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县统计局
河口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河口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县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比对复查、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我县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全县总人口(常住人口)为101971人。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37337户,集体户1146户,家庭户人口为97488人,集体户人口为4483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1 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2人减少了0.59人。
三、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人口中,男性人口为54425人,占总人口的53.37%;女性人口为47546人,占总人口的46.63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14.47,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2.74提高了1.73个百分点。
四、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9962人,占总人口的19.58 %;15-59岁人口为69476人,占总人口的68.13%;60岁及以上人口为12533人,占总人口的12.2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8407人,占总人口的8.2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0.84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4.43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3.59 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15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3岁及以上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9926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967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1595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4539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5417人上升为9734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9167人上升为9774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9753人上升为3098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5024人下降为33871人。
全县15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462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8423人,文盲率由12.47%下降为4.54%,下降了7.93个百分点。
六、城乡人口
全县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61462人,占总人口的60.27%;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40509人,占总人口的39.7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了30330人,乡村人口减少了32968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提高了30.51个百分点。
注: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 全县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县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5. 0-15岁人口为20797人,16-59岁人口为68641人。
6. 文盲率是指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7. 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