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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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水市统计局

泸水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市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比对复查、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我市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全市总人口(常住人口)203977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84835人相比,十年增加19142人,增长10.36 %,年平均增长0.99 %。

二、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60346户,集体户5616户,家庭户人口为181862人,集体户人口为2211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01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52人减少0.51人。

三、人口性别构成

全市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07554人,占总人口的52.73 %;女性人口为96423人,占总人口的47.27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11.54,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5下降3.46。

四、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人口中,0-14岁人口为42640人,占总人口的20.9 %;15-59岁人口为136459人,占总人口的66.9 %;60岁及以上人口为24878人,占总人口12.2 %,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6928人,占总人口的8.3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0.42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3.75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3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35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3岁以上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3111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938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445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6863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6679人上升为11330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8097上升为9502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19962人上升为21796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8247人下降为37682人。

全市15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0857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0896人,文盲率由17.18%下降为10.23 %,下降6.95个百分点。

六、城乡人口

全市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48759人,占总人口的72.93 %;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55218人,占总人口的27.07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96636人,乡村人口减少77494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44.73个百分点。

注: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 全市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5. 0-15岁人口为45375人,16-59岁人口为133724人。

6. 文盲率是指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7. 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