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邻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统计公报
2021年,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县委“1136”工作思路,立足“1234”生产力空间布局,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在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推动经济稳增长、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改善民生社会事业、统筹发展和安全中打头阵、争先锋,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全县经济稳定恢复、持续向好,各项事业取得了新发展,新突破,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一、综合
2021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64.8亿元,比上年增长7.9%(简称增长,下同)。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54.2亿元,增长7.5%;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81.3亿元,增长8.3%;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129.3亿元,增长7.8%。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20.1%、31.3%、48.6%,依次拉动经济增长1.6个百分点、2.5个百分点、3.8个百分点。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21.1:29.5:49.4调整为20.5:30.7:48.8。
二、民营经济
2021年,全县民营经济增加值150.6亿元,增长8.9%,占GDP的比重为56.9%,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63.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0.6亿元,增长4.9%;第二产业增加值68.9亿元,增长5.0%;第三产业增加值71.1亿元,增长13.2%。民营经济三次产业对民营经济增加值的贡献率分别为4.1%、25.4%、70.5%。民营经济三次产业结构为7.1:45.7:47.2。
三、农业
全年粮食播种面积7.8万公顷,实现粮食总产量46.4万吨,增长1.4%。其中,稻谷产量22.4万吨,增长0.9%;玉米产量15.7万吨,增长1.8%。油菜籽产量2.1万吨,增长9.8%;花生产量1.1万吨,增长2.5%;园林水果产量8.1万吨,增长3.7%;蔬菜及食用菌产量63.6万吨,增长6.2%。
全年出栏生猪79.4万头,增长11.7%。全年肉类总产量7.1万吨,增长13.9%。其中,猪肉产量5.7万吨,增长17.2%;禽肉产量1.1万吨,增长2.2%。禽蛋产量1.6万吨,增长2.1%;牛奶产量809吨,增长8.3%。
四、工业和建筑业
2021年,全部工业增加值60.6亿元,增长9.4%,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26.2%,拉动经济增长2.1个百分点,工业化率达到22.9%。
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38户,其中新增企业11户。实现总产值376.3亿元,增长14.8%,增加值增长10.4%。按轻重工业分,轻工业产值65.4亿元,下降3.4%;重工业产值311.0亿元,增长19.6%。支柱产业实现产值370.2亿元,增长15.0%。其中,煤炭产业1.4亿元,增长52.2%;机电产业259.8亿元,增长19.2%;建材产业75.4亿元,增长13.3%;农副产品加工业9.1亿元,下降20.8%;纺织服装业24.5亿元,下降2.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年营业收入366.1亿元,增长14.3%。产品销售率为99.8%,利润总额为30.5亿元,增长369.6%。
2021年,全社会建筑业实现增加值20.8亿元,增长7.8%,对经济增长贡献率为5.1%。全县资质等级以内建筑企业34个,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0.0万平方米,下降31.2%。建筑业总产值增长13.9%。
五、固定资产投资
2021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3%。其中,民间投资增长24.1%,工业投资增长16.5%,技改投资增长35.8%。分三次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增长25.4%,第二产业投资增长16.3%,第三产业投资增长6.9%。
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42.0%。商品房施工面积226.7万平方米,增长13.0%;商品房竣工面积18.7万平方米,增长162.3%;商品房销售面积66.9万平方米,增长8.6%。
六、市场贸易和服务业
2021年,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7.1亿元,增长18.5%。按经营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93.0亿元,增长18.4%;乡村消费品零售额44.2亿元,增长18.9%。按行业分,批发业14.0亿元,增长18.1%;零售业101.8亿元,增长17.9%;住宿业1.2亿元,增长23.4%;餐饮业20.1亿元,增长21.8%。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全年通过互联网实现的实物商品零售额0.5亿元,比上年增长60.7%。
2021年,规上服务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7.0亿元,增长9.1%。其中,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0亿元,增长24.1%。
七、交通、邮电和旅游
全县公路通车总里程4097.2公里,其中,等级公路4080.1公里,高速公路104.3公里。
全年邮电业务收入53118.5万元,年末本地固定电话用户(不包括分机)达到103453户,移动电话用户699848户,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227888户。
全县旅游等级区6家,其中4A级景区2家。
八、财政与金融
全年实现地方公共财政收入13.7亿元,增长12.0%。其中,税收收入7.3亿元,增长13.4%;非税收入6.4亿元,增长10.5%。地方公共财政支出51.1亿元,下降3.4%。
2021年末,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375.9亿元,比年初增加28.6亿元,增长8.2%。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323.8亿元,增长8.7%。其中,定期储蓄存款余额228.8亿元,增长12.5%;活期储蓄存款余额95.0亿元,增长0.4%。各项贷款余额175.9亿元,比年初增加23.2亿元,增长15.2%。其中,短期贷款余额20.7亿元,比年初增加4.8亿元,增长30.5%;中长期贷款余额146.3亿元,比年初增加12.4亿元,增长9.3%。
九、教育和科技
2021年,全县共有各级各类成建制学校255所,在校生134451人,教职工10779人,其中专任教师9080人。年末共有幼儿园154所,其中建制公办幼儿园48所,招生6191人,在校生24398人,专任教师1236人;小学33所,招生8098人,在校生54627人,专任教师2549人,小学学龄儿童毛入学率100%;初中52所,招生9915人,在校生28365人,专任教师2588人;特殊教育1所,招生22人,在校生81人,专任教师27人;普通高中8所,招生5243人,在校生16146人,专任教师2130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7所,招生5611人,在校生10834人,专任教师550人。
全年组织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家,全部通过国家认定,现有高新技术企业20家。组织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22项,立项17项,争取到位资金833.3万元;申报市级科技创新项目9项,立项7项,争取到位资金180.3万元。引进应用先进技术12项,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3项。专利授权468件,有效发明专利49件。
十、文化、体育和卫生
2021年,全县文化馆1个,图书馆1个,博物馆1个,镇综合文化站44个。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兴办文化产业,新发展文化企业8家。
全县共有文物保护管理机构1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6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7处;省级非物质文化与遗产名录2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0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30项。
全县拥有广播电视台1座,有线电视用户25478户,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99.47%,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99.01%。全年农村公益电影放映3036场,累计放映82800余场。
拥有县级综合体育场(含室内场馆)2个,免费开放体育场馆锻炼12.5万人次,指导体育各专业协会和乡镇开展各类运动会60余场。各种体育活动蓬勃开展,全民健身运动高潮迭现。
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共363个。其中,医院16个(含妇幼保健院1个),乡镇卫生院2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67个,村卫生室253个,卫生监督机构1个。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3480张,卫生技术人员3488人,其中执业医师、助理医师1167人,注册护士1685人。
十一、环境保护、能耗和安全生产
2021年,全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应监测365天,实际监测365天,优良天数336天,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92.1%。全县饮用水涉及18个镇共计34个饮用水源,为地表水或地下水(地下水点位10个,地表水点位24个),达标率100%。城市集中饮用水关门石水库水质达标率100%。御临河国控出境断面各项监测指标年均浓度为地表水Ⅱ类水质,入境断面各项监测指标年均浓度分别为地表水Ⅲ类水质;大洪河国控出境断面各项指标年均值符合地表水(河流)Ⅲ类水质,入境断面各项监测指标年均浓度符合地表水Ⅲ类水质。功能区噪声监测3个点位、城市区域106个点位、道路交通4个点位,各点位昼间和夜间等效声级均达到相应类别标准要求。
2021年,全县全社会能耗121.02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增加4.18万吨标准煤,万元GDP综合能耗比上年下降4%,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比上年下降13.9%。
2021年,全县共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2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85.7%、81.8%,有效防范和杜绝了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十二、人口
2021年末,公安户籍总户数310509户,总人口995296人。按性别分,男526503人,占总人口的52.9%;女468793人,占总人口的47.1%。按户籍性质分,城镇居民212985人,占总人口的21.4%;农村居民782311人,占总人口的78.6%。全年出生人口7964人,人口出生率8.0‰;死亡人口5370人,人口死亡率5.4‰;人口自然增长率2.6‰。全县常住人口70.6万人,城镇化率43.20%,比上年提高0.93个百分点。
十三、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158元,增长8.5%。其中,工资性收入27230元,增长8.4%;经营净收入5977元,增长7.9%;财产净收入1623元,增长12.1%;转移净收入6328元,增长8.1%。人均消费性支出26861元,增长7.6%。其中,食品烟酒9063元,增长7.0%;衣着3400元,增长13.1%。恩格尔系数33.74%。城市人均住宅建筑面积34.4平方米。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9445元,增长10.7%。其中,工资性收入8876元,增长11.0%;经营净收入7935元,增长10.1%;财产净收入549元,增长17.6%;转移净收入2085元,增长9.7%。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5890元,增长11.0%。其中,食品烟酒5604元,增长9.5%;衣着1510元,增长17.0%。恩格尔系数35.27%。农村人均住房面积44.6平方米。
全县城镇新增就业人员8942人,农村新增劳动力转移就业921人,城镇失业登记人数2557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79%,失业人员再就业2088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覆盖人数47.8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人数12.7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4.6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5.0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3.4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79.4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5.0万人。全年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161146人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563011人次。
注:
1.公报中各项数据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及相关行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公报中2017—2018年地区生产总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依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修订后的数据。
4.公报中出生人口、死亡人口及人口自然增长率为公安户籍口径。
5.公报中交通运输、邮政、电信、金融、对外贸易、财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应急管理、社会保障等数据来源于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