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石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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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石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离石区统计局

吕梁市离石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 年 6 月 29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 定和《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区第七次全国人 口普查工作的通知》(离政发〔2020〕4 号)要求,2020 年我 区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2]。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 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区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 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圆满完成了人 口普查主要任务。现将我区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 [3]为 456355 人,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 查的 320142 人相比,十年间增加了 136213 人,增加 42.55%, 年平均增长率 3.61%。

 

二、 户别人口

全区共有家庭户 [4]168802 户,集体户 9419 户,家庭户人口 为 419752 人,集体户人口为 36603 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 为 2.49 人,比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 3.15 人减少 0.66 人。

 

三、性别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 232392 人,占 50.92%;女性 人口为 223963 人,占 49.08%。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 100, 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 103.76,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的 102.59 相比上升了 1.17。

 

四、年龄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0-14 岁 [5]人口为 104851 人,占 22.98%; 15-59 岁人口为 307090 人,占 67.29%;60 岁及以上人口为 44414 人,占 9.73%,其中 65 岁及以上人口为 29503 人,占 6.46%。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 岁人口的比 重增加了 2.27 个百分点,15-59 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 4.93 个百 分点,60 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 2.66 个百分点,65 岁及 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 1.9 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 人口为 99421 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70584 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149568 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 的人口为 91910 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 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 10 万人中拥有大 学文化程度的由 14235 人上升为 21786 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 的由 18004 人下降 15467 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 39036 人 - 3 - 下降为 32774 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 19175 人上升为 20140 人。 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常住人口中,15 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 [6]由 10.34 年上升至 11.06 年。 全区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 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 4444 人,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了 564 人,文盲率 [7]由 1.56%下降为 0.97%,下降 0.59 个百分点。

 

六、城乡 [8]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 335285 人,占 73.47%(2020 年我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 65.06% [9]);居住 在乡村的人口为 121070 人,占 26.53%。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 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了 85205 人,乡村人口增加了 51008 人,城镇人口比重下降了 4.65 个百分点。

 

七、人口的分布

这次普查登记全区各乡(镇、街道)人口分布如下:

 

各乡(镇、街道)常住人口

单位:人、% - 4 -

地 区          人口数       比 重

全 区           456355       100

滨河街道办事处   94504       20.71

凤山街道办事处   134666      29.51

莲花街道办事处   94865       20.79

城北街道办事处   22218       4.87

田家会街道办事处 22306       4.89

交口街道办事处    27109      5.94

西属巴街道办事处  40238      8.82

吴 城 镇          3966       0.87

信 义 镇          6594       1.44

红眼川乡           974       0.21

枣 林 乡           3981      0.87

坪 头 乡           4934      1.08

 

八、流动人口 [10]

全区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 [11]为 293776 人,其中,市 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 [12]为 99323 人。流动人口为 194453 人,流 动人口中,省内流动人口为 181874 人,省外流入人口为 12579 人。

 

注释:

[1] 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 项不等的情况,均未作调整。

[2] 普查标准时点为 2020 年 11 月 1 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 全区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 2020 年 11 月 1 日零时的常住人口,不包括居住 在我区的现役军人、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 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 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 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 0-15 岁人口为 110950 人,16-59 岁人口为 300991 人。

[6] 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 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 年,初中=9 年,高中=12 年,大专及以上=16 年。

[7] 文盲率是全区常住人口中 15 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8] 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9] 此数据为市公安局提供。

[10] 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11] 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 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12] 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直辖市或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 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