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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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河津市统计局

河津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河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河津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河政发〔2020〕2号)要求,我市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主要任务。现将我市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为392561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95527人相比,十年间减少了2966人,下降0.75%,年平均增长率-0.08%。

二、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4]131068户,集体户4602户,家庭户人口为366797人,集体户人口为2576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56人减少0.76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04037人,占51.98%;女性人口为188524人,占48.02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8.2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9.65相比下降了1.42。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5]人口为71485人,占18.21%;15-59岁人口为253978人,占64.70%;60岁及以上人口为67098   人,占17.0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7180人,占12.02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  了0.07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6.0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6.1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4.79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8834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9165  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51023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0008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7200人上升为14987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21177人下降为2016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3638人  下降为38471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19623人下降为17834  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6]由9.69年上升至10.49年。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5038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了3327 人,文盲率[7]由2.59%下降为1.28%,下降1.31个百分点。

六、城乡[8]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25809人,占57.52%;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66752人,占42.4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了49985人,乡村人口减少了52951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了13.07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全市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2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市的现役军人、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0-15岁人口为75766人,16-59岁人口为249697人。

[6]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7]文盲率是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8]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