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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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清流县统计局

2016年3月7 日

2015年,全县人民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一系决策部署,积极应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环境,紧紧围绕建设幸福清流目标,抓经济社会发展和灾后恢复重建,经济社会总体保持平稳发展。

一、综 合

初步核算,2015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08393万元,增长8.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54892万元,增长4.3%,第二产业增加值396925万元,增长9.9%,第三产业增加值256576万元,增长8.0%。

产业结构继续调整,第一产业有所调减,第二产业发展平稳,第三产业增幅加快。三次产业比例由上年的20.1∶49.3∶30.6,调整为19.2∶49.1∶31.7。2015年,我县共创3个国家级品牌、2个产品获得省名牌、1 个产品获得省著名商标、6个产品获得农业品牌。

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0.8%(见表1),其中,消费品价格指数上涨0.6%,服务项目价格指数上涨1.3%,非食品价格指数上涨0.4%。

表1:2015年居民消费价格与上年变动情况

指 标 绝对数(%) 增长(%)
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 100.8 0.8
食品类 101.6 1.6
#粮食 102.3 2.3
烟酒及用品 100.8 0.8
衣着 100.7 0.7
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 100.1 0.1
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 104.4 4.4
交通和通讯 97.9 -2.1
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 100.5 0.5
居住 100.0 0.0

二、农 业

全年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50963.88万元,增长4.53%,其中:农业产值133641.61万元,增长4.64%,林业产值50467.94万元,增长1.50%,牧业产值28981.95万元,增长4.98%,渔业产值35716.98万元,增长8.04%,农林牧渔服务业2355.41万元,增长4.76%。

全年粮食播种面积为26.71万亩,粮食总产量达到93027吨,烤烟种植面积38500亩,产量4750吨,减少16.1%。苗木、花卉产业已初具规模,种植面积达104304亩。主要农产品种植面积与产量(见表2)。

表2:2015年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与产量

  单位 本年数 增长%
粮食播种面积 267123 1.33
粮 食 总 产 量 93027 0.12
稻谷播种面积 170043 -0.17
稻 谷 产 量 67364 -1.28
烟叶种植面积 38500 -12.3
烟 叶 产 量 4750 -16.1
蔬菜瓜果种植面积 78711 4.48
蔬菜瓜果产量 107972 4.25
茶叶种植面积 45737 0.00
茶 叶 产 量 1566 9.59
水果种植面积 82292 1.23
水 果 产 量 59399 4.97

 

全年完成造林更新总面积25405亩,增长50.2%。主要林产品产量油桐籽2108吨,增长5.98%;竹笋干3272吨,增长7.1%;油茶籽10858吨,增长6.3%;松脂7921吨,增长6.2%;商品材产量110349立方米。

全年肉类总产量9200吨,增长5.22%;禽蛋1226吨,增长-17.4%。全年生猪出栏77932头,增长3.16%,家禽出栏442385只,增长-29.6%。黄羊产业较快发展,全年羊出栏66664头,增长5.6%,羊存栏47238头。

渔业生产发展较快。全年水产品总产量23702吨,增长7.68%。

三、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生产快速增长,规模以上工业累计完成产值1060076万元,累计完成增加值310586万元,增长8.5%。氟化工、林产化工、轻纺、建材、煤炭等五大主导产业完成产值799890万元,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75.5%。其中:氟化工累计完成产值306309万元,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28.9%;林产化工累计完成产值255699万元,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24.1%;轻纺工业累计完成产值74005万元,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7.0%;建材工业累计完成产值126987万元,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12.0%;煤化工累计完成产值36890万元,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3.5%。规模以上主要工业产品产量有不同程度的增长(见表3);规模以下工业增加值1.53亿元,增长7.63%。

表3: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计量单位 绝对数 增长(%)
水泥 1888795 -2.51
合成氨 24188 7.14
原煤 523668 -26.06
人造板 立方米 319883 -6.74
发电量 万千瓦小时 16081 -8.05
商品混凝土 281052 63.10
铅精矿 144 -65.22
锌精矿 2562 -83.92
服装 万件 652.83 24.06

工业经济效益提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为348.4%,比上年提高14.59个百分点;工业产品销售率98.75%,比上年提高0.24个百分点;资产负债率51.48%,比上年上升1.38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4.57亿元,增长13.0%,实现利税9.75亿元,增长4.5%。

建筑业持续发展,全社会建筑业增加值122316万元,增长16.6%。

四、固定资产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下同)增长较快,2015年固定资产投资910673万元,增长19.0%,项目投资896162万元,增长25.9%。

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14511万元,增长-72.8%。房屋施工面积960193平方米,增长10.2%。竣工面积171363平方米,增长56.7倍。商品房销售面积69921平方米,增长-51.2%。

五、贸易、个私经济

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9412.6万元,比上年增长1.9%,其中:限额以上零售额78966.5万元,增长-7.7%,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41.7%;限额以下零售额110446.1万元,增长10.2%,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58.3%。

全年出口总额11011万美元,增长10.5%,实际利用外资(验资口径)975万美元,增长10.3%。

个体及私营经济有较大发展,2015年年末个体户户数达5634户,全年新增个体户1056户,增长23.1%;内资企业户数1669户,新增内资企业305户,增长22.4%。

六、交通、邮电和旅游

全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共完成增加值60367万元,增长7.9%。

全年各种运输方式完成货运量495.35万吨,增长13.8%,货物运输周转量44905.95万吨公里,增长15.1%;全年完成客运量112.11万人,增长5.9%,旅客周转量9046.58万人公里,增长6.6%。

邮政业务总量1788.3万元,增长5.14 %,全年累计发送报纸1.27万份,累计发送杂志0.75万份,年末邮政储蓄余额52499.6万元,增长10.6%。

旅游围绕建设“太极之城、大美清流”的发展目标,加快品牌创建,中华桂花文化园于12月份被评为国家3A 级旅游景区;推进项目建设,完成旅游项目投资2.53亿元;主要景区(天芳悦潭生态旅游景区)接待人数为8.49万人次。

七、财税、金融

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7397万元,增长-7.29%,其中,县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4401万元,增长3.0%;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46702万元,其中:县级一般预算支出99623万元,增长21.61%。国税税收收入12942万元,地税税收收入15564万元。

金融运行稳定。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493458万元,增长15.1%,比年初增加64752万元,其中,住户存款余额282403万元, 比年初增加31738万元;非金融企业存款余额82590万元,比年初增加122万元。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261844万元,增长-9.3%,比年初减少26761万元。

八、教育和卫生

教育和卫生事业稳步发展。2015 年我县初级中学5所,高级中学1所,完全中学1所,职业中学1所,小学15所,幼儿园20所;初级中学在校学生人数3886人,高级中学在校学生人数1876人,职业中学在校学生人数1209人,小学在校生人数8892人,幼儿园在校生人数5957人(含民办);初级中学专任教师数397人,高级中学专任教师数169人,职业中学专任教师数74人,小学专任教师数662人,幼儿园专任教师数219人(含民办);学龄儿童入学率达100.0%。年末全县共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17个,其中:县医院1个,中医院1个,妇幼院1个,卫生院13个,疾控中心1个,卫生监督所1个。年末全县共有卫生技术人员596人,其中:执业医师172人,执业助理医师34人,注册护士278人;年末全县卫生机构共有床位717张。

九、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15年年末全县总人口(户籍人口)为155994人,较上年增加104人,其中男姓81425人,女性74569人。全县人口出生率16.56‰,死亡率7.67‰,自然增长率8.90‰。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全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006元,增长8.0%,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2530元,增长7.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929元,增长7.9%;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7255元,增长5.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328元,增长8.1%;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9154元,增长7.7%。全体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57.22平方米,城镇人均住房使用面积48.09平方米,农村人均住房居住面积63.74平方米。

年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1403人,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人数14265人,比上年略有减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居民521人,享受低保的农村居民4308人。

注:1、本公报所列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本公报清流县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按现行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