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曲县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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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等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和省州相关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县经济运行保持总体平稳,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一、综合

全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1.84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实际增长0.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64亿元,下降2.7%;第二产业增加值2.6亿元,下降3.2%;第三产业增加值11.6亿元,增长3.1%。三次产业结构比由上年的36.1︰12.6︰51.3调整为34.4︰12︰53.6。第一产业比重下降1.7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比重下降0.6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重提高2.3个百分点。按年平均常住人口计算,人均GDP达到37267元,比上年增加48元。

在第三产业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增加值0.7亿元,增长6.4%;批发和零售业完成增加值0.8亿元,增长5.9%;住宿和餐饮业完成增加值0.7亿元,下降0.3%;金融业完成增加值1.2亿元,增长14%;营利性服务业完成增加值1亿元,增长19.3%;非营利性服务业完成增加值6.7亿元,下降1.2%。

二、畜牧业

全年全县总增各类牲畜37.13万头、只,比上年增加0.46万头、只,总增率39.4%,提高5.2个百分点;出栏各类牲畜46.72万头、只,减少2.9万头、只,出栏率49.6%,提高3.29个百分点;商品畜45.31万头、只,减少3万头、只,商品率48.1%,提高3个百分点;成畜保活率97.2%,提高0.15个百分点;年末存栏各类牲畜84.55万头、只,减少9.59万头、只,下降10.2%;存栏牛45.55万头,减少3.62万头,下降7.4%;存栏羊36.74万只,减少5.95万只,下降13.9%。

全年肉类总产量2.33万吨,比上年实际减少0.14万吨,下降5.8%。其中,牛肉1.83万吨,减少0.11万吨,下降5.8%;羊肉0.5万吨,减少0.03万吨,下降5.7%。绵羊毛产量367吨,减少60吨,下降14.1%。牛奶产量3.92万吨,减少0.31万吨,下降7.4%。

表1 2019年全县各类牲畜发展和主要畜产品产量情况

指标 单位 2019年 比上年增长(%)
各类牲畜年末存栏 万头、只 84.55 -10.2
其中:大牲畜 万头 47.82 -7.1
绵山羊 万只 36.74 -13.9
各类牲畜仔畜成活 万头、只 39.73 -0.15
各类牲畜成畜保活 万头、只 91.54 -12
各类牲畜总增 万头、只 37.13 1.3
各类牲畜出栏 万头、只 46.72 -5.8
各类牲畜商品 万头、只 45.31 -6.2
肉类总产量 万吨 2.33 -5.8
牛奶产量 万吨 3.92 -7.4
绵羊毛产量 367 -14.1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全县全部工业企业完成增加值2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实际下降6.7%,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下降6.4%,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增加值下降2.0%。规模以上黄金生产企业生产黄金1251公斤,比上年少产254 公斤,下降17.0%;规模以上畜产品加工企业生产鲜冻畜肉2632吨,减少516吨,下降16.4%。

全年全县建筑业完成增加值0.6亿元,比上年实际增长13.9%。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1.5%。共组织施工项目92个,比上年实际减少23个;其中,新开工项目85个,增加9个,续建项目7个,减少32个。

五、商贸流通

全年全县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5亿元,比上年实际增长8.6%。

按销售地区分,城镇完成消费品零售额3.1亿元,比上年实际增长9.3%,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69%;乡村完成消费品零售额1.4亿元,增长7.1%,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31%。

按行业分,批发零售业完成零售额3.6亿元,比上年实际增长8.8%,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79%;住宿餐饮业完成零售1亿元,增长7.8%,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1%。

六、财政、金融

全年全县完成大口径财政收入1.7亿元,比上年短收0.3亿元,其中,税务部门完成0.8亿元,财政部门完成0.9亿元。累计完成县级财政收入1.2亿元,比上年超收0.05亿元。其中:税务部门累计完成0.29亿元,财政部门累计完成0.9亿元。财政支出19.6亿元,比上年短支1.8亿元。

全年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为22.4亿元,比上年实际增加0.05亿元,增长0.2%;其中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9.2亿元,增加0.03亿元,增长0.3%;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为11.6亿元,增加0.5亿元,增长4.3%。

七、旅游、教育和卫生

组织参与州上举办的“一会一节”、新中国成立70周年成就展等活动,成功举办第十二届赛马节,全年接待游客70.58万人次,同比增长8.7%,旅游总收入4亿元,同比增长16.2%。

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学校28所,在校学生11816名。其中,幼儿园14所,幼儿园中县城幼儿园2所、乡镇附属幼儿园9所、行政村幼儿园3所,在园幼儿1284名;中小学14所,中小学中完全小学9所、九年制学校1所、高级中学1所、初级中学1所、教学点2个,在校学生10532名,在校学生中小学生6769名、初中2772名、高中991名。全县共有教职工890名,其中,专任教师776人。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6.02%,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初中阶段入学率达到10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6.78%,高考录取率达到84.38%,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2.48%。补充教职工59名,其中引进紧缺学科教师33名,招聘特岗教师26名。

全县有医院、卫生院13所,床位228张,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315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46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5‰,产妇住院分娩率93.2%。

八、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全县常住人口5.9万人,比上年实际增加0.0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88万人,城镇化率31.9%。人口自然增长率10.3‰。0—14岁人口1.22万人,占全部人口的20.7%;15—64岁人口4.10万人,占全部人口的69.5%;65岁及以上人口0.58万人,占全部人口的9.8%。

表2 2019年年末全县常住人口数及其构成

指 标 年末数(万人) 比重(%)
常住人口 5.9 100
其中:城镇 1.88 31.9
农村 4.02 68.1
其中:0—14岁 1.22 20.7
15—64岁 4.10 69.5
65岁及以上 0.58 9.8

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096元,比上年实际增加875元,增长9.5%;其中,工资性收入80.8元,增长6.2%;经营净收入6931.22元,增长11.2%;财产净收入28.59元,增长2.7%;转移净收入3055.24元,增长6%。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8957元,增长10.4%;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44.66%,比上年降低0.21个百分点。

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756元,比上年实际增加1986元,增长7.7%;其中,工资性收入27412.6元,增长6.2%;经营净收入140.03元,增长4.5%;财产净收入439.82元,增长3.6%。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19404元,增长11.1%。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2.71%,比上年降低0.74个百分点。

全年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征缴8552万元,基金支出8259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征缴1859万元,基金支出1424万元;失业保险征缴138万元,工伤保险征缴129万元,生育保险征缴62万元,基金支出51万元。劳务技能培训789人次,劳务输转人数1900人,劳务收入5900万元。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40人,实现再就业292人,开发公益性岗位243个,落实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450万元,城镇登记失业率3.84%。就业技能培训489人,创业培训45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15人。追讨农民工欠薪180万元,偿还中小企业欠款928.9万元。

全县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445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983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767人、生育参保人数4266人、工伤参保人数4990人。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1574人,参保率96%,全年征缴个人养老保险费420万元。

全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5650人,参保率9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集基金总额1091万元,增长0.8%。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220元。城乡医疗基金支出2876万元。全县城市低保对象11201人,发放低保资金506万元。临时救助7201人,发放救助资金1034万元。

九、环境和安全生产

玛曲县饮用水水质达标率为100%;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39天,占总天数的92%;城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均值50、细颗粒物(PM2.5)均值24。年平均气温2.8℃,比历年平均值高1℃。年总降水量625mm,比历年同期平均值多5%。

全年全县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3起,死亡4人,受伤3人,直接经济损失219万元。其中,道路交通发生死亡事故为2起,建筑施工事故1起,其他工矿商贸领域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注:

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最终数据以2019年《玛曲统计年鉴》为准。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4.固定资产投资按现行统计口径,不含农户投资,包括计划投资500万元及以上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两部分。

5.公报中增长速度均以上年为基年对比。

6、本公报中社会保障数据来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数据来自县财政局;金融数据来自中国工商银行玛曲县支行、玛曲县信用联社、中国农业银行玛曲县支行;卫生数据来自县卫健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数据来自县医保局;教育数据来自县教育和科技局;文化、旅游数据来自县文化和旅游局;社会服务数据来自县民政局;环境监测数据来自县生态环境分局;年平均气温、年总降水量数据来自县气象局;安全生产数据来自县应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