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人口年龄构成
年 龄 | 人口数
(人) |
比重
(%) |
总 计 | 458112 | 100 |
0-14岁 | 93866 | 20.49 |
15-59岁 | 262072 | 57.21 |
60岁及以上 | 102174 | 22.30 |
其中:65岁及以上 | 75472 | 16.47 |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8277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650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05645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29738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570人上升为6173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9521人上升为10152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4108人上升为4489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0158人下降为28320人。
2.平均受教育年限[4]
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8.80年。
3.文盲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4571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3902人,文盲率[5]由3.69%下降为3.18%,下降0.51个百分点。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5]文盲率是指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6]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