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许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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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许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许昌市统计局
2024年4月30日
2023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发展任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心无旁骛抓发展、全力以赴拼经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持稳中向好态势。
一、综 合
初步核算,全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3238.2亿元,比上年增长0.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16.5亿元,增长1.4%;第二产业增加值1398.9亿元,增长1.6%;第三产业增加值1622.8亿元,增长0.1%。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6.7%,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3.2%,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50.1%。全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73897元,比上年增长0.9%。
年末全市常住人口438.3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46.0万人,乡村常住人口192.3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56.12%,比上年末提高0.94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2.8万人,出生率为6.39‰;死亡人口3.8万人,死亡率为8.67‰;自然增长率为-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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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员5.43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08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0.40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13万人,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保持为零。

全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下降0.2%。其中,食品烟酒价格下降0.8%,非食品烟酒价格上涨0.1%;服务价格上涨1.1%,工业品价格下降0.9%,消费品价格下降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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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业

全年全市粮食种植面积676.05万亩,比上年增加0.62万亩,增长0.09%。其中,小麦种植面积346.20万亩,增加0.34万亩;玉米种植面积233.79万亩,增加0.93万亩。棉花种植面积0.43万亩,减少0.10万亩。烟叶种植面积16.86万亩,增加0.35万亩。油料种植面积32.95万亩,增加1.67万亩。蔬菜种植面积64.82万亩,增加0.21万亩。花卉种植面积60.92万亩,减少0.83万亩。中药材种植面积20.85万亩,增加0.29万亩。

全年全市粮食产量289.15万吨,比上年下降3.0%。其中,夏粮产量158.50万吨,下降7.7%;秋粮产量130.65万吨,增长3.4%。棉花产量0.02万吨,下降52.9%。烟叶产量3.19万吨,增长1.7%。油料产量7.75万吨,增长6.8%。蔬菜及食用菌产量159.54万吨,增长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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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全市猪牛羊禽肉产量26.71万吨,比上年增长2.8%。禽蛋产量15.60万吨,下降14.3%。牛奶产量3.77万吨,增长8.8%。

三、工业

全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2.0%。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增长7.2%;股份制企业增长1.4%,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长8.5%;私营企业下降1.9%。分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增长2.2%,制造业增长2.2%,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0.1%。分重点产业看,高技术产业增加值下降22.4%,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3.9%;高成长性制造业增长3.6%,占规模以上工业的44.6%;六大新兴产业下降4.1%,占规模以上工业的17.0%;传统支柱产业增长1.5%,占规模以上工业的50.9%;高耗能行业增长3.9%,占规模以上工业的37.5%;装备制造业增长7.1%,占规模以上工业的19.0%。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中,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1.7%,烟草制品业增长4.4%,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增长19.7%,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增长11.5%,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增长2.8%,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增长5.9%,通用设备制造业增长10.5%。

全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比上年下降3.9%,利润总额增长4.0%。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利润总额比上年下降11.5%;股份制企业下降4.1%,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长27.6%;私营企业增长60.1%。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下同)比上年增长6.1%。其中,第一产业投资下降76.3%,第二产业投资下降13.9%,第三产业投资增长13.9%。基础设施投资增长91.0%,民间投资增长4.0%,工业投资下降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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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全市新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项目3个1646套,基本建成棚户区改造项目9个8633套。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65个,涉及居民19380户。

五、国内贸易

全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72.7亿元,比上年增长7.0%。分城乡看,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035.6亿元,增长7.1%;乡村消费品零售额337.1亿元,增长6.5%。分行业看,批发和零售业零售额1125.4亿元,增长6.9%;住宿和餐饮业零售额247.3亿元,增长7.1%。

全年全市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中,粮油、食品类零售额比上年增长19.9%,饮料类下降28.4%,烟酒类增长2.3%,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21.7%,化妆品类下降8.6%,金银珠宝类增长76.9%,日用品类增长31.9%,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17.1%,中西药品类增长21.3%,文化办公用品类下降28.9%,家具类下降42.1%,通讯器材类增长1.4%,石油及制品类增长24.3%,建筑及装潢材料类下降24.2%,汽车类增长10.7%。

六、对外经济

全年全市进出口总值271.6亿元,比上年增长7.7%。其中出口237.2亿元,增长11.8%;进口34.4亿元,下降13.8%。

全年全市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出口193亿元,比上年增长20.5%;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出口33.5亿元,下降3.5%;以出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出口3.5亿元,增长195.8%。

全年全市民营企业进出口262.9亿元,比上年增长8.3%;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7.1亿元,下降13.9%;国有企业进出口1.6亿元,增长43.5%。

全年全市新设外资企业17家,增资项目3个,合同外资18578万美元,实际使用外资765万美元。

全年全市新增省外资金项目389个,合同引进省外资金1734.8亿元,实际到位639.6亿元,比上年增长9.37%。全年对外投资实际完成额661万美元。

七、财政金融

全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1.9亿元,比上年增长3.9%。其中,税收收入142.2亿元,增长4.6%,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7.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8.6亿元,比上年增长0.5%。其中,民生支出255.7亿元,增长1.6%,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73.3%。

年末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3534.6亿元,比上年末增长7.8%。其中住户存款余额2785.6亿元,增长13.0%。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2847.8亿元,比上年末增长8.6%。其中,住户贷款余额1293.1亿元,增长10.8%;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余额1554.7亿元,增长6.8%。

截至年末,全市境内外上市公司10家,新三板挂牌企业17家。

全年全市保险机构保费收入83.31亿元。其中,财产险23.57亿元,人身险59.74亿元。全年共赔付支出34.05亿元。其中,财产险赔付支出17.59亿元,人身险赔付给付16.46亿元。

八、交通运输和邮电

全年全市公路货物运输量11137万吨,比上年增长25.7%;货物运输周转量2215846万吨公里,增长8.0%。旅客运输量1654万人,比上年增长180.3%;旅客运输周转量284394万人公里,增长336.1%。

年末全市公路网里程10435.88公里,其中,高速公路7条286.91公里;国、省干线公路23条1219.98公里;农村公路8929公里。

全年全市邮政行业业务总量25.33亿元,比上年增长42.29%;邮政行业业务收入(不包括邮政储蓄银行直接营业收入)21.27亿元,增长34.38%。快递业务量23687.28万件,比上年增长62.47%;快递业务收入14.63亿元,增长42.33%。

全年全市电信业务总量39.88亿元,比上年增长18.6%。年末全市4G电话用户205万户,5G电话用户224.2万户,互联网宽带用户174.5万户。

九、居民收入消费和社会保障

全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685.0元,比上年增长4.5%。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537.9元,增长3.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228.2元,增长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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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312.1元,比上年增长7.2%。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3699.8元,增长4.5%;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7095.3元,增长11.3%。

年末全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80.28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47.55万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6.56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38.18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38.48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55.04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70.44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35万人。全年全市支出医疗救助资金10564.02万元,救助人次26.8万人次。

年末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21133人,全年累计发放资金8377.6万元;共有农村低保对象62261人,全年累计发放资金16771.4万元。

截至年底,全市纳入易返贫致贫户7476户、22161人,其中,边缘易致贫户2889户、8299人,脱贫不稳定户1104户、3069人,突发严重困难户3483户、10793人;风险已消除3862户、10994人,风险未消除3614户、11167人。

十、科学技术和教育

年末全市共有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77家;市级企业技术创新中心698家,省级技术创新中心1家;省级重点实验室5家,市级重点实验室91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475家,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304家,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5家,河南省“瞪羚”企业18家。193项科技成果获得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其中科技进步一等奖7项、二等奖66项、三等奖120项。

截至年底,全市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3577件,比上年增长19.63%,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8.17件;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1155件,增长25.82%,万人有效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2.64件。全市有效商标注册总量63859件,比上年增长10.23%。拥有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9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4件,中国驰名商标16件;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22家,省级知识产权领军、示范、优势企业42家。

年末全市共有6个国家级质量监督检验中心,7个省级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拥有中国质量奖提名奖2家,省长质量奖5家,省长质量奖提名奖2家,河南省质量诚信企业153家。全市企事业单位累计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353项,累计批准发布许昌地方标准50项。

年末全市共有高等院校4所,职业中等技术学校24所,普通高中46所,普通初中196所,小学766所,幼儿园1099所,特殊教育学校6所。高等学校在校生9.07万人,职业中等技术学校在校生4.24万人,高中在校生11.72万人,初中在校生21.01万人,小学在校生39.82万人,幼儿园在园幼儿13.68万人,特殊教育在校生507人。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阶段适龄人口入学率均达到100%。

全年全市共资助各级各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1.11万人次,发放资助资金1.46亿元(其中帮扶对象44510人次,资助资金2326.46万元);滋蕙计划(困难大学新生入学项目)共资助1523人,发放金额93.95万元;生源地助学贷款人数2.45万人,金额2.79亿元。

十一、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体育

年末全市共有公有制艺术表演团体7个,文化馆8个,公共图书馆7个。博物馆18个。共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7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7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89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84处。共有43个项目入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有3个项目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年末全市共有广播电台6座,广播人口覆盖率100%。电视台6座,电视人口覆盖率100%。

年末中心城区共有智慧阅读空间35座、电子图书借阅机110台。

全年全市共接待游客3557.3万人次,旅游收入251.2亿元。全市A级旅游景区36家,其中4A级景区11家,3A级景区18家,2A级景区7家;星级酒店6家,其中五星级酒店1家,四星级酒店4家,三星级酒店1家。全市旅行社250家,其中,法人社47家,分社66家,网点137家。

年末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4563个,其中医院120个,乡镇卫生院77个,村卫生室3336个,妇幼保健院6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8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2个,卫生监督所(中心)7个。年末卫生技术人员35512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14754人,注册护士15310人。医疗卫生机构实有床位30525张,其中医院22957张,乡镇卫生院5758张。

年末全市共有公共体育和儿童游乐设施685处(套),人均体育场地面积2.61平方米。全年我市运动员参加全国第一届学生(青年)运动会获得一枚金牌,第十九届亚运会获得一枚金牌,河南省青少年锦标赛取得23枚金牌18枚银牌34枚铜牌,河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获得20枚金牌14枚银牌25枚铜牌。全年全市体育彩票销售额10亿元,销售网点490家,小型自助机150台。

十二、城市建设和环境

年末城市规划区供水管网长度560.64公里,公共供水总量5551.08万立方米,自来水用水户23.34万户。城市(中心区)排水管网1052.66公里。污水处理厂5座,污水处理能力45万立方米/日,污水集中处理率100%;日排水量32.4万立方米;再生水回用工程4座,污水处理厂提高出水水质配套建成投用人工湿地3座,实施生物增效技术1座,全年再生水回用3914万立方米;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厂2座,污泥处理能力500吨/日,市区污泥无害化处置率100%。

全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比上年增长6.7%,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上升4.6%。
全市年平均气温15.9℃。平均年降水量1056.7毫米。
全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累计245天,PM2.5平均浓度46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75微克/立方米。全市出境河流北汝河、颍河、清潩河、清流河、吴公渠5个国考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洋湖渠1个省考断面水质达到Ⅳ类。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为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有效保障。
注:
1.本公报2023年数据为初步统计结果。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及相关行业增加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三次产业分类依据国家统计局2018年修订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剔除国际组织)。
4.资料来源:本公报中城镇新增就业,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参加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人数来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棚户区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数据来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出口数据来自许昌海关;新设外资企业、合同外资、实际使用外资、新增省外资金项目、合同引进省外资金、实际到位资金、对外投资数据来自市商务局;财政收支、税收收入数据来自市财政局;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贷款数据来自中国人民银行许昌市分行;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企业数据来自市金融工作局;保费收入、赔付支出数据来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许昌监管分局;客货运量、公路里程数据来自市交通运输局;邮政行业业务数据、快递业务数据来自市邮政管理局;电信业务总量、4G电话用户、5G电话用户、互联网宽带用户数据来自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参加医疗、生育保险人数,医疗救助数据来自市医疗保障局;城乡低保数据来自市民政局;易返贫致贫户、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数据来自市乡村振兴局;国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级企业技术创新中心,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省、市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级创新龙头企业,“瞪羚”企业,省级科学技术奖数据来自市科技局;专利拥有量,商标注册量,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中国驰名商标,知识产权领军、示范、优势企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质量奖,质量诚信企业,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地方标准批准发布数据来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类学校数、在校学生数、资助困难学生数及资金数据来自市教育局;艺术表演团体、文化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数、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人口覆盖率、电视人口覆盖率、智慧阅读空间、电子图书借阅机、游客人数、旅游收入、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数据来自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卫生机构、床位、人员数据来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体育数据来自市体育局;城市水务建设相关数据来自市水利局;年平均气温、平均年降水量数据来自市气象局;空气质量优良天数,PM2.5、PM10平均浓度,河流水质等数据来自市生态环境局;居民消费价格、粮食种植面积及产量、畜产品产量、居民收支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许昌调查队;其他数据来自市统计局。(供稿:市局综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