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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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和前所未有的疫情冲击,全市上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统筹疫情防控、防汛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经济发展稳定向好,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扎实推动全市“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综合

初步核算,全年生产总值(GDP)[2]498.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2.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3.7亿元,增长0.4%;第二产业增加值185.3亿元,增长2.0%;第三产业增加值269.3亿元,增长2.3%,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8.1:38.9:53.0调整为8.8:37.2:54.0。预计全市人均[3]地区生产总值为62033元,比上年增加2890元。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上年下降5.92%。

年末全市从业人员53.44万人,比上年增加0.37万人。其中,城镇从业人员22.19万人,比上年增加1.23万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14.09万人,比上年增加0.78万人;第三产业从业人员8.1万人,比上年增加0.45万人);乡村从业人员31.25万人,比上年减少0.86万人。全年城镇新增就业2.1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0.41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85%,较上年下降0.05个百分点。

二、农业

全年农作物总播种面积为101.4千公顷,比上年同期增长1.1%。其中,粮食作物总播种面积为74.0千公顷,增长0.2%。稻谷51.52千公顷,下降1.5%;小麦16.7千公顷,与去年持平。油料11.2千公顷,增长8.5%;棉花1.0千公顷,下降56.4%;蔬菜12.6千公顷,增长8.4%;瓜果0.7千公顷,增长50.2%。

全年粮食总产量38.66万吨,比上年同期下降9.1%。其中,稻谷28.63万吨,下降14.4%;小麦7.43万吨,增长6.0%。油料产量3.03万吨,增长3.6%;棉花产量0.13万吨,下降32.9%;蔬菜产量39.00万吨,增长3.8%;瓜果产量2.56万吨,增长43.4%。

年末全市生猪存栏量1.62万头,比上年同期下降52.1%;出栏量5.26万头,下降50.4%。家禽存栏量388.7万只,下降38.3%;出栏量1304.2万只,下降2.6%。肉类总产量2.85万吨,下降11.2%。其中猪肉产量0.44万吨,下降43.2%;禽肉产量2.32万吨,下降2.1%;禽蛋产量3.42万吨,增长5.7%。

全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68.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0%。其中,农业36.7亿元,增长3.0%;林业2.4亿元,增长2.2%;畜牧业13.3亿元,下降12.0%;渔业14.2亿元,增长7.5%;农林牧渔服务业1.7亿元,增长9.6%。全市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完成44.7亿元,同比增长0.7%。

三、工业和建筑业

年末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134户,比上年减少5户,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24户,比上年增加4户,高新技术产业实绩企业32户,比上年增加10户;产值超亿元企业36户,比上年减少5户。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下降3.5%;工业销售产值下降7.7%;主营业务收入下降8%;营业利润下降17.7%,利税总额下降16.5%。企业亏损面18.0%。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下降3.6%。其中,国有控股企业完成工业增加值下降3.2%;股份制企业完成工业增加值下降3.9%;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完成工业增加值下降5.1%。大中型企业完成工业增加值下降2.3%。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增长与去年持平,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48.0%。工业产品销售率达95.66%,同比下降4.29个百分点。

规模以上工业中,31个工业大类行业有19个产值保持增长。五大传统产业产值下降5.9%,总量占规模以上工业的72.1%,比上年下降1.9个百分点;其中渔网具行业产值下降0.5%;锚链及机械配件加工业产值下降2.3%;食品及农副产品加工业产值下降0.5%;建材业产值下降8.4%。化工业产值下降10.6%。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与去年持平。

规模以上工业统计的主要产品产量中,水泥821.4万吨,下降9.8%;水泥熟料1121.5万吨,下降19.5%;大米49.7万吨,下降17%;铸铁件15546.8吨,下降28.9%;植物油49.5万吨,增长16.4%;纱6494.5吨,下降1.3%,其中棉纱4132.6吨,下降12.9%;维纶纤维26420吨,增长19%;商品混凝土128.7万立方米,下降1.5%;钢结构25.4万吨,增长24.3%。

全年规上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248.92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5.0%,产值单耗下降1.5%;加工转换产出电能61.13亿千瓦时,同比下降7.3%;电力消费量19.29亿千瓦时,同比下降8.0%。

全市纳入统计范围的具有建筑业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施工企业68个,比上年净增15户。完成建筑业总产值94.3亿元,其中:在外省完成的产值9.4亿元,装饰装修产值8.6亿元。按构成分:建筑工程产值 68.9亿元,安装工程产值22.7亿元,其他产值2.7亿元。房屋建筑施工面积362.1万平方米,其中新开工面积159.6万平方米。

四、固定资产投资[6]

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1.4 %。其中:500万元以上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6%;工业投资总额增长13.2%,其中工业技改投资增长41.4%。按三次产业划分,第一产业投资下降36.3%,第二产业投资增长13.2%;第三产业投资增长11.3%。

全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47.4亿元,比上年增长22.1%,其中住宅投资35.1亿元,增长1.2%。商品房施工面积199.5万平方米,比上年上升8.8%;竣工面积64.1万平方米,比去年上升52.6%。商品房销售面积25.3万平方米,下降39.1%;商品房销售额27.6亿元,下降33.8%。商品房待售面积0.5万平方米,下降61.5%。

全年施工项目增长22.0%。其中:累计投资超亿元项目下降23.5%;投资五千万至一亿元项目上升60.0%。

全年入围合肥市“大新专”项目130个,全年完成投资164.5亿元,投资完成率110.8%。

五、服务业

全年服务业(三产)增加值269.3亿元,按可比价增长2.3%。其中: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37.5亿元,下降1.0%;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26.5亿元,增长5.6%;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7.6亿元,下降5.9%;金融业增加值29.6亿元,增长5.8%;房地产业增加值41.0亿元,下降8.0%;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44.1亿元,增长8.0%;其他非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81.9亿元,增长3.3%。

年末在统规模以上服务业[7]企业93家,其中:国家平台企业30家,省平台企业63家。规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36.4亿元,同比增长65.4%。分行业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营业收入28.4亿元,增长92.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57.5万元,增长73.7%;房地产业营业收入2.5亿元,增长8.8%;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营业收入2.9亿元,增长18.7%;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8.4亿元,增长24.0%;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营业收入1295.1万元,增长1.3%;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4537.7万元,增长19.9%;教育业营业收入1.5亿元,增长1.6%;卫生和社会工作营业收入1.8亿元,增长8.7%;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营业收入797.6万元,下降66.5%。

年末在统规模以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44家,其中:国家平台企业13家,省平台企业31家。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4.3亿元,增长14.4%。

年末在统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12家,其中:国家平台企业2家,省平台企业10家。高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0.98亿元,增长20.6%。

六、交通和电信

全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26.5亿元,同比增长5.6%。已建成等级公路2716.7公里。通过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农村道路畅通工程、交通扶贫项目的实施,全市公路在原有道路等级基础上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和优化,结合巢湖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积极申报国家级“四好农村公路”示范县、农村公路养护体制试点单位,以省级品质公路为标准,实施“美丽公路”、“五小工程”等项目建设,道路在等级提升的同时,容貌焕然一新,道路安全配套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齐备,交通出行在原有便捷的基础上,提升了舒适度和安全度。

年末全市民用汽车拥有量13.59万辆,其中:私人汽车10.46万辆。

年末本地固定电话用户5.02万户,移动电话用户75.4万户,每百人拥有电话100.1部(含移动电话)。互联网宽带用户达28.5万户。

七、商业、外贸和旅游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2.2亿元,增长3.1%。其中:限额以上[8]39.7亿元,增长8.4%。按销售单位所在地分,城镇173.0亿元,增长2.9%;乡村19.2亿元,增长4.9%。分行业来看,批发业33.4亿元,增长7.5%;零售业119.4亿元,增长3.6%;住宿业7.4亿元,下降1.0%;餐饮业31.9亿元,下降1.9%。

全市外贸进出口5.26亿美元,增长7.1%,其中进口额0.66亿美元,增长62.3%;出口额4.6亿美元,增长2.7%。全年实际利用外资(外商直接投资)1.0亿美元,下降16.7%。

全年接待游客580万人次,同比下降49.1%;实现旅游综合收入17.4亿元,同比下降63.8%。全市共有国家A级风景区10个,其中4A级景区2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个,省级旅游优秀乡镇8个,省级旅游示范村17个,省十大红色旅游景点1处。拥有旅行社22家,星级农家乐31家。


八、财政、金融和保险

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2亿元,同比增长0.3%。其中,完成税收收入17.8亿元,同比下降4.9%,主要受疫情、汛情,环巢湖风景名胜区水泥矿山整治,退税清缴,减税降费效应释放等多重因素影响,收入形势严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0亿元,同比增长10.8%。其中,教育支出13.3亿元,同比增长1.8%;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3亿元,增长31.4%;卫生健康支出7.9亿元,增长15.4%;农林水事务支出11.2亿元,增长12.3%。

年末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668.3亿元,同比增长9.5%,其中住户存款余额419.7亿元,同比增长14.3%;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574.0亿元,同比增长10.7%。

年末全市融资性担保机构2家,担保174户,担保金额5.42亿元;小额贷款公司4家,贷款288笔,贷款金额4.56亿元。

年末全年保险业实现保费收入15.18亿元,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9.11亿元,人寿险保费收入6.07亿元。

九、科学技术和教育

全年申报合肥、省、部级科技项目24项,其中获批准6项,获立项扶持资金600万元;获取省市项目及自主创新政策32项,共争取资金1590万元。全年申请专利1733件,其中发明专利541件;专利授权921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89件。全年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4家,通过21家,通过数较去年增加14家。新增省级高新技术培育企业17家;首次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55家。实施产学研合作项目17项,吸纳技术合同6.1亿元,科技成果登记148项。

年末全市共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7家,较去年新增13家;省级高新技术培育企业29家,科技型中小企业75家。国家级星创天地1家;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1家,众创空间1家;合肥市级以上孵化器1家,众创空间2家;合肥市级科技服务平台1家。

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学校190所:幼儿园97所,义务教育学校78所(不含24个教学点),特教学校1所,普通高中12所,中职学校2所。全市在校学生100527人(不含中职,下同),其中城区学校学生68281人,占67.9%;乡镇学校学生32246人,占32.1%。公办学校学生77926人,占77.5%;民办学校学生22601人,占22.5%。全市共有教职工9044人,专任教师7329人。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全市共有17个乡镇综合文化站(街道文广中心),拥有巢湖市演讲朗诵学会、巢湖市旗袍协会等43个民间艺术团体,建立183个农家书屋(社区书屋),覆盖全市所有村(居)。全市公共图书馆图书总藏量达29万册。

全市文化活动丰富多彩:举办首届“环巢湖自驾游文化旅游节”、第三届中秋诗会、第三届大学生微电影嘉年华和安徽卫视“相约花戏楼,走进尖山湖”等活动20多场,组织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文艺演出、送春联等系列活动4场及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示范启动仪式文艺演出。协助省文化馆在半汤三瓜公社举办“全国乡村春晚”集中展示活动启动仪式安徽分会场的文艺演出。成功完成“2020年巢湖市新春团拜会”专场文艺演出。组织开展“军民同心·情系巢湖”慰问抗洪抢险官兵专场文艺演出。积极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开展8场“讲好名人故事 传承巢湖文化”专题讲座,服务群众2000余人次。开展“文化论坛”讲座5场次、公益电影放映2036场、“送戏进万村”153场。组织各镇街成功举办乡村春晚16场。

全市共有文化馆1个、图书馆1个、博物馆1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处,合肥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9处;巢湖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4处;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2项,县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55项;电影院4家,年末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100%,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达98%。

年末全市区域内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生服务单位420家,其中三甲医院1家、二甲医院2家、二级专科医院1家;市政府直属医疗卫生单位6家;乡镇级医疗卫生机构12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家,村卫生室164家(含3个分室),社区卫生服务站19家(其中3家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直接举办,其余为社会力量举办)。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医院22家(含2所厂矿医职工院)、门诊部19家,各类诊所150家,单位医务室(卫生所)16家,护理院1家,化验所2家。全市卫技人员5308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2038人,注册护士2465人。全市千人口卫技人员6.70人,其中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57人,千人口注册护士3.11人。全市医疗机构床位总数4112张,千人口床位数5.19张。全市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及乡(镇、街道)一级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1496人,其中从事公共卫生服务人员413人,平均每千人口拥有公共卫生服务人员0.52名;乡村医生404名,每千农村人口拥有0.51名乡村医生。2020年度,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5.28‰,婴儿死亡率4.50‰,其中新生儿死亡率3.13‰,产妇住院分娩率99.96%。

全年共举办体育竞赛展演活动26次,参赛表演人员达12000人次。自“万、千、百”和城市511工程实施以来,全市已建成大型体育场馆1个,国家级健身广场7个(分布在黄麓镇、烔炀镇、中垾镇、栏杆集镇、苏湾镇、散兵镇、槐林镇),省级全民健身广场3个(分布在柘皋镇、栏杆集镇和坝镇),全市现共有全民健身苑180个、农民健身路径243个、村级农体工程206个、室内健身俱乐部49个、残疾人示范点10个、笼式多功能运动场38个。仅2020年,市本级建成4个全民健身苑,40个农民健身路径,11个村级农体工程,新建社会足球场地5个,新建4个第二代智能健身路径项目,同时完成合肥市为民办实事10个全民健身苑和2个笼式多功能运动场项目建设,为群众体育健身活动搭建良好平台。体育设施场地总面积176万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2平方米。建成合肥市市级体育运动队校办训练基地2个(市二中男、女排球;市六中橄榄球),合肥市体育后备人才单项训练基地3个(市二中排球、市四中篮球、市六中橄榄球(女))。此外,30人以上晨、晚练点已发展到317个,我市共拥有体育协会34个,社会体育俱乐部11个,其中国家级社会体育俱乐部2个,进一步推动了全市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

十一、环境保护

全年节能环保支出1.9亿元,下降36.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和工业烟尘排放量达标率均达100%。污水处理厂17座,其中城区5座,乡镇12座。垃圾处理站1个,垃圾中转站8个,市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95.6%,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全市共有环境监测站(子站)2个,可吸入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17.5%,其中美欣达子站平均浓度为3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2.5%,二中子站平均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8%。全市13个乡镇(街道)大气小型标准监测站已全部建成,通过省、市验收并投入使用,目前运行正常,实时进行数据联网传输。

全年空气质量优110天,良225天,优良率91.5%,其中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上年增加32天。

当年人工造林面积515公顷,年末森林面积45212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17.48%(含巢湖水面);林木绿化率达到23.15%。

十二、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023元,同比增长6.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896元,同比增长8.1%。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3576元,同比增长3.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454元,同比增长5.6%[9]。

年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1.85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9.75万人,其中已享受政策14.06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9.81万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7.90万人。参加失业保险5.54万人,参加工伤保险7.21万人。

年末全市共有敬老院和福利院17个,床位3094张。2020年末,全市城镇低保对象2666人,较去年下降11.9%,人均补差额610元/月,比去年增长9.1%。农村低保对象20694人,较去年增长2.0%,人均补差额523元/月,比去年增长21.9%。

注: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地区生产总值含安徽巢湖经开区,工业、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商贸、利用外资等不含安徽巢湖经开区。

[2]生产总值及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 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相关数据待上级统计部门反馈后发布,公报中不再单独发布人口相关数据。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参照上年常住人口数。

[4]国家统计局对三次产业和行业实行相对分离的划分标准,第一产业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指工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维修业)和建筑业,第三产业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5]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6]固定资产投资上级统计机构不反馈绝对数。

[7]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单位)统计范围为营业收入2000万元(省平台15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单位);营业收入1000万元(省平台800万元)及以上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单位);营业收入500万元(省平台4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单位)。

[8]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单位)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单位)、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单位)和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餐饮企业(单位)。

[9]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支出数据由国家统计局巢湖调查队提供。