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孜县统计局
江孜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按照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在县委、政府正确领导下,通过各级政府和普查机构及全体普查员的艰苦努力、无私奉献,广大普查对象共同参与、积极配合,圆满完成了江孜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各项任务。现将日喀则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反馈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为68650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63503人相比,增加5147人,增长8.11%,年平均增长率为0.78%。
二、家庭户人口
第七次人口普查共有家庭户17395户,家庭户人口为66547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83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5.12人减少1.29人。
三、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5036人,占51.04%;女性人口为33614人,占48.96%。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0.24上升为104.23。
四、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7617人,占25.66%;15-59岁人口为43467人,占63.32%;60岁及以上人口为7566人,占11.02%;65岁及以上人口为4614人,占6.7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增加2.18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增加4.93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2.7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1.32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藏族人口为65767人,其他少数民族人口为501人,汉族人口为2382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藏族人口增加3456人,其他少数民族人口增加357人,汉族人口增加1334人。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317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894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365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4609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口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295人上升为775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373人上升为422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1037上升151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4832人下降为3585人。
七、城乡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6228人,占23.64%;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52422人,占76.3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9221人,乡村人口下降4074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2.60个百分点。
八、乡镇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的乡镇分布如下:
江孜镇16228人,增长47.01%;纳如乡4001人,增长0.08% ; 卡麦乡4242人,下降18.01% ;卡堆乡4678人,下降7.22%;藏改乡2337人,增长1.21%;日朗乡1162人,增长8.7%;达孜乡2712人,增长9.22%;热索乡3231人,下降0.40%;重孜乡4176人,下降1.32%;龙马乡1693人,下降2.25%;加克西乡598人,下降4.17%;紫金乡3525人,增长2.95%;江热乡4796人、增长13.06%;年堆乡3281人,下降1.00%;康卓乡2547人,增长15.88%;金嘎乡2470人,下降1.48%;日星乡2223人,下降0.13%;车仁乡2694人,增长3.50%;热龙乡2056人,增长0.64%。
注 释:
[1]本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