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茅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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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茅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思茅区统计局

思茅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区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比对复查、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我区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区总人口(常住人口)为416188人。7个乡(镇、街道)中,常住人口超过10万人的有2个,在5万人至1万人之间的有4个,少于1万人的有1个。其中,人口居前三位的思茅街道、南屏镇、倚象镇合计人口占全区总人口比重为87.97%。(见表)

思茅区各乡(镇、街道)常住人口

地区 2020年常住人口数(人) 占全区比重
(%)
思茅区 416188 100
 思茅街道 161883 38.9
 南屏镇 157457 37.8
 倚象镇 46770 11.2
 思茅港镇 16886 4.1
 六顺镇 12868 3.1
 龙潭彝族傣族乡 9096 2.2
 云仙彝族乡 11228 2.7

二、户别人口

全区共有家庭户138682户,集体户6522户,家庭户人口为 357674人,集体户人口为5851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58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46人。

三、民族人口

全区人口中,汉族人口为247335人,占总人口的59.43%;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68853人,占总人口的40.57%。

四、人口性别构成

全区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12994人,占总人口的51.18%;女性人口为203194人,占总人口的48.82%。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4.82,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下降4.76。

五、人口年龄构成

全区人口中,0-14岁人口为69919人,占总人口的16.80%;15-59岁人口为295204人,占总人口的70.93%;60岁及以上人口为51065人,占总人口的12.2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4729人,占总人口的8.3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3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 个下降2.54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8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16个百分点。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区3岁及以上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7178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507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008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9759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0407人上升为20947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 14133人上升为1563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8478人下降 为26452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2915人下降为26372人。

全区15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1697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5944人,文盲率由5.95%下降为2.81%,下降3.14个百分点。

七、城乡人口

全区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27733人,占总人口的78.7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88455人,占总人口的21.2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3.78万人,乡村人口减少1.82万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4.84个百分点。

注: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 全区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省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5. 0-15岁人口为75169人,16-59岁人口为289954人。

6. 文盲率是指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

7. 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