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面对复杂严峻发展环境、诸多风险挑战交织,特别是特大洪涝灾害和新冠肺炎疫情叠加对全县经济发展带来的严重冲击,安阳县(示范区)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市决策部署,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灾情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稳定恢复、持续向好,社会民生持续改善,实现了“十四五”发展良好开局。
一、综 合
初步核算,全年全县(区)生产总值107.46亿元,比上年增长6.4%,两年平均增长5.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5.54亿元,增长1.8%;第二产业增加值29.69亿元,增长7.4%;第三产业增加值62.23亿元,增长7.2%。三次产业结构为14.5:27.6:57.9。全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5381元,比上年增长6.1%。
年末全县常住人口42.01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30.82%,比上年末提高0.79个百分点。全年人口出生率为7.03‰,人口死亡率为6.73‰,自然增长率为0.30‰。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8952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773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664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4.17%。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9382人,新增返乡下乡创业1614人,带动就业0.48万人。年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量17.92万人,其中省内转移7.64万人,省外输出10.28万人。
全年全县(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44亿元,增长12.3%,其中税收收入11.23亿元,增长15.0%,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83.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12亿元,增长13.8%,其中教育支出5.92亿元,下降4.1%,卫生健康支出4.66亿元,下降11.7%,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56亿元,增长12.3%。
二、农 业
全年全县(区)粮食种植面积64.19千公顷,增加0.83千公顷。其中,小麦种植面积31.23千公顷,减少0.76千公顷。油料种植面积75.1公顷,减少42.87公顷。其中,花生种植面积74.1公顷,减少22.87公顷。蔬菜种植面积5.15千公顷,减少0.12千公顷。
全年粮食总产量达到35.24万吨,比上年下降了21.0%,减少9.37万吨;其中,夏粮产量23.32万吨,增加0.71万吨,增长3.1%;受“7.22特大暴雨”影响,秋粮产量11.92万吨,减少10.08万吨,下降45.8%。粮食平均亩产366公斤,比上年减少103公斤。
全年油料产量0.03万吨,比上年下降41.3%。其中,花生产量0.03万吨,下降31.9%。蔬菜产量25.74万吨,减少2.68万吨,下降9.4%。食用菌产量0.29万吨,增长6.4%。瓜果产量0.30万吨,下降7.6%。
表1 2021年主要农产品产量 | ||
产品名称 | 产量(吨) | 比上年增长(%) |
粮食 | 352413 | -21.0 |
夏粮 | 233173 | 3.1 |
秋粮 | 119240 | -45.8 |
油料 | 339.5 | -41.3 |
棉花 | 121.4 | -27.7 |
蔬菜 | 257359 | -9.4 |
全年生猪出栏13.07万头,增长19.8%;年末存栏11.72万头,增长67.95%;能繁殖母猪存栏0.90万头,增长45.86%。猪牛羊禽肉产量1.44万吨,比上年增长22.0%;禽蛋产量1.00万吨,增长6.6%。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全县(区)工业增加值11.40亿元,比上年增长2.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6.5%。在规模以上工业中,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增长74.9%;股份制企业下降3.7%,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长16.5%。分门类看,制造业下降3.7%,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增长20.6%。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中,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长9.3%,占规模以上工业的45.2%;高技术制造业增长15.6%,占规模以上工业的10.5%;高载能行业下降7.8%,占规模以上工业的58.3%。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完成17.56亿元,同比下降1.7%,利润总额1.41亿元,同比下降6.3%。
全年全社会建筑业增加值18.31亿元,比上年增长10.7%。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全县(区)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比上年增长38.1%。其中,第一产业投资下降80.4%,第二产业投资增长308.8%,第三产业投资增长19.8%。民间投资增长79.5%。工业投资增长308.8%。
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26.53亿元,比上年增长43.2%,商品房销售面积57.83万平方米,增长36.6%。
五、贸易与招商
全年全县(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4.13亿元,比上年增长4.0%。分城乡看,城镇43.09亿元,增长4.1%;乡村21.04亿元,增长3.8%。分行业看,批发零售业59.71亿元,增长4.5%;住宿餐饮业4.42亿元,下降2.6%。
全年限额以上贸易企业零售额32.80亿元,比上年增长1.6%。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零售额中,汽车类增长4.11%。
实际利用境外资金329.76万美元,实际利用省外资金82.28亿元。
六、交通运输和邮电
年末县境内公路里程1141.7公里(不包括高速公路),其中普通干线公路84.7公里,农村公路1057公里。
年末本地固定电话用户2.63万户,移动电话用户45.39万户。年末互联网用户14.45万户。
七、金融业
年末全县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490.63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3%,其中住户存款余额423.07 亿元,增长13.7%;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258.00亿元,增长13.9%,其中住户贷款余额114.06亿元,增长11.9%。
表2 2021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余额及增长速度 | ||
指标 | 年末数(亿元) | 比上年末增长(%) |
各项存款余额 | 490.63 | 13.0 |
住户存款 | 423.07 | 13.7 |
活期存款 | 118.94 | 3.4 |
定期及其他存款 | 304.13 | 18.3 |
非金融企业存款 | 36.06 | 8.3 |
广义政府存款 | 31.49 | 9.6 |
各项贷款余额 | 258.00 | 13.9 |
住户贷款 | 114.06 | 11.9 |
短期贷款 | 28.51 | 18.1 |
中长期贷款 | 85.55 | 9.9 |
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 | 143.95 | 15.7 |
八、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全县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4831元,比上年增长8.0%;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7252.6元,比上年增长13.8%。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375元,增长7.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207.9元,增长12.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430元,增长8.1%,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730.2元,增长14.2%。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继续缩小,比值为1.63,比上年缩小0.02。
年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4.6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02万人。其中,参保职工1.98万人,参保退休人员1.04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3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2.5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1.8万人。
全年全县(区)共发放各类民生资金8491.11万元,其中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2169.68万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5.65万元。为“7.21”特大洪灾受灾困难群众发放救灾救助资金共3826万元。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县(区)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招生0.15万人,在校生0.48万人,毕业生0.14万人。普通高中招生0.52万人,在校生1.31万人,毕业生0.36万人。初中招生0.87万人,在校生2.32万人,毕业生0.86万人。小学招生0.44万人,在校生3.78万人,毕业生0.83万人。特殊教育招收残疾儿童16人,在校残疾儿童87人。全年共安排“两免一补”经费5479万元,共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学生1.59万人次。幼儿园在园幼儿1.69万人。
年末共有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7个,其中省级3个,市级4个;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全年授权专利299件,截至年底,有效发明专利34件。
十、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体育
年末全县登记在册艺术表演团体2个,城市书房5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个。
全年共接待海内外游客35万人次,旅游总收入400万元。
年末全县(区)共有卫生机构632个,其中医院7个,卫生院9个,村卫生室610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卫生监督所(中心)1个。卫生机构床位1165张,其中医院410张,卫生院695张。卫生技术人员1475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918人,注册护士366人。按机构分,医院卫生技术人员425人,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358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卫生技术人员40人,妇幼保健院(所、站)机构卫生技术人员99人。全年总诊疗人次202.75万人次。
年末共有社会体育场地317个。
十一、资源和环境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上年下降30.05%。
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60.8%。
全年平均气温15.4℃。
全年完成造林面积336亩,建成市级森林乡村4个。
注:
1.本公报2021年数据为初步统计结果,正式数据以《2021年安阳县统计年鉴》为准。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
3.三次产业分类依据国家统计局2018年修订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剔除国际组织)。
4.工业五大主导产业包括装备制造、食品制造、新型材料制造、电子制造、汽车制造等。传统产业包括冶金、建材、化工、轻纺、能源等。高耗能工业包括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等。
5.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7)》确定。高技术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确定。
6.本公报中的全县(区)财政收支数据含示范区。
7.资料来源:本公报中城镇新增就业人员、失业人员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参加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人数数据来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收支数据来自县、区财政局;实际利用境外资金、实际利用省外资金数据来自县商务局;普通干线公路里程数来自县公路局;县乡村公路里程数来县自交通局;固定电话用户、移动电话用户、互联网用户数据来自县联通、移动、电信公司;艺术表演团体、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景区、社会体育场地数据来自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贷款数据来自县人民银行;参加医疗、生育保险人数数据来自县医疗保障局;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数据来自县民政局;各类学校招生、在校、毕业人数、两免一补经费数据来自县教育局;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来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级以上工程研究中心数据来自县工信局;专利数据来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数据来自县环保局;平均气温数据来自县气象局;卫生机构、床位、技术人员数据来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造林面积数据来自县林业发展中心;粮食产量及种植面积、城乡居民收支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安阳县调查队;其他数据来自县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