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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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县统计局

红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 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委、政府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比对复查、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我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及人口分布

总人口(常住人口)为284607人。其中,人口居前3位的乡镇合计人口占全总人口比重为37.57%。

 

 

 

  乡(镇)人口

                                             单位:人、%

地  区 人口数 比重
2020年 2010年
红河县 284607 100 100
迤萨镇 48374 17 12.06
甲寅镇 22075 7.76 8.83
宝华镇 18333 6.44 7.38
乐育镇 19586 6.88 7.98
浪堤镇 26467 9.3 9.4
洛恩乡 23947 8.41 7.93
石头寨乡 13073 4.59 5.66
阿扎河乡 32094 11.28 13.43
大羊街乡 18544 6.52 6.47
车古乡 12744 4.48 4.31
架车乡 19580 6.88 7.06
垤玛乡 16061 5.64 5.04
三村乡 13729 4.82 4.45

                                               

户别人口

共有家庭户76450户,集体户1165户,家庭户人口为279033人,集体户人口为557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65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了0.76人。

、人口性别构成

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46779人,占总人口51.81 %;女性人口为137828人,占总人口的48.43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6.49,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9.19下降了个2.7百分点

    、人口年龄构成

人口中,0-14岁人口为90736人,占总人口31.88%;15-59岁人口为156334,占总人口54.93%;60岁及以上人口为37537人,占总人口13.1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26417人,占总人口9.2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3.2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6.82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3.6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87个百分点。

、受教育程度人口

3岁及以上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2090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1285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7735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42202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723上升4248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2733上升451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14703上升20286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55679下降49964人。

15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5960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9245人,文盲率由11.92%下降8.23 %,下降了3.69个百分点。

、城乡人口

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52782人,占总人口的18.5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31825人,占总人口81.4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了23727人,乡村人口减少了35600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提高8.75个百分点。

 

注: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 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5. 0-15岁人口为94943人,16-59岁人口为152127人。
  6. 文盲率是指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7. 7.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