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面对疫情防控和改革发展稳定的繁重任务,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和县委“1+684”工作体系,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勇毅前行、向难求成、稳中求进,实现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综合
初步核算,2022年全县完成生产总值278.8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2.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1.25亿元,同比增长3.0%,对经济增长贡献率16.7%,拉动GDP增长个0.5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156.30亿元,同比增长1.6%,对经济增长贡献率31.6%,拉动GDP增长0.9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81.26亿元,同比增长4.8%,对经济增长贡献率51.7%,拉动GDP增长1.4个百分点。三次产业比例由上年的14.9:56.9:28.2调整为14.8:56.1:29.1。
全县年末户籍总人口36.65万人,同比下降1.2%。全县人口出生率5.78‰,死亡率13.73‰,人口自然增长率-7.95‰,人口机械增长率-4.50‰。全县男女性别比为100.6:100。
二、财政、金融
全县地域财政收入51.64亿元,同比下降7.0%。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0.01亿元,同比增长13.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29亿元,同比下降15.9%。全年完成税收收入30.23亿元,同比下降3.2%。
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342.60亿元,比年初增加43.72亿元,增长14.6%。住户存款余额254.31亿元,比年初增加38.91亿元,增长18.1%。各项贷款余额214.60亿元,比年初增加5.75亿元,增长2.8%。存贷比62.6%,下降7.3个百分点。证券机构实现交易额55.80亿元。
三、农业和农村
全县粮食总产量19.87万吨,主要畜禽肉类产量3.0万吨,禽蛋产量2.82万吨,蔬菜播种面积13.32万亩,年产蔬菜量67.39万吨。新增家庭农场25家,专业合作社35家。新获证“三品一标”主体3家,新认证产品总数11个,续展绿色产品5个。省第七批知名农产品企业产品品牌1个。回收农药瓶210万个,农药袋113万个,无害化处理农药包装废弃68.43吨。新增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1178万元,新增农村土地流转面积1.71万亩。全县农业机械化总动力47.43万千瓦,拖拉机7511台,配套农机具1.49万台(套)。全年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3151万元,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1270万元,农机购置补贴和报废更新补贴资金910万元。
创建省级农业产业强镇1个、市级农业重点龙头企业2家、省级乡土产业名品示范村14个。建成12个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村,4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
四、工业
全县138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414.37亿元,同比增长16.4%,实现利润总额32.13亿元,同比增长4.0%。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产值382.07亿元,同比增长13.0%,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2%;全县规模以下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8%。全年工业用电量141435万千瓦时,同比下降4.9%。
分轻重工业来看,轻工业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增长6.4%,重工业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增长16.8%,轻重工业比重分别为34.2%、65.8%。规模以上工业轻重工业比例由去年的36.9:63.1调整为34.2:65.8。
30家重点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46.83亿元、利润总额31.97亿元,分别占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83.7%、99.5%,同比分别增长23.1%、9.5%。我县两大龙头行业炭素制品相关行业和玛钢相关行业分别实现产值130.96亿元、74.39亿元,分别同比增长37.6%、下降2.9%,这两个行业产值占我县比重为53.7%。
五、建筑业和房地产业
48家资质以上建筑企业实现建筑业总产值19.11亿元,同比下降25.7%,实现营业收入17.33亿元,同比下降18.4%。签订合同额26.37亿元,同比下降28.3%。其中本年新签合同额12.91亿元,同比下降6.3%。房屋施工面积141.24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4.1%;房屋竣工面积7.0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82.2%。
全县32家有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开发投资17.69亿元,同比下降9.9%。房屋施工面积112.3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6.5%,销售面积17.31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2.2%,销售额10.92亿元,同比下降39.9%。
六、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9.7%。其中,第一产业投资同比下降44.3%;第二产业投资同比下降1.5%;第三产业投资同比增长17.6%,三次产业投资比重调整为1.4:35.2:63.4。民间投资占比提高9.2%,工业投资下降1.5%,技改投资下降8.0%,建安投资增长16.6%。
年末亿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含房地产)74个。其中10亿元以上项目8个,比上年增加1个。榆山街道棚改项目、绿色建筑新兴材料研发及生产园区建设项目等重点项目完工投产。
七、国内贸易、对外经济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7.67亿元,增长1.9%。其中,108家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单位实现零售额8.51亿元,增长10.3%。
25家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完成营业收入21.57亿元,同比增长16.7%。
全年进出口(海关口径)110.95亿元,同比增长21.2%。实际利用外资6354万美元。
八、交通运输和邮政业
年末公路通车里程1045公里,年末机动车保有量10.12万辆;营运载货汽车2490辆,总吨位为56211;营运载客汽车40辆,总客位为1056;市内公交车100辆,总客位为2180,最大载客量3720。
全年邮政业务总量5406万元,同比增长4.1%;报刊流转额611万元,同比下降10.4%。
九、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和体育事业
教育系统共有在编职工3820人,非在编职工56人。各类学校在校学生40929人,同比增长2.6%。其中普通高中在校学生8174人,同比减少0.3%;中职在校生3875人,同比上升36.3%;初中生在校人数为9298人,同比减少1.5%;小学生在校人数为19531人,同比上升0.8%。创建省级绿色学校15所,市级智慧校园示范校3所。腾跃园幼儿园、城南幼儿园、和山学校、东三里小学建成投入使用。一中宿舍楼、锦东小学运动场改造完成投入使用。资助6253名学生466万元,其中:免除168人次学前保教费30万元;高中免学费161人次,金额17万元;大学生免学费56人,金额30万元。为643名学生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719万元。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71家,7项科技项目获得市级支持,新增市级重点实验室3家,省级以上研发平台达到19家,全年登记科技成果6项,获批绿色低碳技术成果1项;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69%,全县经上级认定的研发投入总量达到5.9亿元,研发投入同比增长11%。
年末拥有医疗卫生机构263个,其中医院12个。医疗卫生机构拥有病床2491张,同比增长6.9%;各类卫生技术人员2607人,同比增长25.5%。全县万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70.46人,同比增长11.0%,万人拥有病床67.32张,同比增加4.53张。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共诊疗129.14万人次,住院7.01万人次。
组织文化活动500余场次,放映公益电影3696余场,服务观众22万人次,全县接待游客130万人次。图书馆年接待入馆市民达25.46万人次,年借阅量6.57万多册,年内办理借阅卡0.6万张,建有泉城书房2处,图书馆2处,分馆8处,服务点43处。
广播人口覆盖率100%,电视人口覆盖率达到98%,县电视台保留二套电视节目,每周播出231小时,无线广播平均每天播音时间24小时。
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全年共接纳各类健身人群20余万人次。指导12个体育协会开展了各级各类全民健身活动82项次。我县运动员在市级以上比赛中获奖牌21枚,其中,亚洲冠军1枚,全国冠军1枚,省级金牌13枚。
十、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
县城建成区面积24.26平方公里,城市道路长度和面积分别达到109公里和233万平方米。改造老旧小区35个,新建安置房3105套、交付1500套。新建改建道路12条,城区道路雨污分流管网覆盖率达93%;完成14条道路绿化提升;拆除违建1.9万平方米,剪除城区市政主次道路空中飞线26条;新建改造5处便民市场,整治提升牌匾3200平方米;修补破损路面8700余平方米、修补人行道花砖4500平方米,维护更换、新加装窨井盖防坠网3500余个。
管道天然气供气量5541万立方米,用气人口13.11人。集中供热面积763万平方米。全年自来水供水量1150万吨。城乡居民生活用电2.49亿度,同比增长12.0%。
全县环境空气中PM10、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平均浓度(实况)分别为78、46、14、35ug/m3;综合指数为4.96,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5.2%。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40天,同比增加11天,优良率65.8%、同比提高3.0%,重污染及以上天气7天、同比减少8天
十一、社会治安、安全、福利和残疾人事业
110报警服务台共接有效警情16883起。全县共立刑事案件980起,破案580起,打击处理748人,移送起诉439人,执行逮捕51人。八大类刑事案件立案7起,破案7起,破案率100%。查结治安案件1915起,行政拘留889人。
全年共发生8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9人死亡,其中工矿商贸事故1起,死亡1人;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4起,死亡4人;建设工程领域事故3起,死亡4人。
集中供养床位1378张,农村特困供养救助人员1504人,入住农村特困供养机构607人,失能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63%,每人每月基本生活标准达到1356元,自理、半自理、完全不能自理照料护理标准分别达到255元/人.月、424元/人.月、847元/人.月。全年共支付基本生活资金和照料护理资金3194万元。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困难群众498人,发放救助资金154万元。
全年共办理残疾人证1092件,其中为120人上门办证。新增残疾人就业175人。为902名精神残疾人发放服药补贴。健全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11处,完成残疾人辅助器具及设施适配1119人。为持证残疾人购买每人30元的意外伤害保险。为925名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发放教育资助金。为301户残疾人家庭实施“一户一策”无障碍改造。
十二、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280元,同比增长5.3%,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918元,同比增长4.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957元,同比增长5.8%;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7192元,同比增长0.3%,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1851元,同比减少1.4%,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2116元,同比增长3.2%。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276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0.3%以内;开展创业培训和技能培训2548人。全县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人数达7.43万人,新增扩面人员3242人,养老保险费共征缴68074万元;支付16517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及1189名遗属补助金共计64987万元;收缴失业保险金3065万元,审核通过604人,为8647人次失业职工支付失业保险金1479万元。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数达1.55万人,共收缴养老保险费20978万元,支付退休人员养老金39261万元。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数达到22.2万人,共征缴养老保险费4378万元,共支出养老保险费18237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1.46万人,支出45489万元。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城镇低保标准每人每月达到995元,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达到770元。全县158人享受城镇低保,4011人享受农村低保,全年发放低保金(含分类施保金)2731万元。
注释:
1、本公报2022年统计数据为统计快报或初步核算数,正式数据以出版的《平阴统计年鉴—2023》为准。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其增长率均按可比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范围指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4、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单位。单位包括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
5、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范围包括: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行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行业法人单位;以及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行业法人单位。
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指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法人单位、个体经营户、其他单位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项目的投资情况,不包括农户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