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县统计局
福贡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县委、县政府和各乡(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县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比对复查、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我县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全县总人口(常住人口)为114372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98616人相比,十年增加15756人,增长15.98%,年平均增长1.49%。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32319户,集体户440户,家庭户人口为112731人,集体户人口为1641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49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67人减少0.18人。
三、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人口中,男性人口为59232人,占总人口的51.79%;女性人口为55140人,占总人口的48.21%。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7.42,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5.13增加2.29。
四、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人口中,0-14岁人口为32621人,占总人口的28.52%;15-59岁人口为69163人,占总人口的60.47%;60岁及以上人口为12588人,占总人口的11.0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8702人,占总人口的7.6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3.43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4.92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49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2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3岁及以上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839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699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5833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8273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426人上升为5105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3565人下降为3234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16748人上升为22587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0703人上升为42207人。
全县15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548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增加2777人,文盲率由12.89%上升为13.54%,增加0.65个百分点。
六、城乡人口
全县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3912人,占总人口的29.6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80460人,占总人口的70.3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3507人,乡村人口减少7751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9.1个百分点。
注: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 全县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县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5. 0-15岁人口为34072人,16-59岁人口为67712人。
6. 文盲率是指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7. 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