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人口
1
总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2]为508140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87116人相比,十年共增加21024人,增长4.32%,年平均增长率为0.42%。
2
户别构成
3
性别构成
4
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82622人,占16.26%;15-59岁人口为308791人,占60.77%;60岁及以上人口为116727人,占22.9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88403人,占17.4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10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08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7.1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7.31个百分点。
5
教育程度
6
城乡[5]构成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部分分项数据之和不等于总量数据,是由于数值修约误差所致,未作机械调整。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5]城镇、乡村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