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常住人口[2]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为542849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8.68%。全县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93066人相比,十年共增加49783人,增长10.10%,年平均增长率为0.97%。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3]142874户,集体户7766户,家庭户人口为484810人,集体户人口为58039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39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17减少0.78人。
三、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79702人,占51.52%;女性人口为263147人,占48.48%。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6.29。
四、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35420人,占24.95%;15-59岁人口为315708人,占58.16%;60岁及以上人口为91721人,占16.8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70775人,占13.04%。
五、受教育程度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6718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3373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10547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4845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为6764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为19043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为38786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为24840人。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4]为9.63年。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6579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6367人,文盲率[5]由4.65%下降为1.21%,下降3.44个百分点。
六、城乡[6]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15228人,占39.6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27621人,占60.3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04738人,乡村人口减少54955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7.24个百分点。
注 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5]文盲率是指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6]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原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
原阳县统计局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