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灵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广灵县统计局
广灵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广灵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广政发〔2020〕3号)要求,我县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县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主要任务。现将我县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3]为154253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82613人相比,十年间减少了28360人,减少15.53 %,年平均增长率-1.67%。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4]66811户,集体户592户,家庭户人口为 150941人,集体户人口为331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 2.26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19人减少0.93人。
三、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80291人,占52.05%;女性人口为73962人,占47.95%。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8.5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86相比上升1.70。
四、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5]人口为24025人,占15.58%;15-59岁人口为97352人,占63.11%;60岁及以上人口为32876人,占21.3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23581人,占15.2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 4.73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4.00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8.7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7.02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8818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869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6515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8333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830人增加为12199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0243人增加为12122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2841人减少为36638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4007人减少为31334人。
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6]为9.32年。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974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609人,文盲率[7]由2.51%下降为1.93%,下降0.58个百分点。
六、城乡[8]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54843人,占35.5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99410人,占64.4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1776人,乡村人口减少50136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7.44个百分点。
七、人口的分布
这次普查登记全县各乡(镇)人口分布如下。
各乡(镇)常住人口
单位:人、%
地 区 | 人口数 | 比重 |
全 县 | 154253 | 100.00 |
壶泉镇 | 73960 | 47.95 |
南村镇 | 17049 | 11.05 |
一斗泉乡 | 7585 | 4.92 |
蕉山乡 | 11487 | 7.45 |
加斗乡 | 12400 | 8.04 |
宜兴乡 | 7389 | 4.79 |
作疃乡 | 12732 | 8.25 |
梁庄乡 | 7531 | 4.88 |
望狐乡 | 4120 | 2.67 |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全县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2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县的现役军人、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0-15岁人口为25870人,16-59岁人口为95507人。
[6]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7]文盲率是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8]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报:县委书记、县长,分管县领导 送:各指标责任单位领导
广灵县统计局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印发
共印50份(留存4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