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碌曲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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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六年四月六日)

2015年,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以“工作落实年”和“三严三实”教育活动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县经济会议确定的中心任务和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应对宏观经济下行压力,迎难而上,主动作为,使全县经济稳步发展,群众收入持续增长,生态环境显著改善,民生保障大幅提高,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完成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预期目标。

一、综合

初步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91138万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6416万元,增长5.2%,对经济的贡献率15.05%,拉动经济增长 1.23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24700万元,增长2.2%,对经济的贡献率10.37%,拉动经济增长0.85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40022万元,增长16.5%,对经济的贡献率74.57%,拉动经济增长6.12个百分点。

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县人均生产总值24565元。三次产业结构比由2014年的28.6:34.5:36.9,调整为29.0:27.1:43.9,第一产业比重上调0.4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比重降低7.4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重上调7.0个百分点。

二、农林牧渔业

全县农林牧渔业完成增加值26416万元,比上年增长5.2%。其中:农业完成增加值559万元,下降24.55%;林业完成增加值942万元,下降2.64%;畜牧业完成增加值24915万元,增长6.35%。

种植业:全县完成农作物播种面积40418亩,比上年增加146亩,增长0.36%。粮食作物23205亩,增加205亩,增长0.89%。经济作物播种面积6835亩,减少1783亩,下降20.69%,其中:油料6712亩,减少113亩,下降1.66%;中药材90亩,减少1670亩,下降94.89%;蔬菜33亩,与上年持平。青饲料10378亩,增加1724亩,增长19.92%。粮经饲三元结构比由上年的57.1:21.4:21.5,调整为57.4:16.9:25.7,粮食和青饲料比例分别上升了0.3和4.2个百分点,经济作物比例下降了4.5个百分点。

      建筑业:全县建筑业实现增加值4002万元,增长5.4%。
    

      四、固定资产投资

      坚持“项目拉动”战略,深入实施“3341”项目工程,全面加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全县组织实施项目70个,其中:新建项目 48个,续建项目22个,当年竣工项目46个。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2500万元,比上年增长16.4%。按三次产业分,第一产业投资2798万元,第二产业投资63850万元,第三产业55852万元。

    

      五、商贸和旅游

      商贸: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导向、企业为主,加快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主体总数达到1930户,发放“三证合一”营业执照80份,“一照一码”营业执照20份,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8170万元,比上年增长10.9%。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实现零售额16357万元,增长13.2%;乡村实现零售额6.75万元,增长9.4%。按行业分,批发零售贸易业26069万元,增长10.4%,住宿餐饮业2101万元,增长17.4%

      旅游:依托“九色甘南香巴拉-高原明珠?碌曲”和“锅庄舞之乡-碌曲”特色旅游文化品牌,全面提升碌曲旅游知名度和美誉度。全年接待国内外游客70.8万人次,比上年增长29.0%,实现旅游综合收入3.3亿元,比上年增长29.1%,新增旅游就业人数75人,增长7.1%。

      六、财政和金融业
    

      财政:全县累计完成大口径财政收入7865万元,比上年下降1.8%。县级财政收入完成5379万元,比上年下降0.4%。全县财政总支出完成120283万元,比上年增长44.5%。 

      

      金融:全县各项存款余额140190万元,其中:居民储蓄存款余额50577万元;各项贷款余额84050万元,其中:居民贷款余额73390万元。

    

      七、人民生活

      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342元,比上年增长9.0%,其中:工资性收入10562元,增长14.09%;家庭经营净收入8160元,增长3.06%;财产性收入597元,增长1.72%;转移性收入1023元,增长14.23%。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6120元,增长7.6%,食品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40.3%。

      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032元,比上年增长12.2%,其中:工资性收入967元,增长8.71%;家庭经营净收入3942元,增长10.68%;财产性收入550元,增长16.78%;转移性收入1572元,增长16.75%。农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364元,同比增长7.7%,食品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44.0%。
    

      全县粮食总产量3048吨,增长0.16%;油料产量355吨,下降0.28%;药材产量5.4吨,下降94.91%;蔬菜产量0.5吨,与上年持平。

      畜牧业:全县各类牲畜总增数216815头、只,比上年增加10593头、只,总增率35.41%,提高3.23个百分点;出栏各类牲畜279531头、只,增加15357头、只,出栏率45.66%,提高4.44个百分点;商品畜266845头、只,增加15189头、只,商品率43.58%,提高4.31个百分点。年末各类牲畜存栏581186头、只,比上年减少31079头、只。其中:大牲畜存栏197765头,减少1711头;绵山羊存栏377967只,减少29369只,猪存栏5454头,增加1头。

      全县肉类总产量8793吨,比上年增加1379吨,增长18.6%。其中:牛肉4543吨,增加942吨,增长26.16%;羊肉3962吨,增加226吨,增长6.05%;猪肉288吨,增加211吨,增长274.03%。牛奶产量14635吨,减少693吨,下降4.52%;绵羊毛产量377吨,减少29吨,下降7.14%。
    

      林业:天然林管护42600公顷,公益林保护34360公顷,封山育林3617公顷,森林抚育667公顷、荒山造林137公顷,实施面山绿化造林17.3公顷,义务植树造林9.6万株,森林覆盖率24.41%。
    

      全县农业机械总动力1.36万千瓦,比上年增加0.25万千瓦,增长22.52%;拖拉机289台,比上年增加142台,增长96.60%;拖拉机配套农具578部,比上年增加344部,增长1.5倍;机引犁289台,比上年增加112部,增长63.28%。
    

      三、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全部工业完成增加值20698万元,增长1.8%。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完成增加值15498万元,增长11.3%,规模以下工业完成增加值5200万元,下降11.0%。

     

      工业企业产品产量:金矿企业生产黄金1075千克,下降38.2%;水电企业发电13046万千瓦时,下降28.8%;售电企业售电2372万千瓦时,下降40.95%;牲畜屠宰及肉类加工企业生产鲜冻畜肉4852吨,增长2.0倍;粘土砖瓦制造企业生产砖21万块,下降91.6%。
    

      全年输转农村富余劳动力1900人,创劳务经济收入 4000万元。
    

      八、文化、教育和卫生
    

      文化:开展各类文化活动,搭建地区文化交流平台,成功举办“中国?碌曲第四届锅庄舞大赛”、“甘肃省原生民歌歌手大赛”、红军长征胜利79年“红色火炬、绿色长征”火炬传递、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南木特”藏戏展示展演等活动,被中国舞协授予“锅庄舞传习与创研基地”称号。全县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1653万元,比上年增长17.2%;从业人员179人,增长50.4%;资产总计2710亿元,增长29.0%。
    

      教育: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不断改善基础设施环境,努力提高教学质量。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1.3%,学前一年入园93.0%。全县有各类学校33所,其中:完全中学2所,小学21所,幼儿园10所(其中民办幼儿园1所)。全县在校中小学生6455人,其中:高中在校生1132人,初中在校生1672人,小学在校生3651人。全县各类学校专任教师870名,其中:小学专任教师555名,初中专任教师134名,高中专任教师106名,幼儿园专任教师75名。全县小学占地面积 237585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56071平方米,生均15.4平方米;中学占地面积75812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2567平方米,生均7.8平方米。
    

      卫生:做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全县综合医院1个,民族医院1个,妇幼保健站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卫生监督机构1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1个,社区服务中心1个,乡镇卫生院6个,村卫生室 24个。卫生机构实有床位263张,其中县城235张,乡镇卫生院28张。全县卫生技术人员320人,其中:中医师(含藏医、藏药专业)185人,西医师45人,护士90人。儿童基础免疫“五苗”合格接种率达95.54%以上,建卡率为99.59%。婴儿死亡率31.78‰;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31.78‰。 藏药制剂品种达198种,已注册89个品种,其中研发的“仁钦佐台”填补了藏医院研制上空白。
    

      九、人口和社会保障

      人口:年末全县常住人口3.7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0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23万人,增加0.08万人。城镇化率33.06%,比上年提高1.98个百分点。人口出生率16.49‰,比上年上升0.45个千分点;人口死亡率8.06‰,比上年上升1.44个千分点;人口自增率8.87‰,比上年下降0.99个千分点。0-14岁人口 0.81万人,占全部人口的21.77%;15-64岁人口2.65万人,占全部人口的71.24%;65岁及以上人口0.26万人,占全部人口6.99%。

    

      社会保障:全年安置大中专毕业生1096人,城镇新增就业人员592人。职业技能、创业能力培训51人,职业技能鉴定8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05%。全县养老保险参保人数813人,实际征缴基本养老金773万元,支出养老金911万元;全县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507人,实际征缴失业保险基金85.46万元;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3914人,实际征缴医疗保险基金1450万元;全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3119人,征缴居民医疗保险基金145万元;全县工伤保险参保职工人数2056人,实际征缴工伤保险基金50.5万元;全县1362名城镇职工纳入到生育保险范围,征缴生育保险基金72万元;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6596人,参保率达到99.53%以上,为3645名待遇享受人员累计发放养老金433.88万元,发放率达100%。
    

      全县农牧村新农合参合人数达27743人,参合率达99.0%,累计发放各类补偿支出1043.8万元,参合农牧民受益人数46801人次(包括门诊和住院)。
    

      社会服务:坚持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做好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农村年保障标准提高11.0%,由2193元提高到2434元,为 2741户7607人发放农村低保金1330.53万元;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提高10.0%,由348元提高到383元,为310户909人发放城市低保金351.93万元。农村五保年供养标准提升到4114元,年内发放五保供养75.03万元。发放城乡医疗救助金165.82万元(其中参保(参合)金76.66万元,大病医疗救助金89.16万元);发放临时性救助金28.84万元、优抚资金33.78万元、退役士兵安置金34.14万元、孤儿救助金56.28万元。落实高龄老人特殊生活津贴81.87万元。发放救灾救济款99万元(其中救灾粮2000袋、2万公斤)。
    

      十、安全生产和能源消耗
    

      安全生产:全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6起,死亡7人,受伤11人,经济损失23万元,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0.7681人,比上年增长17.8%。
能源消耗:初步统计,每万元生产总值能耗0.5869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2.62%。


      注:1、本公报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按现行价格计算,其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
          2、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3、人口数是常住人口数。
          4、部门数据由相关部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