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源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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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源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1年,沁源县委、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客观审视沁源实际,积极回应群众期盼,谋长远、抓统筹、强规划,做了大量基础性、铺垫性工作,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综 合

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98.1亿元,同比增长13.8%(不变价增幅)。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34亿元,增长10.6%,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7%;第二产业增加值144.53亿元,增长13.5%,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73%;第三产业增加值48.2亿元,增长14.6%,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4.3%。第三产业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9.16亿元,增长9%;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11.79亿元,增长25.3%;非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9.99亿元,增长8.8%。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32297元,增长19.5%,按2021年平均汇率计算人均为20750美元。

全县财政总收入52.6亿元,增长53.25%。地方财政收入22.45亿元,增长39.5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09亿元,增长33.76%。全县税收收入47.21亿元,增长65.34%。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3.54亿元,其中农林水事务支出4.47亿元,教育支出3.18亿元,医疗卫生支出增长1.51亿元,科技支出0.01亿元。

二、农 业

全县粮食产量6.31万吨。

表1 2021主要农林产品产量

单位:吨

产品名称 产 量
油料 398.4
蔬菜及食用菌 20210.8
水果 1505.5
食用坚果 395.6

全县肉类总产量1959吨,其中,猪肉产量640吨,牛肉产量196吨,羊肉产量453吨,禽肉产量670吨;牛奶产量256吨;禽蛋产量2052吨;年末生猪存栏8050头,累计出栏8441头;牛存栏4339头,累计出栏1248头;羊存栏118804只,累计出栏32747只。

三、工业和建筑业

年末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2家,完成工业总产值374.6亿元,实现增加值177.5亿元,增长17.74%(可比价),其中:制造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上升率为-1.54%,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速度为16.78%。

全社会原煤产量2279.16万吨,增长18.93%;发电量10.1亿千瓦时,增长4.19%;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焦炭产量259.27万吨,增长27.63%。

表2 2021年规模以上工业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及其增长速度

指 标 单 位 产 量 比上年增长%
原 煤※ 万 吨 2163.96 12.91
洗精煤 万 吨 1022.53 12.46
发电量※ 亿千瓦小时 10.1 4.19
焦 炭 万 吨 259.27 27.63
煤 气 万立方米 10466 8.04

注:标注※为全社会产量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76.7亿元,增长109.3%;实现利润102.1亿元,同比增长403%。

全县建筑业总产值3969.2万元,增长9.6%。

四、固定资产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完成80.57亿元,同比增长17.9%(新统计口径)。

全县在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54个。其中,5000万以上项目66个,计划总投资247.93亿元,完成投资58亿元;5000万以下项目88个,计划总投资15.49亿元,完成投资12.69亿元;房地产项目11个,计划总投资27.5亿元,完成投资9.89亿元。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4.77亿元;第二产业投资57.42亿元;第三产业投资18.38亿元。

全县招商引资签约项目当年开工率按个数为93.3%。开发区投资强度624万元/亩,产出强度935.7万元/亩,税收强度27.5万元/亩。

五、国内贸易

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6.04亿元,增长15.7%。其中,城镇消费品零售

额14.68亿元,增长16.1%;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1.36亿元,增长15.2%。

注:根据新统计口径,2019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23.45亿元。

表3 2021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及其增长速度

单位:亿元

指 标 绝对数 比上年增长(%)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26.04 15.7
分地域: 城 镇 14.68 16.1
乡 村 11.36 15.2
分消费形态:餐饮收入 1.61 22.9
商品零售 24.43 15.2

表4 2021年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零售额及其增长速度

单位:亿元

指 标 绝对数 比上年增长(%)
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零售额 4.08 30
其中:石油及制品类 1.18 15.2
粮油、食品 0.37 55.4
饮料 0.11 80.5
烟酒 0.1 86.6
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 0.53 62.7
文化办公用品类 0.5 31.9
化妆品类 0.02 -22.4
日用品类 0.2 157.3
五金电料类 0.19 -25.8
通讯器材类 0.18 19.6
中西药品类 0.29 26.2
汽车类 0.09 16.9
其他 0.06 -15.9
  1. 交通、邮电和旅游

年末全县公路线路里程979.8公里。

全县完成邮政业务总量1824.3万元,增长10.05%;电信业务总量9679.11万元,增长6.29%,其中:联通公司业务总量4751.19万元,移动公司业务总量4000万元,电信公司业务总量927.92万元,年末移动电话用户达到12.71万户,全县互联网接入用户4.27万户。全县旅游总收入完成23.2元,增长20%。

七、金 融

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12.23亿元,同比增长22.66%。各项贷款余额39.64亿元,增长-1.14%。

全县保费收入11466.6万元,其中,寿险业务保费收入3973.56万元,财产险业务保费收入7493万元。

表5 2021年年末金融机构存贷款及其增长速度

单位:万元

指 标 年末数
各项存款余额 1122334
其中:住户存款 785273
政府存款 50318
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 668
企业存款 286064
各项贷款余额 396382
其中:住户贷款 153664
企业贷款 242718

八、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县普通高中1所,职业高中1所,单办初中4所,教师进修校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小学42所,独立幼儿园22所。全县普通小学在校学生9407人。中学在校学生6201人,其中初中3708人,高中2493人。全县教师1837人,其中:幼儿教师135人,小学教师985人,初中教师400人,高中教师293人,进修校教师24人。

表6 2021年各类教育发展情况

单位:人

指 标 招 生 在校生 毕业生
中等职业教育 297 510 55
普通高中 699 1983 591
初 中 1375 3708 1503
小 学 1272 9407 1702
学前教育 1400 4531 1318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全县共有艺术表演团(晋剧团)8个,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公共图书馆藏书量18.7万册,档案馆1个。全县共建成村级文化活动场所187个,乡镇文化站12个,农家书屋187个。

全县共有医院4个、卫生院13个,妇幼保健机构 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1个。卫生技术人员930人。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 100%。

全县建有一馆五场一公园,包括体育馆(占地面积16427平方米);网球场、篮球场、门球场、田径场、全民健身广场、鹏飞篮球主题公园,总面积约156020平方米。全年举办各类赛事活动30余场,累计观众达到30万余人次,接待53万人次。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根据山西省1%人口抽样调查,年末全县总人口149481人,其中:男性83626人,女性65855人,男女性别比(女=100)126.99,城镇人口74038人,乡村人口75443人,城镇化率49.53%,人口自然增长率-5.23‰。

根据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抽样显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416元,比上年增长7.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480元,比上年增长10.1%。

表7 2017年-2021年城乡居民生活改善情况

指 标 单位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2507 34718 37113 38598 41416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13714 15085 16443 17693 19480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为81425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26327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23053人,参加企业养老保险人数25128人,参加城镇失业保险人数为23375人。全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3851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36120人,农村特殊困难人数6164人,城市特殊困难人数26人。

十一、城市建设、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县城市建成区面积 5.54公顷。建成区绿化面积244.89万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6%。城市交通运营车辆16辆,出租汽车85辆。全县共有公园12个,公园绿地总面积47.17公顷。

城市供水总量182.1万吨,全县集中供热面积420.91万平方米,其中住宅供热面积250.16万平方米。污水处理率95.6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农田灌溉有效面积全年完成3.58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实际完成27.88万亩。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9.225万亩。

全县森林面积201.05万亩,森林覆盖率52.63%。全县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100%,全县空气质量Ⅱ级以上天数达314天,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是86.03%,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地表水考核断面达标率为100%。

公报注释 :

1.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所有增长或下降速度均为同上年相比较。

4.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5.固定资产投资数据按新统计口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