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野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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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来,全县人民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全县经济运行总体呈现先降后升、持续向好的发展态势。

初步核算,2020年全县共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49.35亿元,按可比价同比增速1.2%,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37.59亿元,按可比价同比增速4.0%;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138.68亿元,按可比价同比增速-4.2%;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173.07亿元,按可比价同比增速6.2%;三次产业结构比为10.8:39.7:49.5(2019年:10.1:42.8:47.1)。

图12020年GDP分季度可比增速

一、农林牧渔业

农业生产平稳发展。粮食总产量达到67.36万吨,单产442.76公斤/亩。其中,夏粮产量34.51万吨,单产425.52公斤/亩;秋粮产量32.85万吨,单产462.44公斤/亩。经济作物中棉花产量3.86万吨,比上年增产3.7%;油料产量0.89万吨,比上年增产5.2%。全年粮食种植面积152.14万亩;棉花种植面积40.2万亩;油料种植面积3.1万亩。

林、牧、渔业全面发展。全县造林面积2342公顷,木材采运42.65万立方米。肉、蛋、奶类产量有增有减。猪牛羊禽肉总产量5.57万吨。其中猪肉产量 1.93万吨,牛肉690吨,羊肉产量0.48万吨,禽肉产量3.1万吨。生猪年末存栏31.5万头,生猪全年出栏20.68万头。家禽存栏1132.6万只,家禽出栏1706.3万只。禽蛋产量13.2万吨。奶类产量0.73万吨。渔业生产,全县水产养殖面积733公顷,水产品总产量4257吨。

二、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生产发展稳定。2020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133家。规模以上工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45.4亿元,同比下降9.46%,利润总额22.7亿元,同比下降48.9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不变价增长速度-7.5%。增加值分行业看,医药制造业增长111.0%,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增长36.7%,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增长13.3%,农副食品加工业增长12.7%,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下降29.5%。

全社会用电量28.79亿千瓦时,同比下降0.97%;工业用电量17.95亿千瓦时,同比下降3.96%。

2020年全县资质以上建筑企业60家,完成总产值36.2亿元;竣工产值29.8亿元。

三、固定资产投资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14个,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含房地产)增速8.11  %。三次产业投资构成为7:44:49,服务业投资比重比上年增加3个百分点。基础设施投资增长81.9%,民间投资下降7%。

房地产项目20个,商品房施工面积262.6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8.19万平方米,销售面积34.48万平方米,销售额 17.99亿元;房地产投资中,住宅投资完成 21.29亿元,占全部房地产开发投资的86.9%;商业营业用房投资完成1.91亿元,占全部房地产开发投资的7.8 %;其他投资完成1.3亿元,占全部房地产开发投资的 5.3%。

四、国内贸易

消费市场健康发展。2020年底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上年增长2.1%。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数达到53家,实现零售额同比增长1.8%;限额以上零售额占零售总额的3.84%。年末亿元商品交易市场2家,分别是巨野县农贸大市场和苏南国际商贸城,全县市场成交额2.28亿元。

五、对外经济

全年进出口总额32.15亿元,比上年下降10.4%。其中出口28.76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0.91%;进口3.38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3%。

六、交通、邮电

全县公路总里程3060.2 公里,其中高速55.9公里,国道49.4 公里,省道50.6 公里,县道212.2公里,乡道348.6公里,村道2343.5公里。2020年新改建农村公路34.4公里。境内营运车辆保有量达10553辆,其中营运性载货汽车9864辆,货运量4844万吨;营业性载客汽车689辆,客运量 248万人次,其中,公交车622辆,出租车152辆。

全县邮政业务总量15223.29万元,邮政局(所)16处,邮路总长度全年累计182268公里。

七、财政和金融

财政收支稳定。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9.00亿元,比上年增长1.5%,其中,税收收入21.66亿元,下降8.1%,税收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74.7%。地方财政支出55.05亿元,同比增长16.9%。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4亿元,科学技术支出0.09亿元,卫生健康支出4.59亿元,农林水事务支出8.20亿元,教育支出13.60亿元,节能环保支出1.35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4亿元。

金融市场运行平稳,存贷余额均有增长。年末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531.44亿元,比年初增加70.32亿元。其中,住户存款余额441.53亿元,比年初增加63.73亿元。年末本外币贷款余额275.56亿元,比年初增加27.98亿元。

八、科技、教育、卫生

截止2020年底,全县认定的有效期内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6家,其中,2020年新增13家。

2020年全县现有各级各类学校225所,其中,小学175所,初中33所,九年一贯制学校8所,普通高中5所,完全中学1所,职业中专1 所,特教学校2所。全县现有中小学在校生18.77万人,其中高中在校生 1.70万人,初中生5.41万人,小学生11.66万人;现有中职生4018人。全县现有教职工13109人,其中在编教师9817人。

2020年末全县拥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611处,其中,医院36处,妇幼保健院1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处,血液透析中心1处,卫生院15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处,卫生社区服务站4处,一体化卫生室252处,非一体化卫生室243处,门诊部5处,个体诊所46处,医务室4处。

九、文化、旅游

年末全县共有公共图书馆1处(截止2020年底,总藏量14.4万册, 藏书13.5万册,全年进馆人数8.1万人次,图书借还册次3.8万余次,新增办图书借阅证1302个),文化馆1处,博物馆1处(国家二级博物馆)。国有剧团1个,民营庄户剧团18个,乡镇文化站17处,文体小广场780个。

大力推进旅游开发。2020年大力促进文旅事业发展,充分发掘历史文化和生态自然资源潜力,打造了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景点、文旅特色小镇和生态旅游胜地,目前全县拥有A级景区2处,省级工业旅游示范点3处,省级农业旅游示范点5处(龙美生态观光园,舒王庄村农业旅游示范点,南曹村农业旅游示范点,晨笑生态农业旅游专业合作社,圣淼种植农场),省精品采摘园5处,开心农场2处,拥有旅行社11家。全力打造了青龙山旅游度假区、白虎山天池风景区、凤凰山运动休闲区、前王庄石头寨四大旅游板块。其中:白虎山天池风景区项目被列入2020年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优选项目;前王庄石头寨入选为第二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和山东省2020年乡村旅游重点村(精品旅游特色村);金山景区与花冠集团已完成股权转让工作,正在提升改造;建设完成了白虎山旅游线路升级改造工程;依托这些重点旅游项目,打造旅游新高地。

十、人口、居民生活、社会保障

全县户籍人口110.24万人,其中,城镇户籍人口43.24万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县常住人口92.39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47.87%。

城乡居民生活进一步改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209元,增长3.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316元,增长6.3%。

价格水平总体平稳。居民消费价格上涨3.9%,商品零售价格上涨3.2%,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7.5%。

表1 居民消费、商品零售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分类指数

指标名称 指标值(上年为100)
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 103.9
服务价格指数 100.8
消费品价格指数 105.4
一、食品烟酒 111.9
粮    食 114.9
鲜    菜 108.0
畜    肉 145.6
水 产 品 115.4
87.1
干鲜瓜果 81.6
二、衣着 101.2
三、居住 100.2
四、生活用品及服务 100.5
五、交通和通信 97.3
六、教育文化和娱乐 100.5
七、医疗保健 100.9
八、其他用品和服务 104.3
商品零售价格总指数 103.2
一、食品 113.4
二、饮料、烟酒 101.3
三、服装、鞋帽 101.1
四、纺织品 99.9
五、家用电器及音像器材 100.3
六、文化办公用品 101.9
七、日用品 99.9
八、体育娱乐用品 100.5
九、交通、通信用品 100.5
十、家具 98.9
十一、化妆品 101.0
十二、金银饰品 113.1
十三、中西药品及医疗保健用品 101.5
十四、书报杂志及电子出版物 100.3
十五、燃料 88.8
十六、建筑材料及五金电料 101.5
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 107.5

全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救助18432户,26894人,其中,城镇低保648户,1035人;农村低保17784户,25859人。

十一、环境保护

环境空气质量指数监测,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55μ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101μ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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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全县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总量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农业及畜牧业等数据使用国家统计局菏泽调查总队抽样调查数据。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5.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包括城镇和非农户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投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投资。

6.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限额以上零售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