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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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县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比对复查、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我县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县总人口(常住人口)为179503人。9个乡(镇)中,常住人口超过3万人的有2个(恩乐镇、勐大镇),人口在2万人至3万人之间的有2个(振太镇、者东镇),人口在1万人至2万人之间的有4个(按板镇、九甲镇、古城镇、和平镇),人口少于1万人的有1个(田坝乡)。其中,人口居前三位的乡(镇)合计人口占全县总人口比重为55.62%。

2020年乡(镇)人口

单位:人、%

乡(镇) 2020年常住人口数 2020年各乡(镇)

常住人口占全县比重

全县 179503 100
恩乐镇 41954 23.37
勐大镇 31321 17.45
振太镇 26566 14.80
者东镇 24381 13.58
按板镇 15571 8.68
古城镇 11337 6.32
九甲镇 11944 6.65
和平镇 10356 5.77
田坝乡 6073 3.38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59776户,集体户1309户,家庭户人口为171159人,集体户人口为834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6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75人。

三、民族人口

全县人口中,汉族人口为79470人,占总人口的44.27%;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00033人,占总人口的55.73%。

四、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人口中,男性人口为96265人,占总人口的53.63%;女性人口为83238人,占总人口的46.37%。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15.65,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3.46上升了2.19个百分点。

五、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人口中,0-14岁人口为32428人,占总人口的18.06%;15-59岁人口为113908人,占总人口的63.46%;60岁及以上人口为33167人,占总人口的18.48%,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23278人,占总人口的12.9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0.69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7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6.0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44个百分点。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3岁及以上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166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340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6718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1338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618人上升为7335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6734人上升为7432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2761人上升为26026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56660人下降为50884人。

全县15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719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2490人,文盲率由2.50%下降为1.51%,下降0.99个百分点。

七、城乡人口

全县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68445人,占总人口的38.1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11058人,占总人口的61.8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7337人,乡村人口减少46440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3.63个百分点。

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县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县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5. 0-15岁人口为34350人,16-59岁人口为111986人。

6.文盲率是指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7.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统计局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