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
下降0.93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3392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6863人,文盲率[4]由8.63%下降为1.36%,下降7.27个百分点。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5]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