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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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0年是极不平凡、极不容易、极其难忘的一年,也是经受大考、攻坚前行的一年。一年来,全市各地、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众志成城、万众一心、攻坚克难,奋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和疫后重振经济发展战、民生保卫战、社会稳定战,全年经济在巨大的困难挑战面前实现复苏向好发展,恢复态势好于预期。县域经济考核获得重大突破,从二类县市第20位前进5位到第15位,获得全省县域经济考核进位奖励表彰。

一、综 合

初步核算,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37.3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下降4.9%,疫后经济实现稳步复苏。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61.33亿元,增长2.9%;第二产业增加值152.20亿元,下降8.3%;第三产业增加值123.81亿元,下降3.6%。三次产业结构比为18.2:45.1:36.7。

第二产业中,工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分别下降7.2%、38.2%、6.4%、1.3%、18.4%。第三产业中,金融业、其他服务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0.1%和9.9%。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增加值分别下降46.7%、8.1%、26.9%、4.7%。

二、农 业

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10.37亿元,增长9.8%。其中,农业产值51.55亿元,增长8.1%;牧业产值31.60亿元,增长5.5%;林业产值6.46亿元,下降15.6%;渔业产值11.95亿元,增长62.1%;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8.82亿元;增长12.2%。

乡村人口79.69万人,其中男性41.99万人,乡村劳动力资源47.03万人,乡村从业人数45.16万人。外出从业人员23.18万人,全年外出返乡人数2.69万人。

全市耕地总资源79.08千公顷,有效灌溉面积51.13千公顷。全年粮食作物面积50.28千公顷,其中夏收粮食面积7.75千公顷,秋收作物面积42.53千公顷。粮食产量下降3.6%。全年粮食总产量达37.81万吨。其中,夏粮产量2.53万吨;秋粮产量35.28万吨。

表1.

2020年全市主要农产品产量

单位:万吨

产品名称 产量
谷物 36.79
油料 5.61
#油菜籽 2.70
棉花 0.64
蔬菜及食用菌 82.44
水果(含果用瓜) 17.44

生猪出栏50.02万头,生猪存栏36.78万头;牛出栏2.04万头,牛存栏6.35万头;羊出栏13.33万只,羊存栏19.11万只;家禽出笼1403.67万只,家禽存笼1273.22万只。

三、工业、建筑业和能源消耗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9家,完成规模工业总产值442.79亿元,下降7.40%。完成规模工业增加值113.09亿元,下降6.8%。其中农产品加工产值152.08亿元,下降7.93%。风机、食品等九大支柱产业完成总产值359.29亿元,下降6.59%。

全市完成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41.30亿元,增长2.61%,增速快于规模以上工业9.4个百分点,占GDP的比重达12.2%,提高0.9个百分点。

全市入库的资质以上建筑企业实现总产值37.63亿元,下降16.3%。房屋建筑施工面积261.02万平方米,下降18.5%;房屋建筑竣工面积208.88万平方米,下降15.5%。

全年全社会用电量12.30亿千瓦时,同比下降4.05%。其中,工业用电量6.26亿千瓦时,下降7.89%。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下降18.5%。全市共有工程施工项目228个,其中5000万以上投资项目186个,同比增加41个,项目质量明显提升。其中房地产企业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7%。本年商品房销售面积15.4万平方米,下降20.0%,房屋竣工面积2.81万平方米,下降76.4%。

分三次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累计完成额同比下降54.6%;第二产业投资同比下降26.7%。其中,工业投资同比下降26.7%,投资占比34.2%;第三产业投资同比下降9.3%。

五、内外贸易

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3.3亿元,下降19.4%;其中限额以上商贸企业169家,完成零售额66.7亿元,下降0.4%,限额以上占比达到50.0%。

全年完成外贸出口额6276.1万美元,下降11.3%;实际利用外资1020万美元,下降76.6%;引进资金105.03亿元,增长1.0%。

六、财政、金融和保险

全年完成财政总收入23.65亿元,下降9.1%。其中烟厂完成10.53亿元,增长9.3%;分部门看,税务局完成20.82亿元,下降7.1%;财政局完成2.83亿元,下降21.1%。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1.01亿元,下降18.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76亿元,下降19.9%。全年地方公共财政支出57.40亿元,增长14.6%。

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454.89 亿元,比年初增加44.40亿元。其中:居民储蓄存款余额374.63亿元,比年初增加43.17亿元。全市金融机构贷款余额178.45 亿元,比年初增加34.15亿元。余额存贷比为39.23 %。

全年保险公司实现保费收入27992万元,增长4.45%;赔案10247件,增长34.88%;支付赔款8403万元,增长33.79%。

七、教育、科技和卫生

全市学校109所,其中小学69所,普通中学38所,中等职业教育学校2所。专任教师总数5181人,其中小学2642人,普通中学2328人。在校学生91726人,其中小学生51429人,普通中学34330人。学龄儿童入学率100%,九年义务教育完成率98%。

全年申请专利515项,专利受权数408件。从事科技活动人数8700人。

全市共有卫生机构420个,其中医院10个,卫生院17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妇幼保健机构1个。拥有卫生技术人员4727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425人,注册护士1243人。卫生机构共拥有床位数4001张。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73.60万人,医疗保险覆盖率95.8%。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8.5岁。

八、文化、体育和旅游

全市拥有体育场馆2个,公共图书馆1个,剧团1个,剧场1 个,博物馆1个,电影院6个,文化馆2个,文化站17个。全市公共图书馆图书总藏量80千册,广播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99.7%,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98.2%。

全市共有名胜风景区和文物保护区74个。星级饭店7个,星级饭店客房720间。全年国内旅游人数259万人,国内旅游收入17660万元。

九、生态建设、水利和交通

全市森林面积110381公顷,森林覆盖率达41.72%,中华山自然保护区面积7426公顷,三潭自然保护区面积5254公顷。公共绿地面积387.75公顷,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14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达到1119.88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7.71%。垃圾处理站32个,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9.5%,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100%。污水处理厂15个,其中城区2座,镇区13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7%。

全年空气优良以上天数312天,优良天数比例87.2%;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5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86.67%;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100%。

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8.3%,农村饮水安全普及率达到98.3%,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重达到95.2%,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52.0%。

全市公路里程6306.1公里,其中等级公路6306.1公里。全市年末拥有7条公交线路,拥有公共汽车114辆,拥有出租汽车216辆。民用汽车拥有量4.35万辆,个人汽车4.20万辆。

十、人民生活、就业和社会保障与治安

年末户籍总人口89.6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8.94 万人,乡村人口50.68 万人。0-4岁人口3.30万人,0-17岁人口17.42万人,60岁以上人口16.29万人。全年人口出生率为7.35‰,出生人口6910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96‰。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13.9。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475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917元。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4.5%,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0.8平方米。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439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1566元。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6.0%,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6.0平方米。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累计脱贫率达到100%。“十三五”以来城镇棚户区住房累计改造0.35万套。 图片1

年末全市各类专业技术人数9873人,其中中级以上职称8704人。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0.83万人,失业率为4.0%;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8.09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1.15万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887人,减少76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1034人,增加924人。各种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数38个,各种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床位数3124个,各种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收养人数1564人。

全年查处治安案件654起,人民法院审结案件6682起,其中刑事案件326起。各类安全事故死亡人数7人,各类安全事故损失额50万元。其中工矿企业安全事故死亡人数1人,工矿企业安全事故损失额50万元;交通事故死亡人数6人,交通事故损失额300万元;火灾事故无死亡,火灾事故损失额8.3万元。

注:1.本公报中2020年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正式数据以《广水市统计年鉴——2020》为准。

2.地区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等行业统计标准:

规模以上工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有资质的建筑业:有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

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规模以上服务业:年营业收入1000万及以上或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的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法人或视同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等行业。

4、恩格尔系数是指居民食品消费支出占消费支出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