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国内疫情散发等多重考验,黄陵县委、县政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持续抓好“六稳”“六保”工作。全县经济呈现持续恢复、质效双提的良好态势,县域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一、综合
年末全县常住人口12.57万人,城镇化率63.47%;人口自增率1.78‰,出生率5.15‰,死亡率3.37‰。
初步核算,全年地区生产总值(GDP)248.99亿元,按不变价计算比上年增长10.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4.77亿元,增长6.4%;第二产业增加值196.57亿元,增长10.9%;第三产业增加值37.65亿元,增长11.8%。三次产业比例为5.93%∶78.95%∶15.12%。人均生产总值197064元,按不变价计算比上年增长11.7%。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72.39亿元,占生产总值比重为29.1%。
二、农业
全县农林牧渔业完成产值26.39亿元,比上年增长6.8%,其中:农业产值24.61亿元,增长5.6%;林业产值0.17亿元,增长40.2%;牧业产值1.16亿元,增长24.6%;渔业产值0.20亿元,增长24.7%;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0.24亿元,增长6.4%。
全县粮食播种面积8001.93公顷,下降0.4%;粮食总产量5.20万吨,下降1.8%。蔬菜种植面积1329.40公顷,增长13.2%;蔬菜产量5.20万吨,增长3.6%。全年苹果产量37.82万吨,增长6.5%。猪存栏73838头、猪出栏21932头,分别增长7.6%和22.6%;羊存栏29959只、羊出栏6121只,分别增长16.4%和16.7%;牛存栏6100头,牛出栏831头,分别增长1.2%和-11.0%。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368.33亿元,比上年增长68.2%,其中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到了368.05亿元,增长68.4%,占全县工业总产值99.9%。工业增加值194.37亿元,按不变价计算比上年增长11.2%。分门类来看,采矿业增长10.9%,制造业下降0.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增长21.4%。
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一升六降”:发电量335924.10万度,增长7.4%;原煤2961.59万吨,下降1.3%;洗精煤195.72万吨,下降12.7%;焦炭236.11万吨,下降2.2%;砖309.43万块,下降9.6%;水泥53.97万吨,下降10.1%;化产品37.48,下降12.4%。
建筑业增加值2.40亿元,按不变价计算比上年下降4.8%。
四、服务业
全县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1.8%。分行业看,批发和零售业增长6.2%、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长24.4%、住宿和餐饮业增长7.8%、金融业增长6.7%、房地产业增长4.3%、其他服务业增长9.4%。
全年发送旅客42.3万人次,公交客运量累计发送190.2万人次,出租538.1万人次,绿色出行比例明显提高。全年出动执法人员700余人次,车辆561辆次,路查营运车辆3340辆次,其中货运车辆1732辆次,客运班线车辆413辆次,出租车891辆次,公交车91辆次,网约车213辆次,查处违规违章车辆53辆次。全年定点公路治超检测车辆21.8万辆,其中:超限1吨以内车辆104辆,警告放行;超限1吨以上车辆20辆,分载分运货物615吨,全部移交交警处理,黄店快速干线(黄店公路)超限超载率稳控在0.01%以内。
公路总里程827.74千米,农村公路总里程725.26千米,农村公路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总里程683.24千米,农村公路等级率为94.2%;通客车农村公路总里程725.26千米,实施安全隐患管理比例达到100%;优良中等公路里程633.22千米,优良中等路率为76.5%。
五、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2.0%。其中第一产业投资下降22.9%,第二产业投资增长25.4%,第三产业投资下降25.0%。从行业投资看,农、林、牧、渔业投资下降24.0%;采矿业投资增长5.5%;制造业投资增长56.2%;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投资增长48.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投资增长183.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投资与上年持平;房地产业投资下降94.5%;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投资下降28.3%;教育投资增长159.4%;卫生和社会工作投资增长206.9%;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投资增长49.8%。从重点领域看,民间投资下降18.1%,基础设施投资增长33.5%,工业投资增长26.2%,高技术产业投资增长0.3%。
六、贸易
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58亿元,比上年增长8.3%。其中: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8.34亿元,增长9.0%。从城乡看,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6.18亿元,增长8.8%;乡村消费品零售额3.40亿元,增长6.0%。从消费形态看,商品零售额17.12亿元,增长8.3%;餐饮收入2.46亿元,增长8.0%。
七、旅游
全年景区接待57.24万人次,景区收入3627.04万元。全县拥有等级旅游景区5家,其中国家5A级旅游景区1家、国家4A级旅游景区1家、国家3A级旅游景区3家;星级宾馆7家,其中4星级宾馆1家、3星级宾馆6家; 星级农家乐41家,二星级21家,三星级18家,四星级2家。
八、财政和金融
全县地方财政收入30.94亿元,增长29.8%,一般预算收入30.37亿元,增长34.8%;财政支出32.15亿元,增长14.3%。年末金融机构存款余额124.56亿元,比年初增加19.24亿元。各项贷款余额62.20亿元,比年初减少3.40亿元。
全县拥有各类保险机构 13个,其中:财险机构 6个,寿险机构 7个。2021年完成保费收入10757.44万元元,下降15.9 %,其中:财险保费收入6010.01万元,增长25.0%;寿险保费收入 4747.43元,下降40.5%。全年理赔7630.50万元,增长 15.1%,其中:财险理赔6947.50万元,增长 23.7%,寿险理赔683.00万元,下降32.5%。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我县现有各级各类学校51所,其中,高中1所,职教中心1所,特教1所,初级中学4所,小学15所,幼儿园29所(含民办12所);在校学生人数共计20241人,其中,高中1538人,职教229人,初中3926人,特教53人(在校15人,送教38人),小学9467人,幼儿园5028人;在岗教师人数共计2014人,其中,高中教师240人,职教教师51人,初中教师492人,小学教师868人,幼儿园教师359人,特教教师4人。
落实“双减”“课后服务”实现19所学校课后服务“5+2”全覆盖。一线教师参与人数1055人、参与率82%以上,学生参与人数13392人、参与率99%以上。结题市级微型课题72个,市级规划课题8个。申报立项市级微型课题85个,规划课题18个。
十、文化、档案、广电、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县共有艺术表演团体1个,从业人员38人;文化馆(站)1个,从业人员17人;公共图书馆1个,从业人员22人,藏书 181706册;艺术表演场馆1个,从业人员3人。全县创作歌曲8首。
全年电视台共播出电视新闻410小时;共播广播新闻86小时。电影公益放映1356场次,行政村放映覆盖率100%。
全县共有卫生机构214个(含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医院、卫生院19个;床位0.0944万张,其中医院、卫生院0.0944万张;卫生技术人员0.1162万人,其中医院、卫生院0.1107万人。全县拥有村卫生室168个,2021年全县接呼救电话0.1988万次,出动急救车辆0.1844万辆次,接回伤病人员0.0745万人。
全县拥有体育场馆3个,建成全民健身广场97个,建立了10个全民健身辅导站点,社会体育指导员212人。全县范围内建成了120条全民健身路径、120个晨晚练点,为群众健身创造了良好条件。全县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5.3万人。全县体育彩票销售网点29个,共销售体育彩票0.27亿元,筹集公益金 43.75万元。
十一、生态环境保护
全年完成营造林面积4.65万亩,其中人工造林面积0.40万亩,封山育林2.20亩,退化林修复0.30万亩,森林抚育1.75万亩。完成历年造林补植面积1.1万亩,全民义务植树90万株。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全县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39.1平方公里,治理程度达到57.7%,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0平方公里,新增实施水土流失地区封育保护面积0.96平方公里。
全县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22天,PM2.5浓度为30微克/m³,受理“12369”网络平台环保信访举报8起,“12345”智慧平台环保信访举报8起,出动执法人员600人次,检查污染防治设施146台。
十二、人民生活、社会保障和就业
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787元,增长7.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368元,增长11.1%。全县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52:1,较上年缩小0.1个百分点。
我县城乡居民保险参保8.85万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2.64万人;工伤保险参保职工21799人;城镇新增就业123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4%;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2270人,安置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331名,其中:乡村公岗282名,公益专岗49名。
全县拥有养老机构1个,床位55张,服务人数46人。城市低保对象294户、608人,人均月补助439.23元。全县农村低保对象1282户、3367人,人均月补助424.16元。
指标解释:
国内生产总值(GDP)指按市场价格计算的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对于一个地区来说,称为地区生产总值。英文缩写统称为GDP。
固定资产投资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交易直接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个人包括城乡居民和入境人员,社会集团包括机关、社会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居委会或村委会等。
可支配收入指调查户在调查期内获得的、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调查户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