 计量单位 | 绝对数 | 比上年±% |
粮食 | 万吨 | 1.99 | 1.8 |
其中:稻谷 | 万吨 | 1.84 | 2.7 |
蔬菜 | 万吨 | 6.79 | -6.7 |
花生 | 万吨 | 0.67 | 1.9 |
出栏肉猪 | 万头 | 14.36 | 1.6 |
出售和自宰家禽 | 万只 | 49.53 | -14.4 |
水产品起水量 | 万吨 | 0.99 | 1.5 |
水果产量 | 万吨 | 2.04 | 2 |
年末全区无公害农产品新增基地面积845亩,新增绿色食品基地10940亩。年末农业机械总动力4.38万千瓦,比上年增长 0.6%;拥有大中型拖拉机52台,小型拖拉机 695台,联合收割机72台,农用排灌电动机18台,农用水泵82台;机耕面积 7.14千公顷,机播面积1.39千公顷,机电灌溉面积 0.50千公顷,机械植保面积0.05千公顷,机收面积5.42千公顷。
化肥施用量(折纯)3849吨;年末实际灌溉面积7.23万亩,机电排灌面积7485亩。
农村居民卫生户厕普及率100%,农村改水收益率99%,其中农村自来水收益率99%。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焚烧)处理率100%。
设施农业种植占地面积37公顷,设施畜牧养殖占地面积668.15公顷,设施水产养殖占地(水面)面积30公顷,高标准农田面积5772公顷,“两品一标”农产品19个,“两品一标”农产品基地面积882.83公顷,涉农产业园区2个。
三、工业和建筑业
浈江区2022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59家,完成工业总产值162.29亿元,其中工业总产值达亿元以上有22家。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3.09亿元,同比增长5.5%。在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中: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增加值17.34亿元,下降4%;外商及港澳台工业增加值2.84 亿元,增长7.6%;民营工业增加值9.86亿元,增长61%;股份制工业增加值29.46亿元,增长6.5%。轻工业增加值3.35亿元,下降11.8%;重工业增加值29.75亿元,增长7.9%。年末浈江产业转移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7家,完成工业总产值79.59亿元、工业增加值14.42亿元。
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2.04亿元,增长18.3%,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6.2%,比上年上升了0.9个百分点。先进制造业增加值5.41亿元,下降5.5%,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16.3%,比上年上升了0.3个百分点。其中,装备制造业增加值9.85亿元,增长12.1%;优势传统工业增加值5.55亿元,下降0.1%。
六大高耗能行业增加值增长11.9%。其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增长 3.4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工业增长59.7%,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增长33.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增长14.6%。
2022年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 | |||
产品名称 | 计量单位 | 绝对数 | 比上年±% |
十种有色金属 | 万吨 | 18.47 | 2.2 |
电动车辆 | 万台 | 1.78 | 29.4 |
铸钢件 | 万吨 | 2.89 | -9.7 |
钢材 | 万吨 | 6.49 | -50.7 |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80.9%;成本费用利润率1.1%。主营业务收入172.03亿元,增长17.7%;利润总额1.71亿元,下降44.7%;税金总额4亿元,增长13.9%。工业产品销售率98.7%,比去年同期提高1.5个百分点。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耗量113.48万吨标准煤,增长1.8%。全年全社会用电量增长1.7%。其中,工业用电8.42亿千瓦时,增长7 %;第三产业用电下降0.5%;居民生活用电增长7.8%。
全年建筑业增加值18.41亿元,同比下降27.9%。年末资质等级建筑企业43家,完成建筑业总产值61.31亿元,下降37.3%,实现利润总额0.75亿元,同比下降17.5%。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下降30%。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下降35%;第二产业投资下降57.4%,其中工业技改投资下降14.9%;第三产业投资下降7.5%。浈江产业转移园投资下降54.8%。
房地产开发投资比上年下降67%;房屋施工面积187.27万平方米,下降13.8%。房屋竣工面积2.51万平方米,下降90.9%。商品房销售额9.81亿元,下降17.5%;商品房销售面积18.33万平方米,下降10.2%。其中商品住宅销售面积16.32万平方米,下降10.5%。年末商品房待售面积45.89万平方米,下降2.4%。
全年安排重点建设项目48宗,完成年度计划的34.35%。
五、贸易、外经
年末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128个,比上年减少1个;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27个,比上年增加5个。全年贸易业商品销售(营业)额276.71 亿元,增长7.1 %。其中:批发和零售业销售额分别完成176.02亿元、92.81 亿元,分别增长10.3 %、2.5 %;住宿和餐饮业营业额分别完成2.41亿元、 5.47亿元,分别下降10.6 %、2.4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7.46亿元,增长2.0 %。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零售额中:日用品类比上年下降13.7 %;粮油、食品类增长7.9 %;汽车类增长4.5 %;中西药品类下降3.4 %。全年全区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零售额下降17.3 %,占全区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的4.8 %。
全年新批外资项目4个,下降20%。合同吸收外资120万美元,下降81%;实际利用外资31万美元。全年进出口总额9.87亿元,增长12.4%。其中,进口1.97亿元,增长2.8%,出口7.90亿元,增长15.1%。内联合同项目19个,下降51.3 %;内联合同引进资金35.9亿元,下降87.1%,到位资金12.03亿元,下降36.4%。
六、交通
2022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13.63亿元,下降1.9%。年末公路通车里程566.39公里;等级公路566.39公里,其中二级公路4.76公里;码头10个。
七、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区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覆盖率为100%。2022年末,全区有 6 个镇(街)通过广东省教育强镇(街)验收。适龄儿童小学毛入学率 100 %,初中学龄人口毛入学率100%,小学毕业升学率100 %,初中毕业升学率 98.8%。年末共有幼儿园75所,在园幼儿14984人;年末共有中小学学校 38所,当年新招生人数 7865人,在校学生37828人(含特殊学校44人)。特殊学校1所,新招学生12人。
全区各类教育发展情况如下:全区初中11所,新招生人数3475人,在校学生9385人,比上年8817人增长6.4%;小学27所,新招生人数4390人,在校学生28399人,比上年28522人下降0.43%。
普通中学11所,普通中学专任教师683人,普通中学在校学生9385人;小学专任教师1485人。农村义务教育专任教师本科及上学历比例98.2%。
全年专利授权总量551件,其中发明授权64件,实用新型授权380件,外观设计授权107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比去年增长32.3%。
年末全区高新技术企业18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拥有研发机构25个。
八、文化、体育和卫生
年末有文化站10个,文化广场23个,影剧院7个。村居文化室94个,农家书屋48个,风度书屋14个,公共图书馆1个。公共图书馆图书藏量120千册。
全年接待旅游者人数125.66万人次,比上年下降20.7%。其中:国内过夜游客73.91万人次。旅游总收入11.02亿元,下降28.9%,年末拥有3A景区1个。
全年组织各类演出22场,《情深谊长》、《闪闪红星》等7个表演项目获市级以上表彰。
全区有体育馆1个、区级全民健身中心1个、全民健身广场2个、游泳池1个。2022年,我区体育彩票总销量为8803.03万元,同比增长16%,全市排名第二。全年即开型彩票销售927.81万,同比下降34.1%。年度整体总销量稳步提升。2022年我区现有代销点68个,其中专营店55个、渠道及实体兼营店13个,包括两个即开型专营店。2022年体彩公益金入区财政局金库191.90万元。
2022年举办了游泳比赛、青少年篮球比赛2个区级体育活动。八段锦、导引养生功十二法均获得市集体项目三等奖。
年末医疗卫生机构185个,其中医院14个、乡镇卫生院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个;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共2365张。各类卫生技术人员2864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028人、注册护士1361人。全年无偿献血607人次。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个,床位298张,卫生技术人员 361人,乡村医疗点44个(村卫生站)。
九、人民生活、社会保障与安全生产
据居民家庭收入支出抽样调查,全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860元,增长2.7%,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928元,增长2.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793元,增长3.4%。全区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8662元,同比下降0.2%,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30022元,下降0.2%,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214元,下降2%。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603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601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350人。
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不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全年征缴214995.92万元,同比增长4.3%。
年末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125969人,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87893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498人,年末享受社会养老待遇的离、退休人员33578人。
年末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3189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75897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92892人。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144249 人,增长1.6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02088人。
年末全区拥有社会福利机构1所,床位150张,在院人数102人。提供住宿的民政服务机构12个,床位数1385张。城乡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9942人(其中城镇10632人)。全年发放低保资金1196.90万元(其中城镇733.97万元)。发放救济物资折款1万元。注册志愿者人数22278人,注册志愿者人均参与志愿服务时数累计 14.96小时。
全年落实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 1.12亿元,落实驻镇帮镇扶村项目30个。脱贫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7092.8元。
全年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4起,死亡2人;发生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消防火灾事故2起(民宅火灾事故),伤(死)亡3人。
十、人口、资源与环境
全区户籍户数115421户,户籍人口309721人,其中:城镇人口248179人;乡村人口61542人,户籍的城镇化率为80.13%。年末全区常住人口36.2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1.24万人,城镇化率86.25%。
全年出生人口1766人,人口出生率6.00‰;死亡人口2657人,死亡率9.02‰;人口自然增长率-3.02‰。
2022年末浈江区全区土地面积 572平方公里,其中建成区面积为65.08平方公里。
年末浈江区耕地总资源为5281.11公顷。常用耕地面积5281.11公顷,其中水田4019.18公顷,水浇地908.09公顷;园地1856.48公顷;林地37587.82公顷;牧草地1.83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5023.46公顷,交通设施用地1585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335.18公顷,其它用地353.15公顷。 2022年末全区林业用地面积35606.20公顷,森林覆盖率58.8 %,林木绿化率 59.66%,活立木总蓄积量2835746立方米。森林面积33641.86公顷,自然保护区面积4290.86公顷。设施林业经营占地面积46.25公顷。
2022年末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189.37公顷,绿化覆盖率4.08%,人均公共绿地面积4.17平方米。
全年平均降雨量 2130.8毫米,年平均气温20.6℃,年平均日照时数1652小时。年末大中型水库 3 座,蓄水量4857万立方米,增加628万立方米。小型水库 57座,蓄水量1397万立方米,减少93万立方米。耕地灌溉面积4820公顷,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53。
注:
1、本公报中各项统计数据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生产总值、增加值、产值绝对数按当年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从2011年起,规模以上工业统计口径由500万元调整为20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起点由计划总投资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限额以上批发企业标准,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限额以上零售企业标准,年零售额500万元以上;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标准,年营业额20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