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扎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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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扎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主要数据公报

申扎县统计局

申扎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4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按照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在自治区党委、政府正确领导和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县各级政府和普查机构及全体普查员的艰苦努力、无私奉献,广大普查对象共同参与、积极配合,圆满完成了申扎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各项任务。现将那曲市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反馈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申扎县常住人口为21768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0285人相比,增加1483人,增长7.3%,年平均增长率为0.71%。

二、家庭户人口

申扎县第七次人口普查共有家庭户6259 户,家庭户人口为2134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41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52人减少1.11人。

三、性别构成

申扎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1048人,占50.75%;女性人口为10720人,占49.25%。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4.28下降为103.06。

四、年龄构成

申扎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6118人,占28.10%;15-59岁人口为13882人,占63.77%;60岁及以上人口为561人,占2.58%;65岁及以上人口为1207人,占5.5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94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2.22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下降5.8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下降0.01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申扎县常住人口中,藏族人口为21091人,其他少数民族人口为65人,汉族人口为612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藏族人口增加1290人,其他少数民族人口增加28人,汉族人口增加165人。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申扎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787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14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137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895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口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170人上升为8209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2243 人上升为3739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12275人上升为19005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6027人上升为40863人。

七、城乡人口

申扎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4384人,占20.14%;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7384人,占79.8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490人,乡村人口增减少7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5.87个百分点。

八、申扎县人口

申扎县常住人口的乡(镇)分布如下:申扎镇5449人,雄梅镇3710,下过乡2261人,卡乡1506人,巴扎乡1807人,塔尔玛乡3632,买巴乡1415人,马跃乡1988人。

注 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