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晏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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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晏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
——全县常住人口情况

海晏县统计局

海晏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5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县常住人口

全县共有常住人口[2] 37729 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7788人相比,减少59人,下降0.16%,年平均增长率为-0.02%。

二、


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3] 15075户,集体户966户,家庭户常住人口为34506人,集体户常住人口为3223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29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 3.05人减少0.76人。

三、民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8820人,占49.88%;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8909人,占50.12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减少1093人,下降5.49%;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1034人,增长5.78%。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和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登记地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和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海晏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
——各乡镇常住人口情况

 

海晏县统计局

海晏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 7月15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各乡镇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各乡镇常住人口

各乡镇中,常住人口超过万人的乡镇有2个,其余乡镇人口均不足1万人。其中,人口最多的是三角城镇,占40.88%;人口最少的是哈勒景乡,占1.95%。

二、各乡镇常住人口变化

2010年-2020年各乡镇常住人口年均增速最高的是西海镇,为2.75%;最低的是金滩乡,为-7.97%。同期常住人口总量增加最多的是西海镇,为3491人;减少最多的是金滩乡,为2878人。

 

 

 

 

 

表2-1各乡镇常住人口变化情况

                          单位:人、%

地区

2020年

2010年

比重[3]

年均增速

2020年

2010年

西海镇

14687

11196

38.93

29.63

2.75

三角城镇

15423

13161

40.88

34.83

1.60

金滩乡

2222

5100

5.89

13.50

-7.97

哈勒景乡

737

1318

1.95

3.49

-5.65

青海湖乡

1630

2442

4.32

6.46

-3.96

甘子河乡

3030

4571

8.03

12.09

-4.03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和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登记地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和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指各乡镇的常住人口占全县常住人口的比重。

 

海晏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三号)
——常住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海晏县统计局

海晏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5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常住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县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2]中,男性人口为19171人,占50.81%;女性人口为18558人,占49.19%。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3.30,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下降0.29。

 

二、各乡镇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各乡镇常住人口性别比在103以下的有1个,103-107之间的有1个,其余4个乡镇均在107以上。

表3-1各乡镇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单位:%

地区

占常住人口比重

性别比

西海镇

48.06

51.94

92.52

三角城镇

51.81

48.19

107.52

金滩乡

55.13

44.87

122.87

哈勒景乡

58.75

41.25

142.43

青海湖乡

56.50

43.50

129.90

甘子河乡

50.92

49.08

103.77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和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登记地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和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海晏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四号)
——常住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海晏县统计局

海晏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5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常住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县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2]中,0-14岁[3]人口为5871人,占15.56%;15-59岁人口为28301人,占75.01%;60岁及以上人口为3557人,占9.43%,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2432人,占6.4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3.91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1.03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88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17个百分点。

表4-1 全县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年龄

常住人口

比重

0-14岁

5871

15.56

15-59岁

28301

75.01

60岁及以上

3557

9.43

其中:65岁及以上

2432

6.45

二、各乡镇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各乡镇常住人口中,15-59岁人口比重均在65%以上。

各乡镇常住人口中,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在7%以上的是三角城镇和金滩乡,其余均在7%以下。

表4-2 各乡镇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

地区

0-14岁

15-59岁

60岁及以上

其中:65岁及以上

西海镇

15.71

77.95

6.34

4.28

三角城镇

17.01

71.33

11.66

7.85

金滩乡

8.6

74.21

17.19

12.11

哈勒景乡

6.24

86.97

6.79

4.48

青海湖乡

14.6

76.75

8.65

6.56

甘子河乡

15.35

76.27

8.38

6.07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和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登记地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和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0-15岁人口为6504人,16-59岁人口为27668人。

 

海晏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五号)
——常住人口受教育情况

 

海晏县统计局

海晏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5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常住人口受教育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2]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450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822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60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132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487人上升为1975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346人下降为 127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045人下降为201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688人下降为2685人。

 

 

表5-1 全县及各乡镇每万人口中拥有的各类受教育程度人数

单位:人/万人

地区

大学

(大专及以上)

高中

(含中专)

初中

小学

全 县

1975

1278

2014

2685

西海镇

2823

2122

1550

1965

三角城镇

1858

863

2538

2977

金滩乡

531

635

2750

4235

哈勒景乡

1235

611

2225

3813

青海湖乡

454

423

1589

3755

甘子河乡

515

396

1238

2710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3]

全县15岁及以上常住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8.87年,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提高0.69年。

各乡镇中,15岁及以上常住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6年以下的有青海湖乡(5.08)、甘子河乡(4.19);6至9年之间的有三角城镇(8.90)、金滩乡(6.87)、哈勒景乡(7.29);9年以上的有西海镇(10.65)。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和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登记地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和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海晏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六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海晏县统计局

海晏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5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常住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8136人,占 74.57%;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9593人,占25.4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7226人,乡村人口减少7285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9.23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4]

全县常住人口中,流动人口为21185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流动人口增加11228人,年均增长 7.84%。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和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登记地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和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流动人口即人户分离人口。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