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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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❸为306228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❹的335015人相比,十年间减少了28787人,减少8.59%,年平均增长率-0.89%。

二、户別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❺114973户,集体户3335户,家庭户人口为288934人,集体户人口为1729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51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18人减少0.67人。

三、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58341人,占51.71%;女性人口为147887人,占48.29%。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7.07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55相比上升了0.52。

四、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❻人口为45578人,占14.88%;15-59岁人口为195157人,占63.73%;60岁及以上人口为65493人,占21.3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4106人,占14.4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  3.05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5.91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8.96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6.68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4874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2800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9685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8078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全县(区)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❼为9.68年。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949人上升为11388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1135人上升为13977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7587人下降为45615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6916人下降为22231人。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5100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了5094人,文盲率❽由3.04%下降为1.67%,下降1.37个百分点。

六、城乡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55929人,占50.92%;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50299人,占49.0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51926人,乡村人口减少80713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了19.88个百分点。

注释:
❶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❷ 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❸全县(区)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2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不包括现役军人的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❹2017年平定县巨城镇的庙堰村被郊区开发区托管,按此口径对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进行了调整。
❺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❻0-15岁人口为49480人,16-59岁人口为191255人。
❼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❽ 文盲率是全县(区)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❾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