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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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天柱县统计局

天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7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常住人口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2]为273588人。同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的263850人相比,增加9738人,增长3.69%,年平均增长率为0.36%。

表1  历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及年均增长率

单位:人、%

普查次序 登记标准时点 普查时点常住人口数(人) 增减人数 年平均增长率
第一次普查 1953年 - - -
第二次普查 1964年 194542 - -
第三次普查 1982年 308253 113711 4.71
第四次普查 1990年 352523 44270 1.35
第五次普查 2000年 348302 -4221 -0.12
第六次普查 2010年 263850 -84452 -2.74
第七次普查 2020年 273588 9738 0.36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3]110409户,集体户1834户,家庭户人口为264899人,集体户人口为8689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40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83人减少0.43人。

三、全县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41798人,占51.83%;女性人口为131790人,占48.17%。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7.5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9.99下降2.4个百分点。

表2  历次人口普查人口性别构成

单位:人、%

普查次序 登记标准时点 普查时点常住人口数(人) 男性 女性 性别比
第一次普查 1953年 - - - -
第二次普查 1964年 194542 - - -
第三次普查 1982年 308253 158119 150134 105.32
第四次普查 1990年 352523 182782 169741 107.68
第五次普查 2000年 348302 187034 161268 115.98
第六次普查 2010年 263850 138200 125650 109.99
第七次普查 2020年 273588 141798 131790 107.59

四、全县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4]人口为67636人,占24.72%;15-59岁人口为148444人,占54.26%;60岁及以上人口为57508人,占21.02%,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3694人,占15.9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1.99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5.2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93个百分点。

表3  全县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年龄 常住人口数 比重
总  计 273588 0.00%
0-14岁 67636 24.72
15-59岁 148444 54.26
60岁及以上 57508 21.02
其中:65岁及以上 43694 15.97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3岁以上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8090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5070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787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5543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532人上升为6612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   8228人上升为9163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7379人下降为3577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5184人下降为34922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5]限由7.94年提高至8.54年。

六、城乡[6]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15893人,占42.36%;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57695人,占57.6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54732人,乡村人口减少44994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9.18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2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具体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口;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0-15岁人口为71489人,16-59岁人口为144591人。

[5]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6]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