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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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

 

 

盖州市统计局

盖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1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人口[2]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情况

(一)总人口

全市人口为559271人。

(二)人口增长

全市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691595人相比,10年共减少132324人,减少19.13 %,年平均增长率为-2.10%。

(三)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3] 216066户,集体户4240户,家庭户人口为545265人,集体户人口为14006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52 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12人减少0.60人。

二、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全市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85293人,占51.01 %;女性人口为273978人,占48.99%。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5.75下降为104.13。

三、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全市人口中,0-14岁[4]人口为60576人,占10.83%;15-59岁人口为335335人,占59.96%;60岁及以上人口为163360人,占29.2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5550人,占20.6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07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1.6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2.76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9.72个百分点。

四、人口受教育情况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4794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3579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8643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78814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5]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35年提高至8.69年。

(三)文盲人口

全市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4622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3603人,文盲率[6]由1.19%下降为0.83%,下降0.36个百分点。

五、城乡[7]人口和流动人口[8]情况

(一)城乡人口

全市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28059人,占40.7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31212人,占59.22%。

(二)流动人口

全市人口中,流动人口为132997人。流动人口中,省外流动人口为13113人,省内流动人口为119884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全市人口是指全市的常住人口,不包括现役军人和居住在市内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 0-15岁人口为64263人,16-59岁人口为331648人。

[5]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6]文盲率是指全市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7]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8]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