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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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县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统计公报

2014年,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为实现“大干五年进入全市第一平台县”目标,当好黑龙港流域跨越发展的“领头雁”和全省综合改革试点县,积极努力,扎实工作,经济发展实现快速增长,社会事业取得全面进步。

一、 综 

国民经济增长势头强劲。初步核算,全县生产总值达到61.62亿元,比上年增长11.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完成25.92亿元,增长10.6%;第二产业增加值完成14.81亿元,增长14.4%;第三产业增加值完成20.88 亿元,增长10.5%。三次产业结构为42.07∶24.04∶33.89。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0865元,增长12.1%。

节能减排取得新进展。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节能减排重要措施,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不断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高耗能行业生产增长呈现明显放缓势头,综合能源消费量增幅回落,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减少。

万元单位GDP能耗

 

 

项目

 

项 目

项目

年 份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标准煤 (吨) 1.940 1.862 1.785 1.683 1.615 1.535 1.613

    就业再就业工作力度加大。年末城镇新增就业人员4579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3%,控制在调控目标之内。

民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43.68亿元,比上年增长10.16%,占全县生产总值的比重70.89%。实缴税金4.57亿元,增长21.22%,占全部财政收入的比重94.60%。

二、农 业

农业生产稳定增长。粮食生产再获丰收,全年粮食播种面积30113公顷,比上年增长2.5%;粮食单产每亩 389.1公斤;总产量175771吨,增长5.3%。棉花生产较平稳,播种面积52060公顷,与上年基本持平;总产量68402吨,增长1.0%。油料播种面积1553公顷,增长 11.0%;总产量7574吨,增长19.5%。蔬菜播种面积7082公顷,增长10.3 %;总产量369216吨,增长9.5%。畜牧业生产保持平稳,肉类、禽蛋产量分别达到 28388吨、56242吨,增长5.6%、增长56.2%。农业产业化步伐加快,农业化经营率57.5%,比上年增长3.0个百分点。

农业基础设施得到加强。农田有效灌溉面积67800公顷。农业机械总动力90.77万千瓦。实际机耕面积73166公顷,占年末常用耕地面积的比重95.9%;当年机械播种面积73166公顷,占农作物总播种面积的比重81.3%;机械收获面积 26000公顷,占农作物总播种面积的比重35.2%,增长14.6%。农村用电量9097万千瓦时。

三、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生产保持快速增长。全部工业增加值完成13.73亿元,比上年增长16.1 %。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13.33亿元,增长21.4%;规模以下增加值完成7.40亿元,增长5.9%。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增长速度(万元、%)

经济效益保持增长。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利润2.31亿元,比上年增长13.79%。

建筑业生产稳步增长。资质建筑业完成总产值3.85亿元,比上年增长37.5%,竣工产值完成2.65亿元,增长53.2%。资质等级以上建筑业企业房屋施工面积46.12万平方米;房屋竣工面积 24.75万平方米。

四、固定资产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较快,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62.72亿元,比上年增长21.06%。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6.32亿元,增长20.8%,城镇固定资产投资49.83亿元,增长21.2%;农村非农户投资6.29亿元,增长19.6%;农村个体投资6.40亿元,增长17.2%。

 

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绝对值及增速万元、%

五、国内贸易

消费品市场繁荣活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32.86亿元,比上年增长12.67%。其中:城镇零售额21.77亿元,增长10.5%;乡村零售额11.09亿元,增长18.0%。限额以上法人企业零售额2.9亿元,增长32.3%。

               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及增速(万元、%)

六、对外经济

今年出口额达3565万美元,比上年增长416.3%,利用外资迈出较大步伐,实际利用外资1957万美元,比上年增长11.5%。

    七、交通、邮电业和旅游

全县公路通车里程 1461.9公里,其中:国道119.1公里,包括高速公路 70.7公里;省道87.5公里,包括高速连接线27.2公里;县级公路38公里;乡级公路1217.3公里。改善了农村出行条件。

全年邮政、电信、移动、联通业务总量完成14499万元。其中:邮政业务量727万元,电信业务量1920万元,移动业务量8300万元,联通业务量3552万元。固定电话用户2.08万户,减少4463户。年末移动电话用户25.7万户,增加13000户,其中:中国移动手机用户19.0万户,联通用户4.0万户,电信用户2.7万户。国际互联网用户3.3万户。

    八、财政、金融和保险业

财政收支较快增长,全部财政收入完成48268万元,比上年增长20.61%,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33574万元,增长20.76%;一般预算累计支出182300万元,增长20.78%。

财政收入及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万元)

金融运行平稳。年末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 101.55亿元,比年初增长24.56%;各项贷款余额39.63亿元,增长28.40%。存贷比39.03%,比年初提高1.17个百分点。 城乡居民人均储蓄存款13318元,比上年增加2260元,增长20.4%,群众增收步伐明显加快。

保险事业稳步发展。保费收入12056万元,比上年增长12.6%,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4406万元,寿险保费收入7650万元 ,分别增长12.8%、12.5 % 。各项赔款和给付 8975万元,其中:财产险给付2038万元,寿险赔付6937万元(包括养老本金)。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各类教育事业加快发展。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3137人;普通中学在校生 20708人,其中:初中16071人,高中4637人;小学在校生 44826人。学龄儿童入学率达100 %;九年义务教育完成率达100%。县城区幼儿园在园幼儿3126人。

教育事业发展步伐加快。高考本一上线率达到10%,本二上线率达到28.9%,本科上线率达到70.4%,实现高考名校的突破。

全年共取得专利申请量37件,专利授权量46件。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继续加强重大文化设施建设。年末全县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有线数字电视用户14000户。广播电视自然村“村村通”工程进展顺利,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达100%,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达100%。图书11万册。

卫生事业得到加强,积极推进公共卫生三大体系建设。年末全县共有卫生机构22个,其中:县医院1个,中医院1个,妇幼保健院1个。床位总计2447张,其中:县医院900张,中医院260张,妇幼保健院100张。卫生人员总计2535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314人(高级技术职称37人,中级技术职称200人),工勤人员221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51.3万人,参合率为99.85%,全年为群众报销医药费19582.5万元,有效的解决了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体育事业蓬勃发展。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竞技体育取得新成绩,我县运动健儿参加省级比赛3次,荣获金牌2枚,银牌1枚;为国家输送优秀专业运动员8人。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年末总人口达到62.89万人。全年出生人口8232 人,出生率13.89 ‰;死亡人口4152人,死亡率7‰;净增人口 4080人,自然增长率6.88‰。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改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6592元,比上年增长10.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6047元,比上年增长11.1%。 居民消费保持了较快增长。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2932元 ;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262元。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即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1%;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0.16%。居民居住条件逐步改善。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38.3平方米,农民人均居住面积43平方米。

农民人均纯收入(元)

社会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年末职工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5755人。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10023人;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3506人,其中:企业参保职工达11596人,机关事业参保职工达1910人。全县有31990人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中:城镇9772人,农村22218人 。

    十二、气侯与环境

年平均气温15.5℃,比上年上升2.0℃。无霜期307天,比上年增加27天。全年降水量463毫米,比上年减少62.5毫米。

注:1、本公报2014年部分数据为快报数。

     2、公报中全县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值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部分数据取自于相应部门的上报数据。

     4、部分指标解释

        生产总值(GDP)即国内生产总值(或地区生产总值),是按市场价格计算的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它反映了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的总规模,在诸多经济指标中居于中心地位,是反映经济运行状况最重要的指标。GDP、人均GDP可以用来衡量国家或地区之间的经济实力和富裕程度。

三次产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统计局制定了三次产业分类标准。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是国民经济中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之外的其他产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等。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指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全社会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该指标是反映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结构和发展速度的综合性指标,又是观察工程进度和考核投资效果的重要依据。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 指一定时期内,一个地区每生产一个单位的生产总值(一般为万元GDP)所消耗的能源(一般为吨标准煤),为地区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与生产总值(GDP)之比。该指标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考核资源利用效率的重要指标。计算公式为:

单位GDP能耗=能源消费总量(吨标煤)÷生产总值(万元)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指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和其他行业售予城乡居民用于生活消费的商品和售予社会集团用于公共消费的商品的总量。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指调查户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其他非义务性支出以及储蓄的总和,即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它是城镇家庭总收入扣除经营性支出、交纳的个人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费以及调查户的记账补贴后的收入。计算公式为:

可支配收入= 家庭总收入-经营性支出-交纳个人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记账补贴

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 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农村住户获得的经过初次分配再分配后的收入。可支配收入可用于住户的最终消费、非义务必支出以及储蓄

计算方法:农村住户可支配收入=农村住户总收入-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税费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财产性去出-转移性支出-调查补贴

城镇登记失业率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与城镇就业人员(扣除使用的农村劳动力、聘用的离退休人员、港澳台及外方人员)、城镇单位中的不在岗职工、城镇私营企业主、个体户主、城镇私营企业和个体就业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之和计算的失业率。

“番”与“倍” 增加一倍,就是增加100%; 翻一番,也是增加100%。除了一倍与一番相当外,两倍与两番以上的数字含义就不同了,而且数字越大,差距越大。如增加两倍,就指增加200%;翻两番,就是400%,也就是增加了300%,翻三番是800%,也就是增加了700%(一番是二,二番是四,三番就是八)。“番”是按几何级数计算的,“倍”是按算术级数计算的。

“百分数”与“百分点” 百分数是用一百做分母的分数,在数学中用“%”来表示,在文章中一般都写作“百分之多少”。百分数与倍数不同,它既可以表示数量增加,也可以表示数量的减少。运用百分数时,也要注意概念的精确。如“比过去增长20%”,即过去是100,现在是“120”;“比过去降低20%”,即过去是100,现在是“80”“降低到原来的20%”,即原来是100,现在是“20”。运用百分数时,还要注意有些数最多只能达到100%,如产品合格率,种子发芽率等;有些百分数只能小于100%,如粮食出粉率等;有些百分数却可以超过100%,如产品产量计划完成情况等。

百分点是指不同时期以百分数形式表示的相对指标(如:速度、指数、构成等)的变动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