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化实施“四强”行动,全力建设“三城五地”,接续推进“十大行动”,聚力实现“九个提升”,统筹抓好稳经济存量政策、一揽子增量政策落实落细,经济运行稳中有进、稳中向好,质量效益稳步提升,社会民生保障有力,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陇南新篇章迈出坚实步伐。

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16.7、23.9、59.4。第一、二、三产业对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贡献率分别为21.7%、34.7%和43.6%,三次产业对全市经济增长形成协同拉动格局。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8542元,比上年增长6.9%。

年末全市常住人口232.96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2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97.19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41.72%,比上年末提高1.62个百分点。全市出生人口1.94万人,出生率为8.31‰;死亡人口2.01万人,死亡率为8.63‰;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31‰。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4378人,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4917人。全年输转城乡富余劳动力67.06万人,其中,省外输转38.99万人,省内输转28.07万人。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0.2%。八大类商品呈“五升三降”态势。

全年全市粮食种植面积358.1万亩,比上年增长0.1%;油料种植面积50.0万亩,比上年增长2.9%;蔬菜种植面积63.1万亩,比上年增长6.8%。
全年粮食总产量94.8万吨,比上年增长2.3%,其中:全年夏粮产量37.6万吨,比上年增长4.2%;秋粮产量57.2万吨,比上年增长1.1%。蔬菜产量100万吨,比上年增长7.9%。
特色产业产品产量持续增长,中药材产量24.7万吨,比上年增长7.3%;油橄榄产量5.9万吨,比上年增长8%;核桃产量11.2万吨,比上年增长9.7%;花椒产量5.1万吨,比上年增长8.7%。

全年全市肉类总产量8.6万吨。年末牛存栏14.5万头,比上年下降2.2%;猪存栏55.1万头,比上年下降2.3%;羊存栏27.7万只,比上年增长0.5%;家禽存栏602.6万只,比上年下降2.5%;兔子存栏67.7万只,同比增长22.6%。
牛出栏5.9万头,比上年增长9.7%;猪出栏83.0万头,比上年增长0.9%;羊出栏23.1万只,比上年增长11.9%;家禽出栏541.9万只,比上年增长8.4%;兔子出栏307.6万只,比上年增长11.4%。
全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6.9%。其中,国有企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20.8%;股份制企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7.1%;中外合资企业增加值比上年下降5.3%。分轻重工业看,轻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0.4%,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2.6%;重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6.0%,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77.4%。分门类看,制造业比上年增长1.5%;采矿业比上年增长11.0%;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比上年增长12.1%。

全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完成营业收入243.4亿元,比上年增长13.6%。其中: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完成37.7亿元,比上年增长13.8%;医药制造业完成8.8亿元,比上年下降11.9%。
全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42.8亿元,比上年增长16.6%。其中: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完成利润总额28.9亿元,比上年增长38.2%;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完成利润总额6.8亿元,比上年增长13.4%。
工业产品产量中,铅粉、锌粉、金属锌、黄金等有色金属采选与冶炼规模突出,白酒制造、铁合金冶炼、医药制造等特色产品产量显著。

全市规模以上发电企业发电量40.7亿千瓦时,其中:水力发电37.0亿千瓦时,风力发电1.9亿千瓦时,余热、余压发电1.8亿千瓦时。
全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100.9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15.3%。全市四大高耗能行业总耗能96.2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15.8%,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能耗的95.3%。全社会用电量7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1.9%,工业用电量增长36.6%,其中铁合金冶炼行业用电量增长172.4%。

年末具有资质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292个,建筑业产值比上年增长39.8%,建筑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25.5%。
全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16.2%。其中:国有投资比上年增长3.6%,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58.5%;民间投资比上年增长33.4%,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38.1%。按产业分,第一产业投资比上年增长42.6%;第二产业投资比上年增长28.3%,第三产业投资比上年增长12.3%。
房地产开发投资比上年增长45.5%,商品房销售面积比上年增长2.7%。
基础设施投资比上年增长9.2%,其中: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投资比上年增长5.9%;卫生和社会工作业投资比上年增长2.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投资比上年增长7.4%。

全年全市完成邮电业务总量28.8亿元,比上年增长6.87%。其中:电信业务总量8.6亿元、移动业务总量11.6亿元、联通业务总量3.2亿元、邮政业务总量5.5亿元。全市累计建成5G基站4005个,移动电话用户257.1万户,其中5G移动电话用户148.6万户。固定宽带接入用户94.5万户。
全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9.4亿元,比上年增长4.9%。按经营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38.3亿元,比上年增长2.3%;乡村消费品零售额71.2亿元,比上年增长10.2%。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额183.6亿元,比上年增长4.0%;餐饮收入25.8亿元,比上年增长11.8%。
全市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中,粮油、食品类零售额比上年增长23.9%,服装、鞋帽、纺织品类比上年增长5.2%,日用品类比上年增长18.7%,饮料类比上年增长31.9%,烟酒类比上年增长19.2%,通讯器材类比上年增长24.7%,化妆品类比上年增长2.9%,体育、娱乐用品类比上年增长20.1%,汽车类比上年增长1.2%,石油及制品类比上年增长1.6%,建筑及装潢材料类比上年增长2.8%。
全年全市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通过公共网络实现商品零售额比上年增长4.8%。

全市外贸进出口总额完成6.9亿元,比上年增长76.8%。其中:出口6.9亿元,比上年增长77.2%;进口0.03亿元,比上年增长14.1%。主要出口商品为鲜苹果、苹果汁、中药材等。
全年全市完成大口径财政收入75.3亿元,比上年下降0.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7亿元,比上年增长2.5%。税收收入58.9亿元,比上年增长2.5%,其中:增值税25.2亿元,比上年下降7.5%;企业所得税11.4亿元,比上年增长24.9%;个人所得税2.3亿元,比上年下降12.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7.7亿元,比上年下降0.8%。

年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626.7亿元,比上年增长8.2%,其中外汇存款286万美元。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1626.5亿元,比上年增长8.2%,其中:住户存款1232.7亿元,比上年增长10.1%;非金融企业存款余额165.2亿元,比上年下降0.2%。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1025.5亿元,比上年增长8.1%。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1025.5亿元,比上年增长8.1%,其中:中长期贷款857.7亿元,比上年增长11.2%;短期贷款145.9亿元,比上年下降9.4%。

全年全市实现保费收入19.37亿元,比上年下降4.81%。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8.59亿元,比上年增长2.82%;人身险保费收入10.78亿元,比上年下降10.13%。全年赔付支出10.05亿元,比上年增长27.14%。其中:财产险赔付5.36亿元,比上年增长13.67%;人身险赔付4.69亿元,比上年增长47.07%。
年末学校总数1837所(含教学点475个),教职工35752人。其中:专任教师33607人。在校学生数483073人,其中:小学在校生208106人、初中生111129人、高中生62189人、中等职业学校11052人、幼儿园77143人、陇南师专8638人、陇南开发大学4336人。小学、初中、高中专任教师合格率分别为100%、99.97%、96.73%。全市普通高中招生2.52万人,比上年增长36.61%;初中招生3.74万人,比上年增长0.59%;小学招生3.21万人,比上年下降8.09%。各类普通高校在陇南录取17941人,比上年下降12.47%,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招生4266人,比上年下降34.15%。

截至2024年底,全市共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3462个,其中县级以上综合医院14个、中医院8个、专科医院1个、妇幼保健机构9个、疾控机构10个、中心血站1个、乡镇卫生院21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个、村卫生室3184个、卫生计生服务中心(健康教育所)2个、药具站1个。拥有病床位18876张,共有卫生人员24431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8071人,其他6360人。
全市共有星级宾馆38家,其中:四星级8家,三星级25家,二星级5家。A级景区57家,其中,5A级1家,4A级21家,3A级27家,2A级8家。全年全市累计接待游客4567.71万人次,比上年增长25.48%,实现旅游综合收入260.41亿元,比上年增长38.91%。
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404元,比上年增长5.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690元,比上年增长7.7%。城乡居民收入比值为2.86,比上年缩小0.07。


年末全市领取失业保险金536人,比上年增长141.4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645382人,比上年下降0.9%,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52121人,比上年增长3.5%。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5673人,发放低保金1.94亿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89146人,发放低保金8.44亿元。
全市现有环境监测站9个。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8.4%;地表水、饮用水达标率均达到100%;区域内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9.0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67.9分贝。
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3起,死亡23人,受伤11人,直接经济损失1664.03万元,事故起数比上年下降23.33%、死亡人数下降17.86%、受伤人数上升10.0%、直接经济损失上升176.0%。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全市在全省率先建立“生态检察官”制度,“陇南市裕河茶园碳汇”项目成功预售首笔“茶园碳票”;持续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全市森林覆盖率达45.27%,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居全省第一位;康县成功创建“中国天然氧吧”、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官鹅沟大景区、成县、金徽矿业、徽县被命名为首批省级“两山”实践创新基地,“两山”基地创建数量、类型均居全省第一位。年末全市累计建成绿色矿山13座,其中,国家级绿色矿山4座、省级绿色矿山9座。
注

1.本公报各项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陇南发展年鉴--2025》为准。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及相关行业增加值和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并同步实施城镇居民自有住房服务核算方法改革,对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及相关行业增加值等历史数据进行了修订。
3.2024年年末,0—14岁(含不满15周岁)人口为45.84万人,15—59岁(含不满60周岁)人口为145.96万人。
4.主要工业产品产量中原煤、发电量包括规模以上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产量,增速按可比口径计算。
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财务指标增速及变化按可比口径计算。
6.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范围包括: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行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行业法人单位;以及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行业法人单位。2024年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财务指标增速按可比口径计算。
数据来源:
本公报中城镇新增就业人员、社会保障数据来自市人社局;财政数据来自市财政局;金融数据来自人行陇南中心支行;保险数据来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陇南监管分局;邮政数据来自市邮政管理局;通信数据来自市工信局;教育数据来自市教育局;旅游数据来自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卫生数据来自市卫生健康委; 医疗保险数据来自市医疗保障局;低保、社会救济数据来自市民政局;安全生产、 自然灾害数据来自市应急管理局;用水量数据来自市水务局;气象数据来自市气象局;环境监测数据来自市生态环境局;粮食、畜牧业、物价、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来自国家统计局陇南调查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