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水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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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水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统   计  公  报

 

明水县统计局2022年4月

 

2021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沉着应对宏观经济下行影响,经受住新冠疫情的严峻考验,凝心聚力、务实奋进、砥砺前行,圆满完成既定各项任务目标,顺利开启了“十四五”规划的新征程。

一、综合

初步测算,全县生产总值完成543215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以下简称同比)增长6.9% ,其中: 第一产业增加值319861万元,同比增长6.7%;第二产业增加值48772万元,同比增长14.1%;第三产业增加值174582万元,同比增长5.6%。全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实现16646元,同比增长3.1%,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完成市对县考核目标任务。

二、农业和农村经济

全年农作物总播种面积2092500亩。农林牧渔业总产值624791万元,同比增长7.36%,其中:农业产值327646万元,增长6%;林业产值8491万元,增长26.54%;牧业产值271776万元,增长8%;渔业产值11945万元,增长8.91%;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4933万元,增长33.03%。

全县拥有农业机械总动力88.26万千瓦。大中型拖拉机19650台,小型拖拉机7520台 ,农用排灌动力机械4550台。机械耕耙面积193.74万亩;机械收获面积200.79万亩;机械脱粒粮食80万吨。农机化经营总收入104350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8000万元。

全县化肥施用量70575吨;农用塑料薄膜使用量203吨;其中:地膜使用量155吨,地膜覆膜面积3130公顷;农用柴油使用量11519吨。

全县农村用电量12487万千瓦小时,同比增长 38.8%。

三、工业

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196000万元,同比增长31.5%,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共 15户,完成总产值140647万元,同比增长41.8%。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完成112831万元,利润总额完成5954万元,税金总额完成4411万元。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完成97172万元,同比增长-26%。其中:产业项目投资12520万元,同比增长16.4%,第一产业投资20995万元,同比下降54.1%。

五、国内贸易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完成132064万元,同比增长8.9%。按行业分,批发业商品销售额增长速度14.3%;零售业商品销售额增长速度7.5%;住宿业营业额增长速度19.6%;餐饮业营业额增长速度22.1%。物价总水平相对稳定。

六、利用内资

2021实际利用内资实现138134万元,同比增长66.9%。

七、交通运输和邮电业

交通运输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客运量9.5万人,旅客周转量712万人公里,货运量161.8万吨,货物周转量91110.3万吨公里。

全年邮政业务总量3328万元。

八、财税、金融

全县财政总收入29719万元,同比增长-15.25%,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0956万元,同比增长-20.87%;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012万元,同比-14.52%。地方财政支出257548万元,同比增长-21.46%。全县国税、地税共实现各项税收收入8097万元,同比增长-27.07%。

全县年末金融机构存款余额1049994万元,比年初增长16.5%,其中:储蓄存款余额970618万元,比年初增长18.6%。金融机构年末贷款余额392921万元,比年初增长2.9%。

九、教育、文化、卫生

全县拥有普通高中1所,初中11所,小学10所、幼儿园24所。全县普通高中在校学3151人;初中在校学生6944人;小学在校学生7388人;在园幼儿2653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99.5%,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以上,小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达到97.5%,中学生达到99.1%,高中、初中专任教师1657人;小学专任教师580人。

全县共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83个,其中:医院2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17个,专科防治所1个,卫生预防及保健机构2个。病床实有数1615张,各类卫生技术人员1652人。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为326326人,其中:男性168873人,女性157453人。全年出生人口1112人,出生率为3.4‰;死亡人口1099人,死亡率为3.35‰;自然减少人口2954人,人口自然增长率0.04‰。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646元,同比增长12.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651元,同比增长7.9%。

全县共有121767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20038人;全县支付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2382.92万元;支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5574.67万元;全县有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2970名,全年发放高龄津贴400万元。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

注释:

本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