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前锋新征程开启之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上下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全区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呈现稳中向好、进中提质的发展态势,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一、综 合
经初步核算并经市统计局审定,2021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GDP)160.5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8.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9.5亿元、增长7.5%,第二产业增加值87.2亿元、增长9.7%,第三产业增加值53.8亿元、增长7.9%。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11.2%、58.2%、30.6%,分别拉动GDP增长1.0、5.1、2.7个百分点。三次产业结构为12.2:54.3:33.5。全区民营经济增加值90.0亿元、增长7.9%,占GDP比重为56.1%,对GDP贡献率50.5%,拉动地区生产总值增长4.4个百分点。
其中,区本级(不含市经开区代管的奎阁街道、新桥街道和护安镇,下同)地区生产总值122.7亿元、增长8.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7.3亿元、增长7.9%,第二产业增加值64.0亿元、增长9.7%,第三产业增加值41.4亿元、增长7.7%。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13.5%、56.2%、30.3%,拉动GDP分别增长1.2、4.9、2.7个百分点。三次产业结构为14.1:52.2:33.7。
二、农 业
全年粮食播种面积16358公顷、增长1.1%。粮食总产量11.0万吨、增长1.4%,其中稻谷产量7.4万吨、玉米产量2.4万吨、小麦产量0.1万吨。油料作物播种面积4456公顷,总产量1.2万吨、增长7.2%,其中油菜播种面积3703公顷,油菜籽产量0.9万吨、增长9.2%。蔬菜种植面积5009公顷,总产量27.3万吨、增长6.7%。
全年出栏生猪13.6万头、增长27.3%,出栏肉牛0.2万头、下降5.1%,出栏肉羊4.5万只、增长4.0%,出栏家禽196.2万只、增长7.8%。
年末共有林业用地面积1.48万公顷,其中有林地1.20万公顷、疏林和灌木林地0.22万公顷、未成林造林地0.01万公顷、固定苗圃地10.89公顷、无立木林地468公顷、宜林地1.15公顷。含“四旁”树森林覆盖率42.4%,不含“四旁”树森林覆盖率39.07%。现有活立木蓄积量99.9万立方米。
全年水产品产量5280吨,其中淡水养殖面积580公顷、产量5280吨。
农业机械总动力19.5万千瓦,机耕面积25.0万亩,机收面积16.5万亩,农业机械化作业水平70.0%。
全年农业总产值31.5亿元、增长8.5%。
三、工业和建筑业
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52户,全年工业总产值558.3亿元、增长19.7%,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1.2%。全部工业增加值增长11.2%,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62.1%,拉动GDP增长5.5个百分点。全区工业化率51.0%。
其中,区本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95户,全年工业总产值411.8亿元、增长15.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8%。全部工业增加值增长11.4%,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61.8%,拉动GDP增长5.4个百分点。区本级工业化率49.3%。
年末有资质建筑企业11户,建筑业总产值增长3.2%。其中,区本级有资质建筑企业7户,建筑业总产值增长7.0%。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9%。其中,第一产业投资增长73.4%;第二产业投资增长12.8%;第三产业投资增长4.9%。民间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45.1%。
区本级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6%。其中,第一产业投资增长69.3%;第二产业投资下降4.2%;第三产业投资增长11%。民间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48.3%。
全年全区有房地产开发企业17户,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16个,房屋施工面积200.7万平方米,增长4.5%。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27.7%。销售面积34.0万平方米、下降5.0%。其中,区本级房地产开发企业8户,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7个,房屋施工面积102.2万平方米、增长6.2%。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22.2%。销售面积20.8万平方米、下降9.0%。
五、国内贸易
年末,全区有限上商贸企业45户,其中批发企业9户、零售企业30户、住宿业企业1户,餐饮企业5户,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7.6亿元、增长20.6%。其中,区本级限上商贸企业23户,其中批发企业7户、零售企业12户、住宿企业1户,餐饮企业3户,全年消费品零售总额12.8亿元、增长18.1%。
六、对外经济和招商引资
区本级实际引进利用外资1676万元;进出口总额25416万元,其中进口总额70万元,出口总额25346万元。招商引资项目46个,到位资金99.8亿元,其中工业项目17个,新引进投资5000万以上项目24个,其中投资5亿元以上重大项目3个。
七、交通和旅游
年末,全区公路总里程1145.9公里。按行政等级划分:国道32.7公里,省道28.9公里,县道250.9公里,乡道306.4公里,村道527.0公里;按技术等级划分:一级公路46.4公里,二级公路13.4公里,三级公路39.6公里,四级公路1008.1公里,等外级公路38.4公里。
全年全区旅游总收入16.8亿元,接待国内游客191.2万人次。
八、财政和金融
全年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0亿元、增长25.9%;其中税收收入5.7亿元、增长15.8%,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0.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1亿元、下降5.9%。
区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亿元、增长12.5%;其中税收收入3.1亿元、增长10.4%,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8.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4亿元、增长0.1%。
年末,全区共有银行机构8家、保险机构3家、小贷机构1家,保费收入1.53亿元。
九、教育、卫生与文化科技
年末,全区有法人中小学校25所,其中完全中学1所、单设初中(含九年一贯制学校)19所、单设小学5所;民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所;独立建制公办幼儿园10所;归属乡镇中心校管理的乡镇中心幼儿园7所;民办幼儿园11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附设学前班10个(含村小幼儿班)。在校学生27522人,其中在校高中生2927人、全日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3553人、在校初中生7730人、在校小学生13312人、在园幼儿5126人;教职工2716人。全区学前一年入园率达97%,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87.9%,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100%,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教育阶段学校比例92.5%。
年末,全区有卫生机构共242个,其中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个,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1个,公立二级乙等综合医院1个,公立二级甲等综合医院1个,民营医疗机构6个,乡镇卫生院10个;全区医疗机构编制床位1543张,实有病床1627张;医疗卫生技术人员1471人,其中正高职称5人、副高职称61人。
年末,全区有乡镇综合文化站9个,标准村级文化室84个,区级应急广播平台1个、广播“村村响”205个、电视“户户通”9292户、文化院坝94个、农家书屋101个。非物质文化遗产36项,其中省级1项,市级7项,区级28项。
年末,全区有高新技术企业17户,全年高新技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101.2亿元。
十、人口和就业
年末全区户籍总人口为36.2万人,其中,乡村人口24.6万人,城镇人口11.6万人;常住人口23.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9.3万人,乡村人口13.9万人。城镇化率40.09%、比上年提高0.85个百分点。全年新出生人口2901人、出生率8.0‰,死亡人口2288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7‰,男女性别比106.5。
区本级年末户籍总人口为29.4万人,其中,乡村人口22.3万人,城镇人口7.1万人。
全年区本级城镇新增就业4086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003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89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54%。开展返乡创业培训420人,劳务品牌培训975人,企业“以工代训”1167人。
十一、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1532元,增长8.7%。其中,工资性收入26828.4元、增长8.6%,经营净收入6530.8元、增长12.1%,财产净收入2428.2元、增长10.1%,转移净收入5744.6元、增长4.5%。人均消费性支出24592.1元、增长7.5%。其中,人均食品烟酒支出8422.7元、增长8.5%,人均居住支出3232.2元、增长11.1%,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支出1826.7元、增长5.8%。
全年全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793元,增长10.5%。其中,工资性收入8518.3元、增长11.9%,经营净收入7949.0元、增长10.8%,财产净收入780.5元、增长9.6%,转移净收入2545.2元、增长5.7%。人均消费性支出14575.9元、增长10.7%。其中,人均食品烟酒支出5452.9元、增长9.0%,人均居住支出2347.9元、增长14.1%,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支出1006.4元、增长16.5%。
全年区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01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9.62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参保人数0.5万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4014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41413人,参加失业保险0.97万人次,参加工伤保险1.31万人次。
区本级现有各种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数13个,养老服务机构数11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险人数12395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3255人,农村低保对象9140人;户籍人口中的特困供养人员1633人。
注:
1.公报中个别数据未经上级主管门和统计部门认定,正式数据以《前锋统计年鉴-2022》为准。
2.公报中“全区”指行政辖区,“区本级”指不含经开区核心区及划转经开区管辖的奎阁街道、新桥街道、护安镇。
3.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增加值及相关行业增加值指标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对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及相关行业增加值等相关指标的历史数据进行了修订。
4.公报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可能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未作机械调整。
5.公报中林业、交通运输、邮政、电信、金融、旅游、项目投资、对外贸易、招商引资、财政、税收、教育、卫生、户籍人口、社会保障等数据来源于区自规局、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区交通局、区邮政局、区商务局、区经合中心、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教科体局、区公安局、区文广电旅局、区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区卫健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等部门和单位,其余数据均来自区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