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起步之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县经济运行持续稳步恢复,顺利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一、综合
经市统计局统一核算,全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154.81亿元,比上年增长8.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1.9亿元,增长6.9%;第二产业增加值37.74亿元,增长9.2%;第三产业增加值105.17亿元,增长8.9%。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6.5%、24.3%和69.2%。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7.7:24.4:67.9,第二产业占比较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人均地区生产总值49355元,增长15.3%,按年平均汇率计算,折合7651美元。
年末常住人口312311人,比上年末减少2674人,其中,城镇人口165569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53.01%,比上年末提高0.98个百分点。
全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3917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5625人。其中,省外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3875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636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77%。
二、农业
全年全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9.16亿元,比上年增长8.6%。粮食总产量11.3万吨,增长2.3%;粮食种植面积19.39千公顷,增长0.1%。全年油菜种植面积7615.6公顷,下降0.9%。蔬菜种植面积3770.1公顷,增长4.8%。
全年油菜籽产量10710.9吨,增长9.0%。蔬菜及食用菌产量64835.6吨,增长9.4%。茶叶产量20100吨,增长6.3%。园林水果产量1588.3吨,增长7.4%。
全年全县猪牛羊禽肉产量10430吨,比上年增长16.5%。其中,猪肉产量9550吨,增长17.9%;牛肉产量84吨,增长6.3%;羊肉产量89吨,增长30.9%;禽肉产量707吨,增长0.3%。禽蛋产量2587吨,下降8.7%。水产品产量9475吨,增长5.3%。年末生猪存栏87995头,下降9.3%;生猪出栏129100头,增长32.5%。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5%。分轻重工业看,轻工业增加值下降5.6%;重工业增加值增长37.2%。分经济类型看,规模以上股份制企业增长11.7%;私营企业增长18%;其他经济类型企业增长1.4%。
全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20个行业大类中,11个实现增长,增长面为55%。其中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增长141.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增长76.2%,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增长39.6%。
全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中:精制茶3.79万吨,比上年下降1.3%;服装216.8万件,比上年增长17.6%;铜材5.4万吨,比上年增长347.1%。
全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10.5亿元,比上年增长75%;实现利润总额5.1亿元,增长79.7%。营业收入超亿元的企业12户。每百元营业收入的成本为90.99元,比上年同期提高5.5元。
年末工业园区实际开发面积5.72平方公里,园内投产企业108家,比上年新增10家,从业人员平均人数6596人,增长14.9 %,规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102.72亿元,增长87.0%。出口交货值 8.87亿元,增长39.6%。完成基础设施投资8.97亿元,增长86.3%。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82.56亿元,增长95.2%。
年末全县共有资质以上建筑企业70家,比上年新增12家。其中,一级资质建筑企业3家,二级资质建筑企业4家。全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3.72亿元,同比增长15.1%。全年完成竣工产值13.9亿元,增长14.1%;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15.34万平方米,增长7.4%;竣工面积 112.16万平方米,增长58.8%。
四、服务业
全年全县服务业实现增加值105.17亿元,同比增长8.9%。其中,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23.24亿元,同比增长11.3%;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8.35亿元,同比增长13.9%;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8.0亿元,同比增长18.7%;金融业增加值9.76 亿元,同比增长3.3%。
全年全县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12.8亿元,同比增长26.7%;营业利润0.2亿元,同比增长520.6%。分行业看,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95.2%;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增长0.2%;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长240.9%;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增长29.0%;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下降78.7%,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下降13.8%,教育业下降3.7%;卫生业下降15.5%;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增长7.1%。
年末全县普通国省道公路通车里程272.89公里,高速公路95.35公里,铁路营运里程123公里。
年末全县汽车保有量6.58万辆,比上年增长16%。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保有量3.94万辆,增长8.6%,其中私人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保有量2.96万辆,增长8.6%。
全年全县邮电业务总量3.03亿元,其中邮政业务总量0.86亿元。年末固定电话用户5.26万户,移动电话用户总数为31.27万户,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8.91万户。
五、固定资产投资
全县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11.7%。其中,工业投资增长16.8%,城建投资增长40.9%,民间投资增长8.7%,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4.3%。全年投资施工项目202个,其中新开工项目169个。
从投资类型看,政府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34.3%,同比增长4.9%;民间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65.7%,同比下降1.8%。从投资结构看,第一产业投资下降44%,第二产业投资增长16.8%,第三产业投资增长10.4%。三次产业在固定资产投资中所占的比重为1.2%、41.8%、57%。
商品房销售面积24.91平方米,同比增长22.5%;其中,住宅销售面积24.41万平方米,增长33.5%。年末商品房待售面积10.72万平方米,增长3.1%,其中住宅待售面积6.19万平方米,下降3.1%。
六、国内贸易
全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1.43亿元,比上年增长17.9%。分城乡看,城镇消费品零售额57.82亿元,增长19.1%;乡村消费品零售额23.61亿元,增长15.1%。分行业看,批发业零售额3.76亿元,增长21.0%;零售业零售额72.04亿元,增长18.0%;住宿业零售额1.57亿元,增长8.9%;餐饮业零售额4.06亿元,增长16.5%。
全年全县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零售额130800.6万元,比上年增长26.2%。其中,粮油、食品类零售额34665.8万元,增长48.1%;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零售额6332.4万元,增长8.1%;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零售额4152.8万元,增长33.7%;建筑及装潢材料类零售额13899.7万元,增长17.2%;汽车类零售额17524.7万元,增长29.9%。
七、对外经济
全年全县进出口总额13.19亿元,比上年增长20.1%。其中,出口额13.14亿元,增长20.1%。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7332万美元,比上年增长7.6%。利用省外2000万元以上项目30个,实际进资62.4亿元,同比增长9.3%。
八、财政金融
全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5亿元,比上年增长6.5%,地方税收收入6.72亿元,增长8.0%,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66.9%。在主体税种中,增值税完成10.98亿元,增长37.8%,企业所得税完成1.25亿元,下降48.1%;个人所得税完成0.48亿元,下降12.7%;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9亿元,下降8.6%。在重点支出中,教育支出完成6.44亿元,增长4.3%;卫生健康支出完成1.81亿元,下降57%;农业林水支出完成4.97亿元,增长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4.16亿元,下降2.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完成5.47亿元,下降27.8%;住房保障支出完成0.18亿元,下降38.2%。
年末全县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240.31亿元,比上年末增长5.8%。其中,非金融企业存款余额36.6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3%;个人存款余额183.51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3.3%。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184.15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5.6%。其中,短期贷款余额15.47亿元,比上年末下降11.5%;中长期贷款余额71.23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4.3%。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消费贷款余额42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3.9%。
全年全县保险公司保费收入33053万元,同比增长32.9%。其中,财产险公司保费收入13781万元,增长0.5%;人寿险公司保费收入19272万元,增长51.9%。支付各类赔款及给付8503.9万元,增长8.5%。其中,财产险公司赔款8415万元,增长10.7%;人寿险公司赔付支出88.93万元,下降89.8%。
九、居民收入消费和社会保障
全年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473元,比上年增长8.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952元,比上年增长10.5%。城乡居民收入比1.92:1,比上年缩小0.03。
全年全县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6702元,比上年增长10.3%;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0854元,比上年增长16.1%。
全年全县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341458人,其中城镇职工参保21600人,城乡居民参保319858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9893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34800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5626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02亿元,扶持自主创业710人。
全年向城市低保户发放低保金675.2万元,月人均补差497元;向农村低保户发放低保金3282.3万元,月人均补差359元。城市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人数995人,农村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人数7533人,农村分散特困供养人数1242人。
十、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年全县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在校生分别为1028人、7953 人、15940人和 27771人,特殊教育在校生140人。幼儿园149所,在园幼儿11007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1.5 %,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100%,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
全年全县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3家,累计拥有省级高新技术企业41家。累计拥有省级众创空间1家,市级技术创新中心1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家。2021年有效发明专利35件,专利授权量285件,均与上年基本持平。
十一、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体育
年末共有徽剧传习所1个、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博物馆1个、电视台1个,有线广播电视用户26692户,同比下降1.63%。
全年接待游客2003.4万人次,综合收入194亿元,与2019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了18.7%、20.9%,与2020年相比分别增长了86.6%、49.1%。
全年全县共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00个(含村卫生室)。其中,医院、卫生院 19 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1 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 个,卫生监督所(中心)1 个,社区服务中心 2个。卫生技术人员1629 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615人,注册护士722人。医院和卫生院床位2243张,其中乡镇卫生院床位471张。
年末全县共有居民休闲公园10座,公园内均配备多功能健身场所。持续加大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全力构建完善城市社区“15分钟全民健身圈”。全县现有各类体育运动健身场所200余处,人均占有体育场地面积1.5平方米,标准比赛场地20多处。全年承办举办各类体育活动71项,吸引200万人次游客进入婺源进行体育旅游消费,直接带动旅游增收达12亿元。全面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全县常年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已达到了21.2万人,占总人口比例的60%。2021年5月,被国家体育总局群众体育司评为“首批全国县域足球典型”。9月荣获“2017-2020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
十一、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
境内饶河源水质达到或优于国家II类水标准,达标率100%。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III类水标准,达标率100%。主要河流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出境水质达标率100%。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9.4%。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全县森林覆盖率82.64%;全年完成人工造林0.2625万亩、森林抚育15万亩,森林蓄积量达到2207.13万立方米。全县已建立自然保护小区193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处,县级自然保护区1处;国家湿地公园1处;国家森林公园1处,省级森林公园2处。
全年全县降水量 2242.4毫米,比常年偏多222.2毫米。年平均气温18.5 ℃,比常年偏高1.0 ℃。年日照时数1764.5 小时,比常年偏多91.5小时。
全年全县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29.16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5.7%;万元GDP能耗为0.1981吨标准煤,下降2.8%。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 2.0万吨标准煤,下降3.4%;万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0.1042吨标准煤,下降13.3%。
全年全县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起,与上年相比,事故减少4起,下降66.7%;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2人,比上年度下降75%。
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分项与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和人均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对国内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及相关行业增加值等相关指标的历史数据进行了修订。
3.三次产业划分依据国家统计局2018年修订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国统字〔2012〕108号),行业划分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
4.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项目和房地产开发投资。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业、餐饮业企业。
5.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范围包括: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行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行业法人单位;以及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行业法人单位。
6.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万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按2015年不变价格计算。
7.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中不再单独发布人口和就业人员相关数据,已另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