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濞彝族自治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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漾濞彝族自治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漾濞彝族自治县统计局

漾濞彝族自治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县委、县政府和乡(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县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比对复查、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我县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县总人口(常住人口)为97610人。9个乡(镇)中,常住人口超过1万人的有2个,在1万人以下至0.5万人之间的有5个,在0.5万人以下的有2个。人口居前3位的苍山西镇、漾江镇、富恒乡合计人口占全县总人口比重为66.48%。

 

 

 

 

 

漾濞县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乡  镇

总人口(人) 占全县比重(%)
2020年 2010年

漾濞彝族自治县

97610

100

100

苍山西镇

43601

44.67

39.54

漾江镇

13993

14.34

14.93

平坡镇

7276

7.45

8.30

顺濞镇

5780

5.92

6.38

富恒乡

7293

7.47

8.38

太平乡

6090

6.24

6.57

瓦厂乡

4130

4.23

5.07

龙潭乡

5477

5.61

6.06

鸡街乡

3970

4.07

4.77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30372户,集体户1004户,家庭户人口为93613人,集体户人口3997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08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33人。

三、民族人口

全县人口中,彝族人口为49054人,占总人口的50.26%;汉族人口为30007人,占总人口的30.74%;其他少数民族人口(含未定族称和入籍人口)为18549人,占总人口的19.00%。

四、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人口中,男性人口为50585人,占总人口的51.82%;女性人口为47025人,占总人口的48.18%。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7.57,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17上升1.40个百分点。

五、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7499人,占总人口的17.93%;15-59岁人口为65902人,占总人口的67.51%;60岁及以上人口为14209人,占总人口的14.5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0368人,占总人口的10.6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0.45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3.95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4.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3.39个百分点。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3岁及以上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772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499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2327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9377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497人上升为8987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6940人上升为7683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1183人上升为3311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44477人下降为40341人。

全县15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452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率由4.40%下降为2.51%,下降了1.89个百分点。

七、城乡人口

全县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0661人,占总人口的31.41%;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66949人,占总人口的68.5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9210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0.44个百分点。

 

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 全县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县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5.0-15岁人口为18544人,16-59岁人口为64857人。

6.文盲率是指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7.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